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芝义合钢化玻璃贸易有限公司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和未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被林芝市应急管理局罚款2.6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1年11月2日17时00分许,由林芝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林芝义合钢化玻璃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2未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林芝义合钢化玻璃贸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八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了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第六款的规定,由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对公司进行罚款2.6万元的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林)市应急罚﹝202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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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林芝义合钢化玻璃贸易有限公司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12 |
处罚内容: | 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2.未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
罚款金额(万元): | 2.600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八十一条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1年11月2日17时00分许,由林芝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林芝义合钢化玻璃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2.未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第六款的规定。 |
处罚机关: |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260074193242X3 |
数据来源单位: |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260074193242X3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4-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