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还需要注意的细节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现实生活中,为保证遗嘱继承或遗赠的顺利进行,还要注意一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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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王老汉生前病重,在病床上当着全家的面立了一份遗嘱,决定将一套价值百万的房产留给自己二十岁的孙子小王,家里其他人和小王为让老人顺心,均未置可否,之后大家未再提及此事。一年后,王老汉去世,其儿子和女儿纷纷主张继承该房产,小王称爷爷当时立下遗嘱已经把房子留给自己,为此,各方争执不下,最后闹上法庭。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遗嘱有效,但是小王不能得到这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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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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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解析

为什么王老汉的遗嘱有效而小王却不能得到房产呢?首先,我们要知道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以及顺序。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小王作为王老汉的孙子,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不属于王老汉的法定继承人。王老汉通过遗嘱的方式将房产送给小王,实际上属于遗赠,小王作为受遗赠人接受王老汉的房产。自然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将遗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即遗赠。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接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接受或放弃遗赠,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即该表示行为必须能够确认为有接受或放弃遗赠的意思表示,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其他形式,可以直接,也可以间接,要满足能够确认接受或放弃遗赠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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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小王在知道王老汉将房产留给自己后,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明确地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应视为放弃受遗赠,转由王老汉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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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小贴士

血溶于水的亲情因为财产争得头破血流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在家庭生活中,要尊重他人的意愿,掌握正确处理财产问题的方法,更好地维系亲情,守护家庭的和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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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检二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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