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了解和保护意识明显提升,近日,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城关森林派出所与辖区群众,连续救助三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合力守护生态横山。
6月19日,民警接到赵石畔电厂员工报警称,发现一只像猫头鹰的鸟,不能飞翔,请予处置。民警现场对该鸟进行检查,发现其无明显外伤,确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随后民警将其移交区林业工作站进行专业检查。
6月16日,民警接到塔湾镇高粱湾村民报警称,在农田发现一只被地界铁网卡住的猫头鹰,请予处理。民警现场检查,发现猫头鹰翅膀受伤,随后联系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目前,该猫头鹰已由工作人员带回做进一步检查,待具备放生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
5月16日,民警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在赵石畔公路段附近发现一只猫头鹰,知道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不敢擅自处置,请予处置。民警迅速到达并对猫头鹰进行检查,发现除翅膀外无其他外伤,遂第一时间移交给横山区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警方提示:保护好野生动物和它们的家园是人类的责任。在发现受伤或被困的野生动物时,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野生动物救助部门电话。 董婷 牛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