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
近日,宁夏一位网友在短视频平台晒出一张宁夏儿童医院收费凭证,其中一项名为“静脉输液(座椅一组)”的收费项目引发广泛关注。该项目收费,被不少网友质疑其合理性。涉事医院称,座椅费的收取符合相关物价部门的规定,“肯定不会乱收费”。25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医院收取的这项费用符合相关规定——《宁夏三甲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0版)》。( 6月26日 《燕赵都市报》)
什么是“输液椅费”?顾名思义,它就是患者在医院输液时坐椅子被收取的费用。医院输液的座椅居然收费,这着实令不少网友惊掉下巴——且不说宁夏儿童医院是非盈利性的公立医院,即便是一家民营医院,也不至于向患者收取“输液椅费”啊。
据悉,门(急)诊通常都不提供输液服务,如果患者需要在门(急)诊输液,就会被医院收取“床位费”或“输液椅费”。可即便如此,也难掩“输液椅费”的不合理。医院是服务机构,患者去医院就诊,医院理当提供包括座椅在内的一些基本设施。虽然门(急)诊不适合输液,但患者确实有这样的需求,医院就应该从利于患者治疗的角度出发,筹备诊输液大厅,满足患者需求。
医院收取“座椅费”很难服众,如果非要赋予它合理性,那么,医院也可以拿着“为患者更好的保障”来搪塞质疑,进而收取茶水费、环境费、如厕费等等。另外,超市、商场、饭店、车站等商业场所,岂不是也可以效仿医院,理直气壮地收坐椅费了呢?显然,这样的逻辑非常荒谬。
“输液椅费”很荒唐,更离谱是,这项收费竟然还于法有据。涉事医院搬出了相关法规——《宁夏三甲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0版)》,证明自己“不是乱收费”。记者查阅发现,《宁夏三甲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0版)》中确有“输液床费”一项,其中提到“仅提供座位的减半收费”。输液床项目指导价格为5元一次,所以,宁夏儿童医院就按2.5元的费用,收取了输液椅费。
即便符合法规规定,也未必合情合理。事实上,早在2011年,山东某医院收取了“输液椅费”被公众质疑,闹得沸沸扬扬。最后,山东省物价局叫停了备受争议的“输液椅费”。此后,其他省份也鲜有类似的事例,表示大家都汲取教训,下架了“输液椅费”。谁也没想到13年之后,宁夏又出现了“输液椅费”的新闻,还有地方法规为医院撑腰。
公立医院必须坚守公益的底色,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而不应生硬地照搬法规,一心钻到钱眼里。相关部门在制定涉及民生的收费标准时,应该召开相关的听证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权衡各方面的需求。不合时宜且荒唐至极的“输液椅费”,早该删除了!宁夏医疗管理部门何去何从?公众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