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有硅业项目建设需要,现启动太平街道石渣河社区5组、7组、8组、9组、18组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工作,为了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请征地范围内涉及迁坟事宜的群众在规定期限内将坟墓及时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东至敦煌路延长线,南至盐津路,西至云南侨通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北至幸福馨居范围。
二、迁坟补偿标准:按《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昭政发﹝2022﹞29号)执行。
三、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必须将坟墓从上述地点迁出,否则按无主坟墓进行处置,请市民相互转告。
四、办理方式:请涉及坟墓搬迁的市民到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石渣河社区联系办理。
五、联系方式
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0日
来源: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昭阳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