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将二审:要让文物“活”起来

图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现场。中国人大网供图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2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让文物“活”起来的具体举措被写入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的记者会上,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6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届时,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将提请本次会议二审。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注意到,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了若干让文物“活”起来的举措。比如,规定博物馆等单位应当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鼓励和支持文物收藏单位开展文物展览展示、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等活动;对在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
黄海华介绍,2023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二审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增加规定“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二是完善与中国共产党有关文物的保护规定。三是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四是完善关于文物价值挖掘阐释的规定。五是完善文物调查、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规定,提高文物保护能力水平。六是健全社会参与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黄海华表示,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在修订草案的基础上,进一步体现新时代对文物保护的新要求。二审稿还明确,国家健全社会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文化遗产保护,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在相关政策上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
供图:中国人大网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