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这一代公婆退出历史舞台,女性对家庭的处置安排将会发生很大变化

一、“角色互动”与厚重的伦理责任
在宗族底色的广西农村,打工经济透过年轻媳妇而成为引发家庭变革的重要力量。年轻媳妇是一个现代性的力量。可以料想,当这一代公婆退出历史舞台之后,女性对家庭的处置安排将会发生很大变化。
为什么如此判断?让我们先从传统宗族性村庄的家庭伦理开始说起。
在传统宗族性村庄,家族人口规模较大。为了维持家族内的生活秩序,家庭伦理为家族中的每一位成员赋予了结构性的角色定位和行为规则。在伦理规则的安排下,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本质上说便是“角色互动”。在先赋性角色的行为规则已经被伦理规定好了的情况下,“角色互动”不会给予家庭成员太多自由发挥的空间,家庭成员之间也不会存在不知如何相处的问题。
总体上看,传统宗族性村庄的家庭政治特征,可以用“厚重的伦理责任”来概括。“厚重”这个词给人一种向下压的沉重之感,反映的正是家庭内部繁复伦理规则的交叠错综,以及家庭成员在伦理责任面前的被动承受之态。
伦理责任何以厚重?
首先,责任是先赋的,是村庄社会和家族结构所带来的,家庭中的个体并无选择余地。
其次,代际之间和夫妻之间有着严格的等级尊卑结构,年龄和性别决定了家庭成员并非处于平等地位。
第三,父子轴绝对强势,而女性是依附性的。
第四,伦理责任指向家族的整体利益,以及家族再生产,能否生育男孩决定媳妇的家庭地位。
第五,父代的社会性人格向子代扩张,在父亲健在时,子代的社会性人格被父代所吸收,由父亲代表全家参与村庄内的人情互动和公共性事务。
第六,兄弟之间存在互助义务,父权有责任通过分家和建房等事务,调平子代兄弟之间的分殊。
二、指向“情感性自发个体互动”的家庭变革
如今,在打工经济的渗透下,广西的许多农村仍然保留着些许宗族底色。比如不少男性村民承认自己就是“大男子主义”,认为“父母比老婆重要”;比如父母对于子代结婚并不会过分“操劳”,而只是在自己的经济能力范围内提供给可能的支持;比如分家较晚,直到最小的儿子结婚之后才分家,而在分家之前子代收入则交父代统一支配,以形成兄弟合力和代际合力,支持父母为小儿子结婚而建房,兄弟之间为此也不会计较。
然而另一方面,传统的家庭伦理却已经透过婆婆、媳妇等女性角色在家庭中互动方式的调整而发生松动。
首先,家庭责任开始由先赋转为自致。这一点,一方面表现为婆婆不再要求媳妇做什么,媳妇“想干嘛就干嘛”。另一方面,年轻媳妇普遍选择晚婚,其中一个理由是“太早结婚,没有经济能力,怎么养活自己的孩子?自己还是小孩子,怎么照顾自己的孩子?现在很看重孩子的教育。孩子是最重要的”。这表明年轻媳妇对于子代教育责任的突显,这种教育责任并非家庭伦理结构所带来,而是年轻媳妇自发参与和融入外界社会竞争结构的结果。
其次,婆媳关系逐渐趋于平等相待和相互尊重。虽然还比不上华北农村“丈夫伺候坐月子,媳妇回娘家坐月子”这种家庭关系围绕媳妇而调整的状态,虽然媳妇仍会因“公婆有什么事、家里有什么安排都不跟我说”而感觉在家中没有当家权和知情权,但已有媳妇感受到“只要用心对公婆好,公婆就会对你好”。比如有媳妇给婆婆买一年四季的衣服、给婆婆钱或给婆婆买鞋,并在婆婆过生日的时候给婆婆加餐;而婆婆看到媳妇12点还没有回家,就会到地里帮媳妇摘玉米。
第三,女性的主体性地位上升,姻亲关系愈益重要,并指向子代小家庭。在传统的宗族性村庄,出嫁的女性完全成为夫家的人,一般不会再返回娘家。而宗族性社会低彩礼的原因之一,便是女方父母认为女儿出嫁后便是夫家联合家庭中人,并不会为维护女儿小家庭的利益、让女儿过得更好而要价。然而如今,一些村庄中已出现女方父母为女儿小家庭的生活而陪嫁一辆车、即使家中有三个弟弟而父母却依然宠爱长女的现象。同时,婚后媳妇依然表现出较强的娘家意识,将娘家作为自己的“大后方”。
比如有年轻媳妇告诉笔者,她每周周末都会一个人回娘家“放松一下”,因为感觉娘家才是“自己人”。她丈夫有时还会把她送到娘家去,一般吃个晚饭就回,不会在女方娘家留宿。还有的年轻媳妇向笔者直言她对丈夫的二姐经常留宿娘家很有意见,她自己在弟弟结婚前常回娘家,并表示若弟弟婚后她就会减少回娘家,不然弟媳会有意见。媳妇与娘家的关系与传统宗族性村庄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如果说宗族性村庄内家庭互动变迁的起点,是基于厚重伦理责任的“父权扩张性角色互动”,而家庭互动变迁的朝向,是摆脱家庭伦理负担的“情感性自发个体互动”,那么,在变迁过程中必然存在的一个逻辑就是,伦理责任的边界在父代与子代之间相互对等设立,而非父代对子代负有有限责任、子代对父代负有无限责任的不平衡状态。只有代际之间对等设立了伦理责任边界之后,代际之间才能获得行为的自由度,并基于行为的自由意志而产生个体性的自发情感。否则,在先赋的结构性伦理规则框定之下,代际互动都是“义务”而压抑了情感
三、家庭变革过程中的婆媳“错位互动”
然而,从“角色互动”向“个体互动”的转换过程并非一蹴而就。笔者2021年4月在广西北海市H县农村调查了解到的情况,表明当地农村家庭正处于从前者向后者转型的过渡状态之中,其表现可概括为一种“错位互动”的失范状态
在传统宗族性村庄,家庭伦理预先规定了婆媳之前的互动法则,婆媳矛盾往往产生于个体行为对互动法则的偏离。而在“个体互动”中,个人自主发挥的空间增大,因而“沟通术”就更为重要。
如今在H县农村,媳妇依然认为婆婆应该被尊重。公婆若做错了什么,媳妇也不好意思大声说,担心吵起来,因此能让就让。婆媳之间无法做到作为两个平等的个体来进行情感沟通。于是,婆婆依然代表伦理性的一面,但媳妇却已转轨到情感性的一面,进而形成伦理规范和个体互动的相互拉扯。婆媳相互之间都感觉很别扭,自发的情感就很难培育出来。
笔者访谈的年轻媳妇陈SL便是其中的典型。陈SL说,她结婚2年了,依然不知道如何与公婆相处。虽然婆婆并不怎么管她,她也不怕婆婆,但她总是感觉自己“融入不进”婆家。比如她给婆婆买了两条裙子,婆婆当时有一点开心,但是后来也不穿,她就不买了。她还几次说到自己和公婆聊天“聊不到一起去”,虽然“婆婆是挺好的一个人”。她感觉在当地,基本上婆媳之间都不会很亲密。在娘家,她“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就拿什么就拿什么,可以自己做自己吃”;但在婆家,她说“我不好意思只做我一人份,自己一个人吃,让别人看着我吃。只有一个灶。也不能在自己房间吃,被公婆发现也不好,说你一个人躲着吃。公婆都不明确说喜不喜欢吃,但是做了饭,他们又不吃很多,有敷衍我的意思。我说不做了,他们又说要吃”。
陈SL口中提到的“融入不进”值得玩味。“融入”其实可以分解为两个层次,其一是伦理规则上的融入,其二是情感互动上的融入。至于前者,年轻媳妇虽有一些意识,但公婆对此却已然不做硬性要求。至于后者,年轻媳妇努力创造出了一些机会,但公婆基本不予反馈,或因其不善反馈。媳妇对婆家的“融入不进”之惑,其实就导源于婆媳之间的错位互动。不论在伦理规则的层次,还是情感互动的层次,媳妇不管怎么做都在“融入”上收效甚微。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在公婆一面,他们已经松脱了在伦理地位上对儿媳的强力势能,但他们并不善于表达个人性的情感,不懂得如何与媳妇进行情感沟通。而在媳妇一面,她们寻求情感交流,却又得不到回应。
因此,媳妇的情感表达和回馈诉求依然受到压抑,这种压抑不是激烈的家庭矛盾导致的,而恰恰来自平静但略显冷漠的婆媳互动
四、家庭变革为何静悄悄?
在婆媳之间的错位互动中,那个身兼“儿子/丈夫/兄弟”等多重角色的人的行为方式至关重要。在家庭关系的结构上看,这个人发挥着影响婆媳关系、夫妻关系和妯娌关系的中枢神经作用,决定着由女性发起的这场家庭变革,是以平静的方式抑或激烈的方式进行。
在传统宗族性家庭中,媳妇至少在心理上不会认为“丈夫和自己站在一起”,丈夫绝对是站在自己的公婆一边,代表大家庭整合媳妇。因此媳妇对夫家的依附感非常强烈,媳妇在夫家始终像一个“外人”,她只有通过遵循既定的伦理规范,以在行为规矩上生硬嵌入夫家大家庭伦理结构的方式“融入”夫家。
在宗族性家庭伦理的转型过程中,“父子轴”的权重已逐渐让位于“夫妻轴”,但仍然保留着“父子轴强势”的影子。其典型表现是,丈夫对妻子更加关爱、更少家暴,但仍然试图减少“夫妻轴”对“父子轴”的挑战。
比如有媳妇说,丈夫和她一起逛公园,丈夫在旁边为她遮太阳,这让她感觉丈夫“很暖”,但是丈夫的另一面则是认为自己的父母比媳妇更重要,媳妇但凡是做一点反抗公婆的事情,或是怂恿丈夫做一点反抗他父母的事情,丈夫都会说“要忍让一点”,并让媳妇“不要吵”。而如果媳妇生气了,丈夫又会去“哄媳妇”。
又比如,如果说妯娌关系的背后是多重婆媳关系的叠加,而婆媳关系的背后则是“父子轴”的家庭伦理,那么丈夫通常会让对妯娌关系不满的媳妇,把所有不满都向丈夫反映,防治媳妇之间直接和公婆发生冲突。丈夫的兄弟之间如果发生争吵,也会回避当着各自媳妇的面,以避免兄弟矛盾转化为基于“夫妻轴”的妯娌矛盾,以致最终将矛盾引向婆媳矛盾,威胁到“父子轴”的稳定。
如此一来,从媳妇的主观感受来看,自己不再是夫家的“外人”,因为她至少成为了丈夫的“自己人”,虽然她在公婆面前仍然感觉自己是“客人”。媳妇现在所寻求的是从情感层面“融入”夫家,让自己从“客人”转变为与公婆平起平坐的“主人”,这显然超越了父代所认同的伦理变迁的节奏。
此时,身兼“丈夫/儿子/兄弟”等多重角色的这个人,在家庭重心从“父子轴”转向“夫妻轴”过程中,起到了减震器和稳定器的作用,以致于当地农村家庭内部从“角色互动”到“个体互动”的变革,是以一种静悄悄、几乎没有明显矛盾冲突的方式进行的,这种过渡并不存在子代对父代权威的激烈对抗,以及婆媳之间的激烈冲突。
(冯川,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