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近年来国家治理的触角日益渗透到生活领域,以致生活治理成为基层治理的一个重要领域,其实也不算准确。因为从历史上看,民国时代有“新生活运动”;新中国成立后对集体生活、集体生产的组织动员,也强有力地改造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民国时期对缠足的严厉禁止,新中国计划生育的严格执行,更是将国家权力渗透到被人们认为是“私生活”的领地,在“解放”的话语下影响和改造着人们的身体。
“创文创卫”是新时期国家在现代化、城市化的话语下,掀起的又一次改造人们生活的运动,并且这一运动试图以“隔三年一复评”的方式常态化进行下去。
笔者2020年秋到江苏省S市调研,得知该市2017年完成了文明城市的创建,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第一名。由于国家每年都会有一次检查,S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也一直没有中断。对于城市而言,“创文永无止境,一直在路上”。
而伴随着中小城市的快速城市化和房地产的大规模开发,居住在商品房社区的居民,除了城市市民之外,便是城郊征地拆迁中“洗脚上楼”的失地农民和村庄精英。
对于安置房小区的居民而言,“创文创卫”意味着什么?而“创文创卫”的常态化,又意味着什么?
一
S市是一个人口不超过100万的中小城市,从2010年进入大规模开发建设阶段以来,形成了大面积的新兴生活片区。经过多年开发建设,目前S市的建成区面积已达12平方公里,城区居住人口由2010年的1.6万人上升到8.3万人。
S市在大规模开发初期,实行的是“货币补偿、分散安置”的征地拆迁安置政策,获得货币补偿款的失地农民勉强能够在城市商品房社区购房。后期则建设集中安置小区,小区住房并非小产权房,而是拥有国有土地产权证、能够自由入市交易的商品房。S市的征地拆迁安置政策,一方面使失地农民彻底城市化,另一方面,又导致失地农民与市民混住杂居的社区居住格局。
由于中小城市的老城区规模狭小,相比于进城农民,入住商品房社区的城市市民比例较低。比如Y小区共有住宅856户,其中约有200户为拆迁安置户,买房进城的周边村庄精英约400-500户,在S市有稳定就业的市民仅占100-200户。
进城农民还面临着生活方式转型和购买物业服务等消费观念的养成难题,由此造成比大城市更为复杂的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格局。比如大部分拆迁安置户不愿意购买4-10㎡/间、1800-2000元/㎡的地下储藏室,而是习惯将杂物堆放在家中。当杂物堆放不下时。便形成楼道等公共空间中的“乱堆乱放”。还有一些拆迁安置户在小区楼栋前的绿地上刨土种菜、用铁丝网圈养家禽,造成小区内的毁绿种菜、私搭乱建现象。
(图片来自网络)
二
笔者调查的Y社区就是众多拆迁安置小区之一,许多居民原为小区附近被拆迁农村的村民。长久以来,这些居民遵从乡土社会的农业文明尺度而生活。
农业文明的一大特点,是生产与生活的属地化统一:生活空间并非独立存在,而是被花草菜蔬、家禽家畜、生产工具所围绕的复合空间;居住生活本身不单是纯粹的洗衣、做饭和家务劳动,还容纳了与农作物、家禽家畜和各类生产器物打交道的丰富多彩的生产劳动。进一步说,这样的生产劳动,离不开泥土、灰尘、尿液粪便及其气味。空间中的陈设摆放,是个性化、私人性的,为的是生产生活的方便实用。没有任何实用性的纯粹绿化,被视为无用。侵入居住空间的泥土灰尘、尿液粪便,也并不用“脏”加以定义,并不被视为需要刻意加以排斥驱逐的对象。因为,泥土灰尘在使用过程中会自然脱落,尿液粪便天长日久也就化作新的泥土。所以,家中积灰的空间区域,极少被主动加以擦拭;鸡鸭猫狗亦可往复出入于房前屋内。
在城市化的政府开发主义规划意志推动下,与农业文明相匹配的生产生活相融为一体的村落空间,被动地转为小区楼房。但文明是以人为载体的。虽然空间被政府改变了,但只要空间里的人还是曾经生活在村落空间的那一批人,则他们所熟悉、所身体性习得的农业文明,也会自然在被行政力量改造的空间中得到复生和延续。
其表现则是,在一楼后院毁绿种菜,饲养家禽,在门前堆放生产器具,随意停放三轮车,不主动清理泥土灰尘。种植、养殖、晾晒、搭建、放置,并不需要来自公权力的统一规划。对农业文明来说,生活的秩序是居民彼此在互动中自然形成的,这种秩序是特殊主义的,是不规则的,是不断处于流变之中的。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安置小区居民的文明尺度。
居民在小区饲养家禽(笔者摄影)
三
然而,政府追求的是一种“有规划的现代化”。农村地区在“美丽乡村”的政策导向下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而城市地区则有“创文创卫”。
在“创文创卫”的尺度之下,落满灰尘的灯笼是该以旧换新的,楼道里堆积的杂物是该清除干净的,一楼后院的地皮是应被统一规划种植景观植物的,饲养家禽、任由动物随地便溺是被严厉禁止的。居民不能在小区内流动贩卖饮食,甚至连阳台外晾晒衣物也被纳入禁止行为之列。
来自农业文明的不规则、不整齐、泥土灰尘和烟火气,被政府热衷于规划的“行政洁癖”严厉驱逐,并被称之为“乱”。以S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尺度,这种“乱”可具体概括为“八乱”,即乱种乱养、乱搭乱建、乱涂乱贴、乱堆乱放。被楼宇所包围的农业文明,被列为重点改造对象。
而在安置房小区的一些居民看来,如果单调、整齐、服从上级权力的规划意志就是政府所要创建的“城市文明”,那这种“城市文明”也太不食人间烟火、脱离百姓审美和属于他们的生活逻辑了。
于是,高层的“规划”意志与来自底层的“反规划”意志(或者说“自主规划”意志),在安置房小区的空间中展开拉锯。这是来自不同层级的主体之间,围绕“开发权”和“规划权”而展开的争夺和博弈。
在管理者看来,一切由居民自行在外摆设的物件,皆被视为需要清除的对象。因此,城管部门频繁进入小区,令居民清除房前屋后的“乱堆乱放”,并将阳光房、栅栏等视为“违建”而一律拆除。同时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劝说居民不要“乱晾乱晒”“毁绿种菜”,阻止居民新建阳光房等“违建”。
社区工作人员对“毁绿种菜”和“阳光房”的日常化治理策略,事实上也是利用了居民之间基于公平感的相互监督:没有种菜机会的非一楼住户不乐意看到一楼住户私自享受种菜权利,因此一旦发现一楼住户毁绿种菜,就积极向社区报告;没有机会享受阳光房的非顶楼住户也不乐意看到顶楼住户独自享受阳光房的建造权利,一旦发现顶楼有动工迹象,也会积极向社区报告。社区工作人员利用居民之间的利益割裂和共同的公平意识,获得了监督群众自身行为的“群众的眼睛”,建立了下情上达的日常通道,以便于问题的“化早化小”。
此外,社区工作人员通常采取以柔克刚、先斩后奏的方式完成工作。比如“脸笑着先给你把菜拔了,放在旁边,不带走。伸手不打笑脸人。有时还问居民,要不要给你送到家里去?”,这样就在无矛盾冲突的情况下解决了问题。
又如小区党支部书记出面说服业主清理门前杂物,业主与物业和社区反复展开拉锯战。“物业与支部书记两个人去,必须拿走个东西,比如腌菜坛子、破铁锹之类,一点点拿光。或者让装了满满东西的车在社区里转”,让业主意识到“不只是拿我东西,别人东西也拿了”,心里就会平衡,认识到这是个难以抵挡的大趋势。
在政府部门的积极行政和集中行动之下,残存于社区的农业文明毫无招架之力,只有暂时退回到封闭性的房屋空间以内。
对于违建“阳光房”等现象,一些社区采取了在小区门口设置材料登记簿的方式,“把好第一道关”,不让有用于违建嫌疑的建筑材料运进小区。
不过新小区对装修材料的把控不严格,住户用东西盖着材料,或者用封闭式货车运输,再加上晚上视线不好,不易分辨材料内容。由于物业只是询问和核对业主信息,材料登记簿由业主自己填写,如果用于违建的材料藏得好,物业也发现不了。
若遇到怀着侥幸心理在半夜起建的情况,物业虽然查不到,但城管队员会去暂扣该住户的工具,待其恢复原样后,再将工具交还。而更多的情况则是,只要有住户一动工,物业就会将情况反映给城管队员,由城管队员出面制止。若住户不听从,则城管队员暂扣其工具。若违建已成为既成事实,则街道可与区城管局、区公安局联合执法,以增加人手、增大力度拆除违建。
四
“创文创卫”隔三年一复评,意味着政府对民间围绕“规划权”的博弈,从临时突击、集中动员状态转入一种新常态。
毕竟农业文明的表象背后,是居民们长久以来形成的生活习惯和价值观,它们弥散在日常生活中。而“被创建”的“城市文明”尺度是外来的,其标准不仅高于居民自身对美好生活的想象,还往往超出物业的能力范围。因此,得到官方认证的“城市文明”尺度,事实上往往只在行政执法时发生暂时效力。
比如,虽然物业在早高峰之前会有一次普扫,但在重大活动前,仍需社区出钱雇用更多人手集中清理垃圾,并指挥网格员进行动态保洁,因为物业的人手不够,而且在行政力量看来,他们动作太慢。物业的常态化管理,显然无法消除行政力量日常巡查和运动式治理的必要性。其结果是,在问责压力下,行政力量和运动式治理发挥兜底作用成为一种常规状态,而物业逐渐态度消极,特别在物业费难以收上来的情况下,更加依赖网格员等行政下派力量。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物业与居民联合起来,配合上级行政检查。比如在S市J小区,平时居民都在阳台外的不锈钢架子上晾晒衣物。到了上级检查时,物业用小喇叭在小区里喊,让居民把架子收起来。由于物业经理与居民“关系亲密,打成一片”,认识80-90%的业主,95%的业主也认识他,“讲感情”的业主也愿意配合物业工作,迅速完成从“生活景观”向“行政景观”的非日常性切换。
新式晾衣架,便于居民迅速完成从“生活景观”向“行政景观”的切换(笔者摄影)
五
被行政意志整体规划的“文明”替代民间社会“内生文明”的生活治理,若要常态化,就意味着巡查工作的日常化。有城管队员表示,虽然拆违工作告一段落,但他们仍会“持续核查,确保无反弹”,“常态巡查,以防有人侥幸”。这就必然意味着,高昂的社会监控治理成本,也会成为一种常态。
有一种看法认为,在农业文明中成长的安置小区居民,其生活习惯具有改造空间,而所谓“生活治理”也许可能根本上升不到“价值观”的高度,群众的生活方式高度可塑。“生活治理”仅仅在于通过引导,形成一套新的行为方式和行为习惯,“习惯就好”——这个过程仅关乎“身体训练”,而与改造他们的“思想”无关。
另外一点,则是营造“大势所趋”的氛围,用“大势”倒逼习惯的养成。只要基层治理在整体社会环境上做出控制,通过社会氛围的造就形成一种整体性的“压力场”,零星分散的不遵从者的行为最终都会得到“矫正”。
在此观点下,创文创卫是集中的“市民训练”,教育刚刚“洗脚上楼”的农村出身居民如何“正确”在城市生活。而政府作用特别大,能够重塑原本可能被界定为“私人领域”的居民生活状态。
不过,也有看法认为,居民对行为的改变,只不过是在面临进入行政监查视野的可能时,所做出的策略性应对。
与前一种看法相比,这一种看法更加看重居民的主体性,因此更加注意居民生活意志与行政意志的博弈过程。在“创文创卫”的外在压力下,他们的行为可能只是临时改变,这是被自上而下行政权力的强行动员所压抑的后果,并不表明居民彻底认同和接受了“创文创卫”的生活规训,完全放弃了他们对生活环境的自我规划欲望。
也有经验证据支持这种看法,如S市Y街道分管城管城建的党政办副主任所描述的现象:“虽然2019年整治了40个小区,违建4万平方,2020年又整治了20个小区,但如果后期物业管理不到位,违建就会恢复。”
究竟“创文创卫”对于居民生活的改造,影响到何种地步?生活治理,究竟有没有迎合居民自身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与大多数居民的需求相对接?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持续观察和思考。
同时,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们也需要重新思考“半城半乡”的价值与意义。扫除农业文明的“创文创卫”,其背后所隐含的定位,可能是所谓“城市文明”与农业文明的对立,或者“城市文明”相对于农业文明的优越性。
其实,平衡与圆融是中国文化传统的精髓所在,它不仅是一种智慧,更是一门艺术。“半城半乡”是城乡文明在空间、生活、资源、价值等多个维度达成平衡与圆融的重要体现,城乡关系的未来走向也未必是终结于农村的消灭。相反在中国人“农民的基因”的影响下,即使中国已经成为当代发达工业国家,“农民与农民的子孙们”最终仍可能使暂时失衡与割裂的城乡关系复归于“半城半乡”的平衡与圆融。
破除一刀切的“标准化管理”,将两种文明兼收并蓄,各自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保证整体秩序的情况,给予居民适当的自主规划权,也许才是我们应当努力的方向。
(冯川,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