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如何更好发挥这支“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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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把创新摆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科技创新、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要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感,丢掉幻想,正视现实,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攻克重要领域‘卡脖子’技术”。
关键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具有高投入、长周期、复杂性、战略性和垄断性等突出特点。作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具有基础优势,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力量,在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上既大有可为,更应积极作为。
一、基本优势
国有企业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方面具有其他主体无法比拟的特殊地位与优势。
一是政治优势。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战略支撑和重要支柱,是我国先进生产力的重要载体。一方面,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兼具政治与经济双重属性,具有在新型举国体制中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政治使命与社会责任。因此,在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方面,国有企业有责任和义务积极作为,切实发挥顶梁柱作用。
二是组织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下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涉及中间产品转化、成果检验与迭代创新、与国外企业或技术标准进行动态博弈等一系列复杂的市场行为。国有企业可站在民族复兴和国家产业安全的高度基础上,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本质要求,拓展安全边界,统筹多方资源力量,实现全国资源互通共享和相互支撑、有效转化,产生“1加1大于2”的整体优势,焕发出非凡的组织动员能力,提高对抗强敌能力和国家整体核心竞争力。
三是规模优势。从我国的创新体系来看,国有企业具有重要而特殊的地位。国务院国资委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研发经费投入超过3.3万亿元,其中中央企业为10660亿元,接近全国1/3;如果以增加值来计算,全国研发投入强度为2.64%,中央企业则高达10.2%。拉长时间维度来看,2012年至2023年,中央企业累计投入研发经费超8.3万亿元,成为名副其实的“主力军”。
四是协同优势。重大核心技术往往是系统工程,涉及科研机构、制造企业、大专院校、示范工程等多个单位,这些单位分属国家不同部门管理。国有企业可充分发挥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加大对周期长、风险大、难度高、前景好的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的支持力度,抓系统布局、系统组织、跨界集成,把政府、企业、科研单位、社会等各方面力量拧成一股绳,形成整体优势。在新型举国体制中,央企可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决策,统筹全产业链创新资源,完善“研发+应用+供应链”体系,为提高我国综合竞争力、保障国家安全提供有力的支撑。
五是产业优势。关键核心技术更加依托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更多地聚焦基础性、前瞻性、颠覆性技术研究和攻关。国有企业大多集中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具有全面的产业覆盖和强大的制造能力。因此,国有企业可在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若干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等未来产业领域,培育形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竞争力强的新型支柱产业,为国民经济行稳致远,打造国际竞争新优势提供重要的支撑。
二、存在问题
然而,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国有企业还面临着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新型举国体制作用发挥机制有待进一步清晰。新型举国体制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科技领域实施举国体制的继承、发展和创新,相比以往,“新型”最重要的特点是强调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然而关于国有企业在“新型举国体制”中的具体内涵及职能定位,目前尚没有统一的界定,导致国企在实践中面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无法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
重大科技成果应用转化机制存在不足。重大技术创新应十分重视“研究—开发—试验—应用”创新链的畅通,注重核心成果的成熟与转化。但从国企从事的重大技术创新攻坚方面来看,成果应用成为国企创新活动最大的痛点之一,主要原因是鼓励应用、鼓励“吃螃蟹”的机制没有有效发挥作用,首次应用的企业冒风险、遭处罚的顾虑大。这种考核导向不利于创新成果的产生及转化。
尚未建立完整的重大项目创新容错纠错机制。创新创造是一个突破现有知识边界的认识过程,需要很强的探索精神;创新也是一个试错过程,既要鼓励创新也要宽容失败。与民营企业家相比,国有企业领导不仅要面对市场风险,还要面对固有的体制机制压力,重大项目遇到的问题及挑战更多。不敢试错会导致创新动力不足,使得部分国有企业领导更倾向于选择“短平快”的项目,缺乏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长远规划统筹和持续动力投入。
基础研究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目前从基础研究到技术创新、应用,国有企业还存在脱节现象,具备基础研究能力的国有企业较少,创新大多依靠工程经验而非理论指导,导致国有企业只能在熟悉的领域搞创新,很难研发出变革性、颠覆性的技术,实现从“0到1”的突破。
三、实施路径
为提高国企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方面的能力,需要从制度设计入手,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国家战略性科技创新力量,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代表。
第一,要坚持以重大需求为导向,在攻坚克难中强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把握大势、抢占先机,直面问题、迎难而上”。这“四个面向”回答了新发展阶段科技创新朝什么方向努力、向什么目标发展等重大问题。对国有企业而言,“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就是要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国防建设等方面的重大现实问题,特别是制造业领域“卡脖子”技术问题,做到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努力发挥“主力军”和“排头兵”作用。
第二,要坚持以顶层设计为牵引,在系统谋划中强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先后作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等重大决策部署。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围绕‘为谁创新、谁来创新、创新什么、如何创新’,从制度建设着眼,对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全链条整体部署,对政策、资金、项目、平台、人才等关键创新资源系统布局,一体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高度和顶层设计层面,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指明了前进方向。
第三,要坚持以人才队伍为支撑,在夯基垒台中强本领。高水平科技人才是推进科技创新的第一资源,也是一个国家、一个企业科技实力的标志性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此,需要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国有企业作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始终坚持为党培养人才、团结人才、引领人才、成就人才,为更好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要坚持以协同创新为重点,在集智聚力中强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是系统工程,需要协同创新。国有企业要切实做好“内外协同”创新,立足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围绕战略发展方向,依托重点工程项目,加强与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战略合作,布局并争取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和研发中心,合力推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攻坚。聚焦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积极发挥国有企业引领作用,强化产业链上下游科研合作和产业化合作,推动研发链条前移,加大联合攻关力度,努力争当现代产业链“链长”,不断实现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的新突破。
作者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