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年第4期)
一、
被执行人:宁夏金合肥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青铜峡市青铜峡镇艾山街。
法定代表人:贺金侠,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宁夏天丰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409号。
法定代表人:马丽霞,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纳雪山,男,回族,住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147银湖家园1-4号,公民身份号码:6401021974****1530。
被执行人:王小玲,女,回族,住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147银湖家园1-4号,公民身份号码:6421011978****006X。
被执行人:纳雪梅,女,回族,住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盛世家园2单元1501室,公民身份号码:6401021973****1561。
被执行人:吴万宏,男,回族,住银川市兴庆区盛世家园2单元1501室,公民身份号码:6401221973****0039。
执行案号:(2022)宁03执35号
执行标的:14790000元
悬赏期限:一年(2024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3日)。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二、
被执行人:梁金成,男,汉族,住宁夏青铜峡市小坝镇康乐三区15号别墅,公民身份号码:1529211972****5316。
被执行人:魏春艳,女,汉族,住宁夏青铜峡市小坝镇康乐三区15号别墅,公民身份号码:6421021974****0040。
被执行人:梁金玉,男,汉族,住宁夏青铜峡市小坝镇英伦庄园23-1-102室,公民身份号码:1529211961****5318。
被执行人:贾桂香,女,汉族,住宁夏青铜峡市小坝镇英伦庄园23-1-102室,公民身份号码:1529211962****5320。
被执行人:何文虎,男,回族,住宁夏永宁县望远镇桃香名邸9-2-102室,公民身份号码:6401051978****0616。
被执行人:徐迎春,女,汉族,住宁夏永宁县望远镇桃香名邸9-2-102室,公民身份号码:6421241976****1920。
被执行人:路伏林,男,汉族,住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紫云华庭10-2-302室,公民身份号码:6421021977****0916。
执行案号:(2020)宁03执106号
执行标的:15820378.8元
悬赏期限:一年(2024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3日)。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金额:1、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以现金形式收回的,不论金额大小,一律按实际收回贷款本息金额的30%进行奖励;2、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接收抵贷资产的,以抵债资产价值20%折价后再按照10%予以奖励。
提供线索地址: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