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文,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刘锦涛
转型金融覆盖了绿色金融的服务盲点,是碳达峰实现之后绿色发展的主要引擎。中国目前已成为全球绿色经济的重要推动力,未来在转型金融业务上也将发挥越来越多的活力,充分满足大量传统高排放行业的低碳转型资金需求,持续为中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升级注入生命力,并推动中国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走出去”。
气候变化已成为当前全球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2021年发布的第六次评估报告中强调,将全球温升限制在不高于或略超过1.5摄氏度需要从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和城市系统等方面进行快速而深远的转型。
在21世纪20年代各国相继对外发出“碳中和”目标之后,全球关注的问题便从最初是否要进行绿色升级,转移到如何以最快的速度进行转型,即关注点从可持续发展的增量上逐渐转移到存量上,转型金融将为全球碳中和进程发挥重要支持作用。
国内来看,当前我国碳达峰、碳中和进程已进入实质进展阶段,自2016年以来,我国绿色投融资资金规模迅速增大,2023年已达到5.3万亿元,但仍有相当一部分规模的产业属于棕色或浅绿产业,实现碳中和目标不得不高度重视那些传统高排放行业的转型,或者只要不是深绿的产业,都有继续转型的需求。
因此,转型金融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明确转型金融的独特优势、在绿色金融中的创新价值,将有助于更高效地按时推进碳中和时间表与路线图。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指导下,结合转型金融的概念发展历程、国内外政策环境与市场背景、绿色金融的改革创新现状等,明确转型金融的未来发展方向,是挖掘碳中和新动能的重要基础。
转型金融:国际背景与中国现状
转型金融的概念形成与国内深化
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科技和产业的飞速发展,人类对大自然的过度开采造成了温室气体排放过量,导致近年来极端气候频繁出现,严重威胁了人类的未来发展。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高韧性经济体,实现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各国的发展目标与共识,“转型金融”概念在这样的需求背景下应运而生。
“转型”的核心概念是特定经济活动或主体行为随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它强调过程而非结果。因此转型并不意味着当前的活动必须是绿色或低碳,它是一个高碳经济活动随着时间推移向绿色转变的“绿化”过程。
国际、国内关于“转型金融”的概念还未形成统一标准。在欧盟委员会技术专家组发布的《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发布的《“为可信赖的低碳转型活动提供金融支持”白皮书》、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发布的《气候转型融资手册》以及日本金融厅和环境省等联合发布的《气候转型融资基本指南》中,“转型”或“转型金融”均有不同的定义和分类,但大都明确强调了转型金融的支持对象是减排潜力巨大的传统高碳棕色行业。转型金融的概念界定有三点:一是转型金融的支持对象既涵盖具有低碳、减碳效应的项目或活动,也包括建立了明确减碳目标和实施路径的主体;二是转型金融促进从高碳向低碳乃至脱碳转变,与各个行业长期减排路径密切相关;三是转型金融支持的对象需要有明确的减排效果,与《巴黎协定》或国家碳中和目标保持一致。
2020年9月,中国提出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实现“双碳”目标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另一方面要对现行的棕色产业进行绿色改造,而这需要大额的资金投入。
我国原有的绿色金融仅着眼于绿色企业的融资需求。目前绿色金融(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工具)的界定标准仍以各种绿色目录为主,不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污降碳但还达不到纯绿要求的项目尚未被纳入,更多的是一些“纯绿”或“深绿”的项目。不少金融机构简单地为钢铁和煤电企业项目建立拒绝融资的策略,这种金融“减碳”做法不利于整个社会的低碳转型过程,因为发展绿色增量并没有改变产业结构中的非绿存量部分,而这部分在碳中和目标中的转型是必要的。
受限于绿色金融的项目支持定义范围,我国绿色金融募集的资金主要投向深绿行业,缺少对传统碳密集产业的支持。而转型金融可以作为绿色金融的延伸,更加关注高碳产业的融资需求,更能在“双碳”目标下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发展要求。转型金融也能促进转型成本的合理配置,给转型市场注入资本和流动性。
我国转型金融发展进程中的政策创新
早在2020年,我国一些地区便开始试点开展“转型金融”活动,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湖州市。香港绿色金融协会在2020年11月发布的《气候转型融资指南》中认为转型金融支持对象包括技术和活动,能够产生更低的碳排放结果,提出了可靠的、与《巴黎协定》目标保持一致的转型计划。
近年来我国一些金融机构也陆续推出转型金融的指导文件。如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于2021年初分别发布了《转型债券管理声明》和《转型债券框架》;香港绿色金融协会在2020年11月发布了的《气候转型融资指南》。
中国还在绿色债券的基础上,创新开发了多种转型金融工具,包括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可持续发展债券、转型债券等。
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的联系、区别及创新
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间存在目的与业务内容上的区别。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所构建的可持续金融框架中,两者共同致力于减缓气候变化,服务于实现《巴黎协定》中所设定的减排目标。但从概念角度来说,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绿色金融的支持范围包括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业务范畴主要集中在低碳绿色的增量项目。不同于绿色金融有着宽泛的支持范围,转型金融则将支持范围聚焦在碳密集型企业与“两高”项目的存量产业转型,转型金融强调的是对既有的支持对象进行低碳化转型帮助。
转型金融覆盖了绿色金融的服务盲点
由于主要强调增强环境效益,绿色金融往往忽视了对传统企业或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而在当前碳中和背景下传统企业或项目又有着较高的转型需求,转型金融此时就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转型金融的业务覆盖范围对绿色金融提供了补充。总体来看,转型金融当下须重点适用于水泥、钢铁、能源等相关行业。
通过实际工作来看,转型金融为“两高”企业的绿色化“软着陆”提供保障,从而避免只注重结果而忽视过程的运动式“减碳”。例如,在2021年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中,煤炭清洁利用被从原有版本中剔除,而煤炭清洁利用恰恰是高排放、高耗能企业实现完全绿色化转型过程中的重要手段,此时相关企业则可通过转型金融工具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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