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载运粉尘物质
如不封舱运输
不仅会造成货物飞扬损失
还会带来大气污染
水域污染问题
近期
镇江海事局“智能卡口”系统
发现一起未封舱
显性违法行为
6月4日
长江#105浮上行船舶
“远**”轮载运煤炭未封舱
被尹公洲上口
“智能卡口”摄像头
抓拍并上报报警信息
大沙快反处置中心值班人员
比对核实报警信息
并与该轮取得联系
经了解
该轮未按要求做好平舱工作
煤炭装载不均
前部冒尖
导致无法正常封舱
出现封舱封一半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
《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船舶载运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粉尘物质等货物,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封闭或者其他防护措施。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水泥、砂土、硫磺等易产生扬尘的货物,应当采取有效的封舱或遮盖措施,既可避免运输途中货物扬尘造成污染,也可防止船舶进水,降低沉没风险。
◆船舶空载、载运钢材等不产生扬尘污染的情况下,可不必采取封舱措施。
长三角海事政务服务总客服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