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关于接受丛文健、王成石同志辞去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6月26日呼伦贝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丛文健、王成石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接受丛文健、王成石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6月26日呼伦贝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林淑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文进磊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蒋忠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岳继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赫男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印 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春晓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
李洪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吴春暖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马 然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 钥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春 英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毅茹罕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项思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斯 琴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张蕊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梁乌力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晓蕾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美 玲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蒋忠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岳继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赫男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印 帅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春晓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洪波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吴春暖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春 英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彭 程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乌日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杜 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
包春雪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雪峥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广宇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竹丽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郎 晶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牟晓君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呼伦贝尔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