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2026年西藏清洁能源消纳及供电保障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四川成都举行。本次协议签订涉及18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北京、上海、山西、湖南、甘肃、陕西、四川、重庆、西藏等省(市、自治区)在西藏自治区政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调节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及各地对应的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见证下,由省级电网企业、有关发电企业代表现场签约。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清洁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水电、光伏、风电装机容量突破500万千瓦,占总装机比例超过90%。受清洁能源“靠天吃饭”特性及西藏用电负荷高速增长等因素影响,西藏汛期清洁电源消纳困难,需要通过大电网跨区跨省消纳,同时在枯期本地发电能力不足,需要通过购入电力保障电力供应。
本次协议统筹2024-2026年西藏清洁电力外送及购电需求,经相关省份友好协商,共签约电量155亿千瓦时,包括73亿千瓦时西藏清洁能源外送协议和82亿千瓦时西藏购电协议,参与签约省份18家,预计增加西藏市场主体收入超20亿元,是近年来交易规模最大、参与省份最多、经济效益最大的电力援藏交易框架协议。
在以往藏电外送交易基础上,本轮协议有效统筹西藏清洁能源消纳与供电保障,2024-2026年丰水期通过川藏交流、柴拉直流、昭沂直流、陕武直流等多条通道,逐年外送20.9亿千瓦时、17.7亿千瓦时、34.5亿千瓦时西藏清洁能源至北京、河北、山东、上海等中东部16个省(市),有力服务西藏水电、光伏等清洁能源送出消纳;在枯水期通过川藏交流、柴拉直流等通道,从山西、陕西、甘肃等5个省(自治区)逐年购入21亿千瓦时、28亿千瓦时、33亿千瓦时电量,全力保障西藏冬季供电平稳。未来3年,随着交易协议全面执行,预计将助力我国中东部地区减少标煤消耗224万吨、二氧化碳排放559万吨,同时满足西藏地区未来3年年均12.7%的用电增长需求,有力提升西藏地区用电保障能力。
据了解,自2014年川藏电力联网工程投运以来,四川就长期向西藏输送电力,是西藏电力保供和电力互济的重要支撑。近年来,随着西藏清洁能源快速发展,四川充分发挥枢纽电网优势,为西藏富余电力外送提供了输电通道,也成为消纳清洁藏电的重要市场。
国家电网公司不断加大西藏电网建设和电力援藏工作力度,在青藏、川藏两条电力天路基础上,先后建成藏中、阿里联网两条电力天路,形成了西藏500千伏统一电网,为西藏清洁能源外送消纳和电力供应保障打下了坚实基础。特别是2016年以来,充分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平台作用,依托全国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坚持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西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后组织签订了16.3亿千瓦时藏电入渝、61亿千瓦时西藏清洁能源消纳等4轮“电力援藏”交易协议,藏电已外送至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交易总电量突破132亿千瓦时,累计创造经济效益超36亿元,藏电外送为中东部地区减煤超41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超1042万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