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区长崔小浩出庭应诉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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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上午,随着庄严的法槌声敲响,顺义法院审理的一起行政案件正式开庭。该案由顺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艳担任审判长,与行政庭副庭长麦育亥、审判员杨鑫组成合议庭。顺义区区长崔小浩和北石槽镇镇长黄海厚分别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顺义区司法局局长王雪岩作为顺义区政府的委托代理人之一出庭参加诉讼。全区17个镇街的领导旁听案件审理。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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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5日,北石槽镇政府向迈某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书》,迈某认为《限期拆除决定书》调查事实不清,依法应予撤销,遂向顺义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顺义区政府于2023年8月17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该限期拆除决定。迈某不服,故将北石槽镇政府和顺义区政府诉至顺义法院,请求判令撤销《限期拆除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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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合议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北石槽镇政府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及顺义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合法性等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围绕被诉行政行为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全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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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后陈述环节,崔小浩代表顺义区政府表示,顺义区政府将积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尊重法律权威,服从法院判决结果,同时也将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为核心,以依法行政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该案待合议庭进一步合议后做出裁判。
供稿:顺义法院
编辑:卢晓伟 肖飞
审核: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