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园城黄金及相关责任人员被出具警示函!公司股票将于7月3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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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监管措施信息《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四名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经查,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园城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提示性公告》,对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中涉及的酒水贸易业务收入、利润数据进行更正,调减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664.95万元,调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4.01万元。
二、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4年1月31日,*ST园城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万元至450万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7.52万元。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ST园城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牟赛英、财务总监潘海华未按照《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情况负有主要责任。公司时任总经理夏珂、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鑫未按照《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牟赛英、潘海华、夏珂、张鑫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记者注意到,6月26日盘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公告显示,该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截至2024年6月26日公司股票已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满 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公司股票将于2024 年7月3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暨摘牌。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表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股转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司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主办券商,股东可到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或其他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代办券商处办理股份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
梳理发现,今年4月至今,除了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外,烟台园城黄金股份还曾因涉嫌信披违规等原因,先后被中国证监会下达针对公司的立案通知,被上交所下达延期披露年报的监管函。甚至在摘牌公告的前一天,还被上交所下达了纪律处分决定书。
来源: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