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西安最新通知

11月20日,西安市商务局发布通知称,将目前正在开展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活动期间继续执行《西安市2023年促消费稳增长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的补贴标准和申领程序等,资料申报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1月31日。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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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巩固和扩大我市促消费、稳增长活动成果,经市政府同意,将目前正在开展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活动期间继续执行《西安市2023年促消费稳增长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的补贴标准和申领程序等,资料申报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1月31日。
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活动顺利推进并取得良好效果。
西安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0日
此前报道:
今年9月21日西安市商务局发布了《西安市2023年促消费稳增长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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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我市促消费、稳增长工作相关部署,制定2023年促消费稳增长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参与企业条件
西安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在库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简称限上汽车销售企业)。
二、申领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的条件
1.16周岁以上中国居民个人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非个人购车、二手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
2.购车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至1.5亿元补贴发放完毕(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3.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1月31日前完成资料申报并确保资料无误。
三、发放金额与标准
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发放一次性补贴,总额度1.5亿元,先到先得,发完为止。具体标准为:
1.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1000元;
2.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3000元;
3.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5000元。
以上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车辆装潢、挂牌等其它费用不得列入其中)
四、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至1.5亿元补贴发放完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陕西新闻广播新媒体综合整理】
【来源:西安市商务局、西安发布】
【编辑:孙聪】 
【审核:丁芝茜】
【终审:摆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