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市张浦镇某单位收到了一份来自张浦镇消防综合监管工作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昆山市消防综合监管工作站集中挂牌以来开出的首张罚单。
处罚结果
该场所内一楼北侧防火门损坏,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法予以罚款15000元。
▲防火门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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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回顾
5月8日,昆山市公安局张浦派出所消防民警在检查时发现该场所防火门损坏,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5月13日,张浦镇消防综合监管工作站接收到张浦派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后,前往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确认隐患问题后,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与此前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作为执法主体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不同,此次消防检查是由张浦镇消防综合监管工作站独立进行,并以委托执法机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工作职责与内容
消防综合监管工作站统一负责辖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围绕消防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消防综合监管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区镇消防安全属地监管责任,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全面排摸掌握辖区单位底数,分类型、分行业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基础信息并录入市消防监管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
在委托执法范围内,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办理公安派出所移交的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结合本地区消防安全实际,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优势,压实网格员信息采集、隐患排查、消防宣传等职责任务,做到网格内闭环管理。
接下来,昆山市各区镇消防综合监管工作站将进一步整合基层消防力量,建立健全消防综合监管工作机制,依法执行消防委托执法事项,全面落实区镇消防安全属地监管责任。昆山大队将进一步监管规范各区镇行使消防行政处罚权,对区镇消防执法工作进行常态化指导,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推动消防执法人员职业化、正规化发展。
学点儿消防,多点儿平安
0、火灾案例警示(视频)
6、消防科普(视频)
9、单位消防工作(管理)
靠山屯闲话
既往不恋,当下不杂,
未来不迎,纵情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