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不住了!多地下放至镇街的行政执法权,又收回来了
近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布收回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的公告,收回57项行政执法事项,理由是“因专业技术性强、执法对象少、认定困难、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更高效等原因不宜下放”。此前,2021年1月和2023年7月,清远实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分两批放权共385项。
放眼全省,自2022年7月以来,揭阳、江门、佛山、河源、梅州、中山、阳江、茂名、清远等地均曾发布公告,收回镇街部分行政执法事项,汕尾、云浮也曾发布相关征求意见稿。
在深化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的当下,多地收回镇街部分行政执法权,意味着什么?
从“力度最大”到“稳妥推进”
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小马拉大车”
2019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其中就包括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实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即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由此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和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发挥镇街在前端执法的便利性和及时性。
2020年8月7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部分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其自身名义行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广东省司法厅官网显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近年来广东省“力度最大、范围最广、放权最多、最为深入”的一次改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县级行政处罚权,除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镇街无法承接,或者工作量较小、由县级集中行使成本更低的事项外,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可以调整由镇街以自身名义集中行使;重点调整实施的包括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对部分镇街如县域副中心、经济发达镇甚至可以全面赋予县级行政处罚权。
《公告》发布后,各地市政府纷纷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下放镇街的执法事项目录,单个地市首批下放事项数以百计,如清远299项,梅州526项,江门则有838项。据广东省司法厅披露,2022年7月全省21地市已下放镇街执法职权近2万项。
对原本缺乏执法经验的基层而言,承接大量执法事项有一定难度。2021年1月,广东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民盟广东省委提交了集体提案,建议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该提案指出,基层执法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在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后存在“小马拉大车”的情况。基层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不足,2019年度,全省持《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不含公安、税务部门)共152776人,全年人均执法量为385.4宗,乡镇一级单位持证执法人员共11047人,仅占全省总数的7.23%,而全年人均执法量为531.4宗。基层执法队伍结构也不合理,辅助人员比例偏高,部分执法人员身兼多职,岗位变动频繁。
此外,综合行政执法涵盖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等多个领域,基层执法人员缺乏专业办案经验、水平和能力,部分人员甚至没有接受过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不清楚执法程序。
2022年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提出实施意见,要求“依法稳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县两级政府须适时组织对行政处罚权下放镇街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认为有关行政处罚事项专业性强,乡镇(街道)确实无法有效承接的,应予以收回。
九地市发布“收权公告”
一地收回四成执法事项
揭阳是广东最早发布“收权公告”的地市。2022年7月27日,揭阳市政府发布关于收回乡镇街道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收回部分专业性强、乡镇街道确实无法有效承接的,以及因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等原因不能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共19项。
怎么理解“专业性强”?揭阳收回事项中有一条是:对设计单位违反规划许可内容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违反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字标明的技术经济指标与图纸所示不相一致的行政处罚。在实践中,镇街执法人员缺乏专业技术知识,难以对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行业标准作出判断,执法自然无从谈起。
从领域划分来看,揭阳收回事项涉及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等条线,自然资源类居多。其中有5项涉及自然资源执法中专业性较强的矿产领域,1项涉及基层很少接触的古生物化石领域,下放缺乏必要性。
在同年8月启动收权的江门,相比揭阳收权力度更大且具有系统性。江门收回法律法规修订调整、使用频率较低、镇(街)无法承接和专业性较强、不宜下放的286项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占前期下放总量838项的34%。其中分别原属应急管理的有160项、自然资源46项、生态环境25项、市场监管51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4项。
江门取消镇街部分行政执法职权。
来源:南方农村报,社区工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