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释放城市共治力量

今年2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民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有法可依,审核无误后,次月5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发放奖金,以资鼓励。《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呼和浩特市政府专门划拨100万元专项资金为“随手拍”奖金兜底。


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举报时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相关线索的视频、图片中应有全景图像,可以清晰反映整体道路情况或包含明显建筑物、标的物、标志、标线等,能够清晰反映车辆整体情况,包括车辆品牌、颜色、号牌等基本信息。同一个交通违法行为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举报时间为准。对同一举报人在一个自然月内的多起有效举报,奖励可以累积发放,但累积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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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不得故意虚构事实或者恶意举报。对借举报之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或影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正执法的,除追回举报奖金外,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奖励办法规定,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等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规定的,予以奖励20元现金或相应物品。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反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的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规定的,予以奖励100元现金或相应物品。


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规定的,予以奖励200元现金或相应物品。


奖励办法特别指出,举报人不得在驾驶车辆时手工操作拍摄举报照片或录像视频,严禁举报人采取危险方法或不正当手段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因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或其他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或者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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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民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三种方式。举报人可现场拨打122报警电话或0471-6698193;通过向“呼和浩特交通管理支队”微信公众号提供时间、地点、手机或车载行车记录仪等拍摄的视频资料举报;通过呼和浩特市“爱青城”APP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平台进行交通违法线索举报。


内蒙古台特约评论员王晓革认为,交通乱象“随手拍”,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让所有市民成为秩序的维护者,再一次体现出城市治理中的共治思路。规则是约束,也是保护。共同守护城市秩序、涵养文明风尚,受益的也将是每一个人。


王晓革:交通违法行为仅仅依靠交警一个部门治理,其实是遇到了一些瓶颈,即使现在开通了那么多的摄像头,也无法把所有的交通违法行为都能够很好的治理好。利用广大群众随手拍这样的行为,事实上等于增加了无数个摄像头,这种情况显然比交警部门的力量放大了成百上千倍。


“随手拍”的做法,发动广大市民共同监督,同时畅通举报渠道。“你我他”都成为编外力量,主动维护规则、倡导文明,就是在压缩不文明行为的生存空间。这个举措会对呼和浩特市的交通行为产生影响,对于所有参与到交通活动的呼浩特市民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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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   辉、孙雪梅

图片来源:央广网

编辑:赵晓艳

审核:岳   楠
监制:侯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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