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A已对汇丰银行(HBEU)和汇丰英国银行(HBUK)(统称为两家公司)处以57,417,500英镑的罚款(按照1英镑 = 9.1人民币,折人民币5.22亿),原因是这2家银行多年来未能正确执行《存款人保护规则》中规定的要求,从而导致历史性的存款人保护失败。
其中包括未能准确识别有资格获得金融服务补偿计划(FSCS)保护的存款。HBEU在2015年至2022年期间出现失败,HBUK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出现失败。这笔罚款是PRA征收的第二高罚款,反映了违规行为的严重性。
笔者想,这是典型的数据标签打错了,属于统计差错,不清楚汇丰会不会因此而漏交存款保险保费。
存款保险现在越来越重要,人行存款保险信息系统已上线2年,1104报表《G27主要负债项目明细表》也按照个人存款客户和单位存款客户的单户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总额是否超过50万划分了区间。
实际在统计中也很难保证完全准确,难点在于:一是要能够识别客户是否为同一被保护客体。二是要能把本金和应付利息按照同一客户分类汇总。三是一些社保基金SPV要穿透识别被保护对象。
汇丰银行罚款金额的确有点狠,在中国如果按照统计问题来罚估计可能也就罚50万,但存款保险属于人民银行管,反洗钱的罚单金额都很大,建议对境内外资银行也查一查,看看是不是漏保护了我们3位数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