上海街头发生三车相撞事故
却只找到两位驾驶员?!
“消失的她”去哪儿了?
28日
一则“神奇”的交通事故冲上上海同城热搜
近日
上海嘉定警方接到市民报警
在绿苑路发生一起
三车交通事故
民警闻讯赶到现场
公共视频画面显示
当晚8点左右
一辆白色小轿车通过
绿苑路嘉松北路十字路口时
先后与对向车道的两车
发生碰擦
被撞的小车司机告诉民警:隔壁车道的奔驰车一加速,到我们这个车道了。
好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不过民警调查时却发现一件蹊跷事
三车事故
现场只找到了两个司机
肇事的奔驰车司机不见了?
嘉定公安分局黄渡派出所民警沈诗逸:路人看见司机下车之后拿着手机,正常人的理解都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报警,但是她一边拿着手机一边走,接着就消失在了人群中。
原来
黄某并不是在报警
而是拿着手机越走越远了……
她留下破损的车辆
逃!逸!了!
次日上午
民警发现其行踪之后
在辖区的一片树林内
将试图继续逃跑的黄某抓获
黄某称
之所以逃走
是因为怕撞到人了
自己从来没撞过车
所以很害怕
目前
黄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
见多识广的网友们也震惊了
“这逃得掉吗?”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有什么后果?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会承担严厉的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责任认定不利
责任认定:肇事逃逸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也就是说,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肇事者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行政责任:处罚更加严厉
肇事逃逸行为人需承担如下责任:
一次性扣12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罚款、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驾驶员来说如果肇事后逃逸可能面临罚款和拘留的处罚。
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行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上述规定可知,对于驾驶员来说如果肇事构成犯罪,会吊销驾照,但如果有逃逸行为,则会终身禁驾。
3、刑事责任:罪责加重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可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海法治报综合自东方网、新闻坊、晋宁公安、网友评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