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入围的基础上,以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生志愿,按总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邵阳市一中、邵阳市二中、湘郡铭志学校招生计划的70%分配到市直及三区各初中学校。
市城区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校传统项目和办学特色申请特长招生,特长生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自行制定,经市教育局统一审批后才能对外发布,招生对象为本校招生范围内且在当地参加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市城区高中学校体艺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测试。在特长生招生报名时,招生学校要与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签订协议书,以体艺特长生招录的学生不得改为文化生,且必须参加学校安排的正常训练及比赛。市区统一特长招生时间段,明确报名时间和专业测试时间,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或延迟测试时间。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发放拟入围名单,预录通知,不得提前签订预录协议。报考特长生的学生只能报考省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或湘郡铭志学校中一所学校的一个项目和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中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一所学校的同一个项目,严禁同时报考多个省示范学校或多个省示范学校项目,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其他学校或多个其他学校项目,否则取消考生特长生资格。特长生录取规则是文化最低录取标准与志愿入围,按专业特长测试达标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