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晋江市俊能视门诊部有限公司因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项,被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被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罚款处理。
晋江市俊能视门诊部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构成了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违规行为。对此,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4年6月26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