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明代隆庆和议与九边阅视制的设立及运行(上)

作者:刘勇
来源:《中国历史研究院集刊》202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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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隆庆和议标志着明朝与蒙古关系的重要转变。和议推动者为实现由战到和的国策转变,主动提出在原有监督体系之外增设九边阅视制,以加强监管九边防务,借此消除反对者对和议可能削弱明朝边防的担忧。当和议实现后,九边阅视制很快失去助推国策转变的价值,仅存制度层面的补充监督功能。在明蒙维持和议前提下,九边阅视既是明廷应对与蒙古发生摩擦乃至政治危机的制度工具,也是通过利益兑换强化控制边镇的手段,还为边镇官员提供定期套利机会,因此时断时续地维持到明朝灭亡。
关键词:隆庆和议 九边阅视 监察制度 明代
隆庆五年(1571),明朝政府实现了对蒙古政策的和议转变,九边阅视制作为和议政策的配套制度应运而生。在该制运行十余年后成书的万历《大明会典》(以下简称《会典》)中,部分规则被放在原有边镇“巡阅”制度之后,置于《兵部》的“镇戍·各镇通例”下:
凡巡阅……隆庆五年题准:虏众内附,边患稍宁,严饬各边督抚将领整顿边事,将积钱粮、修险隘、练兵马、整器械、开屯田、理盐法、收胡马、散逆党等八事,从实举行。以后三年一次,分遣才望大臣,或风力科道官三员:一往延宁甘固,一往宣大山西,一往蓟辽保定,阅视回奏。果著有劳绩,与擒斩同功;若仍袭故常,与失机同罪。
万历十二年题准:阅边官员,查照原限,各宽一月,延宁甘固十一个月,宣大、蓟辽六个月,行令遍历各镇。
十三年,令阅边差官暂罢,敕各该巡按御史遍阅所属地方边备,及查盘钱粮、稽核工程,一并奏报,该部覆请,分别赏罚。又令巡抚、总兵官,俱依期巡阅沿边地方,不许专驻一城。
值得注意的是,《会典》主要由内阁首辅张居正主导编纂完成,而他正是当初积极推动实现隆庆和议的次辅。换言之,为助推和议而设的九边阅视制,在和议实现仅十余年后,就被推动者塞进《会典》原有的边镇监察体系。显然,这是试图以原有地方监察体系的“旧瓶”,装九边阅视制的“新酒”。或因此,明代典制文献对九边阅视制缺乏系统记载,以致后来的研究者无法清晰描绘其基本轮廓,也未能准确将其与明代原有地方监察制度区分开来。
由于九边阅视制与攸关明朝安危的九边防务密切相关,它从未彻底失去制度功能,而是随着明蒙关系的变化,时强时弱地发挥作用,直至明亡。因此,本文首先试图勾勒九边阅视制的提出背景、设立过程,进而考察其在万历前期的运行情况与趋势,并对万历十九年(1591)张栋阅视固原镇展开个案分析,细致、深入考察阅视实践、册籍虚文与边镇现实之间的落差,最后兼及九边阅视制在明末时断时续的运行概况。笔者希望通过九边阅视制的个案研究,观察反思中国历史上为推动重大政策转变而临时设立的制度及其运作机制和成效,特别是在短期政治目标实现后,新设制度的运行实况及其与原有制度体系的互动,借此探究传统王朝国家的制度更生与内在整合。
一、因政设制:隆庆和议与九边阅视制的设立
隆庆五年夏秋之交,明廷围绕是否借蒙古首领俺答之孙把汉那吉来投事件实现明蒙关系由战到和转变,产生的争议已持续近一年。七月十八日,和议推动者内阁首辅高拱领衔上疏,提出增设九边阅视制,加强对边镇防务的监督,试图以此消除反对者对和议实现后可能削弱边防的担忧,从而为尽快实现和议增添助力。
高拱首先强调,在朝廷围绕和议争论期间,明蒙短暂和平已带来各种利好,“数月之间,三陲晏然,曾无一尘之扰,边氓释弋而荷锄,关城熄烽而安枕,此自古希觏之事,而今有之”。接着陈述坚持“仰奉宸断,赞成大计”的三个理由:第一是顺应俺答汗请求,“可以息境土之蹂践,可以免生灵之荼毒,可以省内帑之供亿,可以停士马之调遣,而中外皆得以安”。第二是能在政治上发挥更广泛的连带效应,“彼输诚叩首,称臣请贡,较之往岁呼关要索者,万倍不同……故直受而封锡之,则可以示舆图之无外,可以见桀犷之咸宾,可以全天朝之尊,可以伸中华之气。即使九夷八蛮闻之,亦可以坚其畏威归化之心”。这两点是据以往经验即可看出的“目前之计”,真正重要的是第三点,即面向未来的“久远之计”,通过和议暂时羁縻蒙古,为明朝修举战备和整顿边政赢得时间,以便彻底掌握主动权。值得注意的是,高拱还以“黠虏叛服无常,必无终不渝盟之理”为由,暗示和议只是应对现状的短期策略。这也是身处对蒙前线的大同巡抚方逢时和宣大山西总督王崇古等和议推动者的一致意见。
早在隆庆四年底,方逢时在向高拱、张居正汇报“虏情”书信中,就指出若实现和议,“边境可保数年无事”。王崇古也强调:“俺答果向顺……中外两安。即此天未阴雨之时,正我绸缪牖户之日……万一俺酋弗率,违背前好,侵我边疆,即将闭关绝使,整戈秣马,与之驰驱疆场。”
万历元年底,王崇古以原职协理京营戎政并入京履任,方逢时继任宣大山西总督,显然是为了更好延续明蒙和议及落实相关政策。方逢时向内阁和兵部陈情,贡市只是“吾武德之不竞,无以制虏酋之死命”的不得已之举,希望“边阃之臣”不要以贡市为功,并表示和议并不“可久而可恃也”,只是“自修自强”的临时策略。方氏在致宣大巡按御史陈文燧信中表达了同样观点,直到万历三年十一月初三日,方氏仍坚持“盖将假以羁縻狂狾,以为自治自强之计也”。
作为和议的有力推动者,高拱在抛出前述“久远之计”后,强调当前正是明蒙交涉转向的良机:
若不思社稷之深计,不识朝廷制驭之微权,苟见一时宁息,遂尔怠玩偷安,无复备戒之虑,沿习故套,搏弄虚文,止图苟免一身,罔顾贻患来者,则不惟良时一过,不可再得,而从此边备浸弛,久愈难振,卒然有变,将何以应?则是利未得而已博其害,虏未制而反制于虏,所谓病加于小愈,乃大乱之道也。而臣等一念谋国之忠,他日番成误国之罪矣。
与此同时,针对反对者认为和议将导致边防削弱,高拱请求在严饬相关督抚将领边臣外,增设新的阅视制度:
再乞每年特差才望大臣,或风力科道官二三员,分投阅视,要见:钱粮比上年积下若干,险隘比上年增修若干,兵马比上年添补若干,器械比上年整造若干,其他屯田、盐法以及诸事俱比上年拓广若干,明白开报。若果著有成绩,当与擒斩同功;若果仍袭故常,当与失机同罪,而必不可赦……如是,则边方之实政日兴,中国之元气日壮,庙堂得坐胜之策,而宗社有永安之庥。
初步明确阅视制的主要内容:由“才望大臣”或“风力科道官”任阅视官,每年以特差形式,阅视钱粮、险隘、兵马、器械、屯田、盐法等情况,朝廷根据阅视报告对受阅官员进行奖惩。
按当时行政运行规则,这一由内阁首辅高拱领衔的奏疏,最终还得由高拱票拟圣旨。高拱文集所收此疏末录:“奉圣旨:‘边境既宁,边政正宜及时修举,览卿等奏,具见为国深远忠猷。着兵部看议来行。’”《明穆宗实录》抄录此疏后指出:“疏入,上嘉纳之,亟下所司议行。于是,兵部复条上八事。”
隆庆五年七月二十四日,经兵部“看议”后,由以吏部尚书管理兵部事的杨博上疏,在重申高拱的三个理由基础上,提出具体落实办法:
至其详论内治要领,则欲乘此闲暇积钱粮,修险隘,练兵马,整器械,开屯田,理盐法,广收胡马,解散逆党。更有沉机密画不可明言者,皆将次第举行。且责成本兵,与边臣内外协心,着实整顿。仍乞敕谕边臣及遣官阅视,比照获功、失机,分别功罪以示劝惩各一节……仍望皇上俯赐采览,将宣、大、山西、延绥、宁夏、固原、甘肃七镇总督、镇巡官各赐敕一道,令其破格整饬,应便宜者便宜施行;果有改弦易辙,应奏请者明白具奏。候隆庆六年十月以后,分遣才望大臣前去阅视,从实回奏。
同高拱的提议相比,杨博倾向于派遣“才望大臣”任阅视官,排斥“风力科道官”;他全盘接受高拱六项内容,增加“收胡马”和“散逆党”;建议将阅视情况比照军事行动中的获功与失机进行奖惩;随后还将阅视内容具体化,“通候大臣至日阅视施行”,得到皇帝同意。七月二十七日,杨博在申饬蓟州、昌平二镇秋防事宜七条中,借末条“修内治”再次呼应高拱倡导设立的阅视制,发动九边官员“随宜修举”,亦得圣旨同意。王崇古于十月初六日领到敕谕,在随后题本中抄录了敕文;辽东巡抚张学颜领到的敕文,被收入《四镇三关志》。敕文主要综合高拱和杨博的奏疏而成,所述“以后每年听行边大臣查核纪验,果能事事整饬,著有实绩”中的“行边大臣”,即指阅视大臣。
在监察御史方面,直隶巡按刘良弼上奏响应阅视提议,指出“北虏互市已毕,羁縻之术似亦可观,而隐忧潜伏,渐不可长”,详细开列边镇出现的新问题“六渐”,建议“早图预待”。对此,杨博于八月初五日复疏重申阅视建议,隆庆皇帝予以认同。
在督抚方面,大力推动并促成隆庆和议的王崇古,始终密切关注并积极响应高拱和杨博的倡议,并在隆庆五年十二月初七日“条陈边计八事”,就修险隘、练兵马、收胡马、散逆党、积钱粮、理盐法、开屯田、整器械提出详细建议,入奏后“下所司议,俱从之”。杨博复疏大加赞赏,随即以兵部名义对修险隘、练兵马、收胡马、散逆党详加说明,并建议“候大臣至日阅视施行”,皇帝予以赞同。
对于阅视官人选问题,隆庆六年闰二月十一日,吏科给事中栗在庭上疏称:“今边事稍宁,兵部增设侍郎无所事事,宜改补改部,或总督员缺,及当阅视塞上,即简他部能者,加兵部职衔以往。”对吏科而言,兵部由于此前明蒙关系紧张而临时增设的专职侍郎,在和议后已无所事事,正好充任阅视官。
阅视制在即将落地前得到和议推动者的反复预告。隆庆六年三月二十五日,杨博在责成边臣的复疏中,再次强调九边阅视的制度功用,“既而辅臣入告,复蒙特降玺书,于九边文武大吏且悬示赏罚之格,比照获功、失机事例,委任责成,既严且重,力刷旧套,茂建新庸,实惟阃外之事”,建议对边臣的处罚“通候大臣至日查阅施行”。类似预告还见于四月初八日杨博对责成边臣的复疏中。
同样,和议反对者也开始呼吁尽快落实阅视制。隆庆六年五月二十日前后,王崇古“为虏酋顺义王俺答请乞四事”:请给王印、贡使入京、铁锅互市、给虏酋亲属穷夷抚赏。兵、礼、吏三科都给事中均上疏反对,表示慎酌“封贡”未妥事宜,以杜后患。杨博同户部尚书张守直、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吕调阳等商议,仍大体同意俺答请乞。尽管此事“已该‘会议’区处,特蒙俞允,且令崇古严谕俺答,以后不许年复一年,辄肆请求,以负效忠之名,成启衅之渐”,但至七月二十九日,南京湖广道御史陈堂仍上疏指责:“往岁互市之初,巡抚孟重之说曰:‘准贡虽后事可虞,不准其贡,灾必当立至,审时度势,不得不从。’边臣之情,大略可见。”由此推测“崇古于虏,亦无可奈何,不过为乞朝廷姑息之恩,以求免罪谴而已”,并强调“自封贡、互市以至于今,已及年余”,应着实举行“内修”举措,及早落实阅视:
惟是防微杜渐,为善后之策,则莫如隆庆五年七月内辅臣所题……八事,通行宣大七镇,随宜修举,十月以后,分遣大臣,阅实具奏……臣有以仰见庙谟胜算,不过以封贡、互市为一时权宜,而以为久安长治之计,则不在彼而在此也……臣愚以为,分遣阅视,固不必待十月……今七月以后,正各边防秋之日,且虏情变诈无常,已露于四事之请求,况皇上嗣登大宝,正人心观听之时,尤可乘时一振其耳目,惟早一日申饬,则各边早一日警惕,庶事势不至陵夷,将来有所豫待,或可杜边患于未萌也。
总之,由熟悉蒙古事务且与之有密切商业联系的督抚王崇古、方逢时推动,经其任部院大臣的亲友张四维、杨博居间联络,最后由首辅高拱、次辅张居正等促成隆庆和议,既是明蒙关系的重要转变,也是明朝基本国策的重大调整。
尽管有隆庆四年俺答祖孙的突发矛盾为契机,但明蒙关系要想从数十年的对立突然转向和议,仍面临重重阻力。为减少阻力,从内阁首辅、兵部尚书,到相关科道官、总督、巡抚中的和议支持者,刻意淡化和议的政策及政治冲击力度,宣称其只是一项不得已的临时政策,旨在为边镇修举内政从而实现长治久安争取平稳过渡期;同时为防止和议削弱边镇防务,提出设立九边阅视制。
然而,九边阅视在被嵌入制度体系并实际运作后,许多难以预料的问题陆续浮现。如当原本被认为临时性政策的和议被实际上当作长期国策后,作为配套制度的九边阅视该如何定位?边镇该如何筹措和议带来的包括抚赏费在内的新支出?阅视制又该如何施行新的应对措施?同时,对和议前的捣巢、赶马、烧荒等政策,在新形势下如何调整才不致过多冲击既得利益与损害基本生计?与朝廷围绕国策转变的争议不同,对边镇督抚、将领、士卒、部落等而言,上述变动影响其利益和生计;阅视官则将直面这种巨大落差。
二、降格运行:万历前期六次阅视实践
从万历元年九边阅视制首次付诸实践起,到十八年发生严重冲击明蒙和议关系基调的洮河之变以前,明廷先后6次实行九边阅视制。在实际运行中越来越降格执行,呈现每况愈下的趋势。根据这一趋势,可将六次阅视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万历元年和四年的最初两次阅视,严格按照设定的高标准执行,集中体现在阅视官由专遣大臣担任。
第二阶段是万历七年和十年的两次阅视,明显被降格执行,集中体现在阅视官不再由大臣担任,改由科臣担任。
第三阶段是万历十三年和十六年的两次阅视,几乎处于名存实亡的地步,集中体现在罢遣阅视专官,阅视差使改由当地巡按御史兼任。
下文主要根据《明实录》、内阁阁臣和部分阅视官文集等存世文献,分阶段述析六次阅视的运行情况。
(一)郑重其事的前两次阅视
隆庆六年六月二十一日,以吏部尚书身分管理兵部事务的杨博奉旨回吏部管事,旋即主持首次会推阅视边务大臣事宜。九月二十七日,杨博领衔上奏称:
臣等照例会同各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三品以上堂上官,推举得协理京营戎政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王遴堪以阅视延、宁、甘、固,兵部右侍郎吴百朋堪以阅视宣、大、山西,兵部右侍郎汪道昆堪以阅视蓟、辽、保定。伏乞钦命,王遴仍以原职,吴百朋、汪道昆量兼宪职,移咨该部定拟责任,请给敕书、关防。其选带司属并符验、书吏等项,各该衙门径自奏请。各令作速前去,钦遵行事,完日具奏回京。
皇帝同意此疏,并称“王遴着以原职,吴百朋、汪道昆俱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各阅视边务,写敕与他”。
《明神宗实录》在当年九月二十九日下撮述上述派遣情形,朝廷于十月六日“命礼部各照地方,铸给阅视边务关防”,所派人员全是和议确立之前增设的兵部侍郎。此外,由于阅视工作具监察性质,故所有阅视大臣都临时兼任都察院的相应宪职,说明九边阅视制在落实之初就面临如何嵌入原有监察制度的问题。
阅视大臣职权也经过调整。十月初九日,户部复辽东督抚疏中,以阅视八事中“查理钱粮为首,相应会同督抚,悉心查议”为由,将清查军饷冒支的职责转给阅视大臣。十月十八日,兵部在答复吏科给事中李日强提出的慎供应、核功实、酌时宜、恤军伍四项建议时,指出“惟‘酌时宜’一节,以阅视大臣职专稽查,难责以此”。上述建议均获朝廷肯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首批阅视大臣还未出发前,刚升任内阁首辅的张居正已准备利用阅视“大行赏罚”。约在隆庆六年底,张氏回信右佥都御史凌云翼时指出:
国家欲兴起事功,非有重赏必罚,终不可振。来岁拟遣大臣阅视,大行赏罚。如犹玩愒难振,则仆自请如先朝故事,杖钺巡边。人臣受国厚恩,坐享利禄,不思一报,非义也。
阅视大臣出发前,张居正曾当面嘱托。约在万历元年初,张氏回信王崇古时提到:
尧山(吴百朋——引者注)少司马行时,已屡嘱之,云:“宣大事体,与他镇不同,北门有寇公,诸无足虑者,归来但可告成事耳。无烦刻核,徒乱人意。”然此公爽朗阔大,必能成也。
张居正还写信关照亲信边方武将,特别叮嘱总兵官戚继光,如何得体应对阅视大臣汪道昆,并告知阅视重点:
汪司马知足下素深,相待之礼,必从优厚。顷已面嘱之。然渠亦自不俟嘱也。但足下自处,又且务崇谦抑,毋自启侮。昔李愬属櫜鞬谒裴度于道,《唐史》美之。盖重命使,所以尊朝廷也。司马此行,于蓟事甚有关系,幸留意焉。
万历元年阅视大臣的回奏呈现了首次阅视的具体情形。负责阅视宣府、大同、山西的吴百朋,在结束阅视后结集相关奏议为《阅视三镇奏议》并刊刻。该书总卷数不明,现仅存第2卷,收录奏议3篇,分别是万历元年四月的《乞天恩查照原议设官募兵以重河防以为全省屏蔽疏》《乞及时大修边政以永图治安疏》和五月的《进宣大山西边图疏》。万历元年五月,吴氏结束阅视回京,将“所有阅视过三镇边墙、城堡、墩台等项,谨即画图贴说”成《宣大山西边图》,“上呈圣览”。
吴百朋阅视期间的建树主要包括:万历元年二月十六日奏请修复大同边墙;二十七日弹劾大同总兵官马芳因“惧阅视”而行贿,使其遭勒令闲住;三月初二日陈宣大屯田五事,即严侵占之禁、核荒田之粮、除处增之数、专监司之权、慎分理之任。
吴氏的阅视言行受到首辅张居正的关注与支持。张氏反复回信回应吴氏的阅视边务奏疏,调停他与宣大山西总督王崇古、宣府巡抚吴兑围绕边政的意见分歧,支持他对马芳的弹劾。
负责阅视蓟州、辽东、保定的汪道昆,有8卷17篇阅视奏议收入其《太函集》,且部分阅视期间所立碑刻仍存世。举要而言,三月中旬由汪道昆建议并获准增筑蓟州、昌平二镇敌台200座;五月至八月,朝廷据其荐劾对三镇文武官员作出奖惩,如七月二十二日“阅视侍郎汪道昆举劾三镇文武大臣,独推练兵总兵戚继光为首,升一级”,其余官员“各升赏有差”或“法司提问”。
由于与张居正联系密切,汪道昆的上疏往往得到朝廷的重视和跟进。如八月初八日户部复汪氏条陈辽东增折粮、便给发、济清勾三事,兵部复其条陈边务十五事;八月初十日兵部复其经略京西诸关以固畿辅事、保定善后三事、辽东善后六事等。对于重要问题,汪氏常主动请示张居正。现存阅视期间张氏答复汪氏的书信有3通,首通有云:“辱示饷议,精核委悉,敷奏明切,文辞粹美。读之再过,叹挹弥襟。独计部谓支剩之数,与征发相牴,幸再加查核,乃可以闻也。”可见,汪道昆在奏报边饷问题前,先将奏疏草稿寄给张居正“征求意见”,然后再正式上奏。第二通回信云:
额饷议,本久与督抚会计。乃疏闻后,又有一二异同,不得不再行审核。亦以违众不可,盖事贵慎始故也。议定即断而行之,无所复疑。辽警方殷,借公威重震慑,计已喙兑矣。增筑墩台,及别楮所云,俱如议次第行之。
除了回应汪氏修改后上奏的边饷问题外,张居正还明确告诉对方建议增筑蓟、昌二镇墩台200座的跟进结果。张居正第三通回信表明,即使非常忙碌,他仍愿为汪道昆提供修改建议,逐款批示其手札:“迫冗,不能一一详答。谨以原札逐款窃附数字于后。疏中亦僭省数句,统俟尊裁。此行惟公举动合宜,鉴裁精允,敬服敬服。”所谓“举动合宜”,当指汪氏在作出决定前不忘请示意见;“鉴裁精允”则是事先请示、事后遵照指示办理的自然结果。张居正对汪道昆的赞赏并非虚套,万历三年,张氏回王世贞信时称:
辱示数议,俟大疏至,当属所司覆行。前岁遣三司马阅边,惟汪伯玉(汪道昆——引者注)所注措,强人意耳。乃忌者反用此诬诋之,殊为可讶。今已息喙矣。
汪道昆还述及九边阅视制在实践过程中的完善情形。如为阅视大臣配备的临时协助官“承委官员”,包括部属官、监司官、群有司官。阅视结束后,汪氏遵照敕谕荐举这些委官,“在部属则有(兵部职方清吏司)郎中左熙,在监司则有(天津兵备)副使杨枢、(密云兵备)王一鹗,缘臣力绵任巨,固难以办于一人”。这三人直接跟汪氏接触并承担重要辅助,此外还需地方有司官员分担,其中受汪氏荐举的有河间府巡捕同知李学礼、河间府清军同知洪济远、魏县知县李国观、长垣县知县胡宥、固安县知县李宜春、大城县知县忽鸣。从相关奏疏看,首次阅视大概至万历元年八九月停止。
第二次九边阅视本应在万历三年举行,三月十九日,“上命司礼太监冯保会同戎政诸臣及科道官往报命,赏保羊二只、酒三十瓶”,但实际派遣迟至万历四年正月二十五日。这次阅视有几方面值得注意。首先,阅视官构成有所变化:
兵部左侍郎吴道直兼右佥都御史,阅视延、宁、甘、固,武库司主事张鸣鹤佐之;
刑部左侍郎王宗沐兼右佥都御史,阅视宣、大、山西,职方司主事宋伯革佐之;
左副都御史郜光先阅视蓟、辽、保定,武库司员外张世烈佐之。
三人分别来自兵部、刑部和都察院,且都有兵部司官佐助。这是争议和协调的果,“先是,兵科都给事中裴应章虑生纷扰,议省司官”,但遭兵部反对,张居正等赞同兵部意见,“乃命大臣及司官务安静,毋扰其边务,果否修举,从公阅视,据实以闻,不必另出意见,有所条画,反滋多事”,遂委派熟悉业务的当地官员协助阅视大臣:
陕西粮储道右参政张大忠,河南清军兼兵备副使田汝颖,随侍郎吴道直之延、宁、甘、固;
山西右参政刘汉儒,原任河南副使李汶,随侍郎王宗沐之宣、大、山西;
天津兵备副使安嘉善,井陉兵备副使游季勋,随左副都御史郜光先之蓟、辽。
其次,此次阅视触及阅视大臣与巡按御史对九边重复监察及两者职权划分问题。万历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兵部复兵科左给事中林景旸条奏八款,其“核边工”一款有“但各镇既有御史巡勘,又特遣大臣阅视,不必更差司属”。十月二十四日,巡按直隶御史沈涵称,“虏部拆墙挟赏,边将惧罪媚虏,宜将各官罚治”。对此,兵部强调有赖边臣申饬边将加强防范之余,质问“宣府边垣称固,阅视者墨迹未干,乃至动称拆墙,修守之谓何?”
对九边官员至关重要的举劾问题,阅视大臣与巡按御史的职权更易形成交叉,由此触及相关边方督抚和朝廷机构的职权与利益。万历四年十二月七日,巡按御史邢玠就固原镇的边工建议:“兵备马文健在临巩多捏报,在靖虏颇有功,似宜相准;参将徐勋、陈堂等业已提问,佥事郎人伦、知县包能让俱经论罢,惟知州欧梅、吴应叩等应置之理。”对此兵部认为,“饬法徒详于州县而不及监司,何以惩后?马文健终不得以微功蔽欺罔”,并复议上请。上曰:“以各边工程率多虚捏,及经查勘,即以一二武官抵塞,司道官皆得迁秩冒赏,殊为欺蔽。马文健结降俸,未足尽辜,并欧梅等姑免提问,并禠其职,朱冕等各降俸三级,仍与吴应叩下巡按御史详鞫。昨阅视大臣曾否以前项功罪稽核参奏?其具闻。”兵部回奏:“阅视侍郎吴道直有《怠事欺蔽》一疏,大约与御史邢玠同,微有详略,则以曾经参论,不必重出。马文健虽未追论,而《虏众内附》一疏首劾兰州捏报之工称:‘当时摄道事者,举目可见,乃朦情欺蔽。’盖直指文健矣。”对于兵部的回护意见,内阁认定:“阅视大臣通论三年功罪,该镇工程既全系虚捏,则处分未尽者,仍当参论。若谓已经督、抚、按官参究,不必再议,则朝廷特遣大臣何为?且不究。”
再次,阅视的举劾权尤其是荐举权,涉及与贡市论叙制、官员考满制的协调问题。张居正在万历四年底或五年初复方逢时信称:
贡市三年论叙,与昨阅视举劾,并于一时,虽若有防,然阅视以八事为殿最,贡市以款虏为勤劳,阅视优于要职,贡市逮于卑官,固自并行而不悖。本兵前已题定,自宜循例举行。但已加恩者,或不能过优耳。
万历五年九月初三日,内阁明确界定了边臣三年考满与阅视举劾、贡市叙劳之间的关系:
得旨:“人臣尽忠,乃其职分,岂可计功望赏?且边臣既有三年考满、阅视之例,乃贡市每年常事,又议加恩,亦属冒滥。今后除考满、阅视照例行,余悉停罢。每年贡市完,及修完工程,止议量赏。俟阅视核实,方议加升。若三年内已经考满,或特恩升职未久者,亦不得再叙。二例并在一时者,不得重叙。将官原无考满事例,不许滥及。”
张居正此次同样为戚继光操心,不仅事先嘱托阅臣郜光先,还为戚继光打听跟阅臣相见的得体礼仪:
适会本兵谭公(纶),问足下与阅视大臣相见之礼,云宜如总理之见督府可也。窃意今日当以钦命为重,不在兵衔之有无,谦以自处,见者自然悦而敬之。其差去郜公,当预为足下先容,必加优礼,决不以庸众相待也。
最后,张居正利用九边阅视制扩张权力之举格外引人注意。万历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蓟镇属夷炒蛮挟赏不遂,潜犯古北口,参将苑宗儒及原任总兵汤克宽、中军傅楫、千把总高大朝、苏学追至十八盘山,死之。巡按御史刘良弼疏劾失事将领及提调入卫官高廷相等,因及密云兵备钱藻、总兵戚继光、抚臣王一鹗。而兵科都给事中裴应章则以训练南兵全无实用,废时玩寇,重继光罪。兵部分别覆奏。上曰:“古北素称岩隘,属夷得窃入为寇,损军折将,边备废弛可知。(蓟辽总督杨)兆姑免议,其夺继光、一鹗俸,降藻臣级,置廷相、茂于理,仍治弃将先逃者之罪首。抄蛮先革抚赏,另议处置。秋防伊迩,毋再疏虞。”裴应章复疏,驳兵部为诸臣解脱,且主将兼统全镇,有失均宜坐罪,岂得以大小远近坐令推避,致失事机。上报闻。
其中作为公开文件的“上曰”部分,在张居正致阅视蓟辽大臣郜光先信中则说:
承别楮所评骘,一一精当。比者,古北口之事,特欲借此以儆惕人心。其实,蓟镇属夷捉人要赏、乘间为盗,自昔已然。昨日,竖子若不轻身出塞浪追,则亦无此丧败矣。今四方所报杀官劫库之事,无岁无之。中土且然,况边境乎!蓟帅昨蒙严旨切责,足以示惩。若举全镇防守之功,委无所损。数年以来,一矢不惊,内外安堵。此其功宁可诬乎?猫以辟鼠为上品,山有虎豹,藜藿不采,又不以搏噬为能也。似当以公初拟为当。若欲为之委曲除豁,则可云:“据近日鸦鹘属夷之事,虽若防御少疏,然举一镇修守却虏之劳,实于功名未损。”以此意措词,不知可否?惟高明裁之。大抵蓟镇之与他镇不同,其论功伐亦当有异。
信中值得注意的是“若欲为之委曲除豁,则可云”,这是张居正在教导阅视大臣如何撰写奏疏,而且并非泛泛的方向性指导,细及具体措辞。结合内阁首辅的“票拟”圣旨权看,这种奏疏写作教导和干预行为明显构成一出自导自演剧:首辅的意见,假借阅视大臣之笔上奏,再由首辅拟写批示。在此,阅视制无疑成为内阁首辅扩张权力的制度工具。
第二次阅视结束后,明廷再次出现对和议的检讨与争议,九边阅视制也再次被视为追求“经久”的重要保障。当初积极推动和议的大同巡抚、现任宣大山西总督方逢时,面对“群疑异趋,众虑殊途,国是所由以不定,而事功所由以不立”局面,于万历五年九月初一日上疏,首先强调实现和议“八年以来,九边之外,以生齿则日繁,以修守则日固,以兵马则日练,以刍饷则日积,以田野则日辟,以商贾则日通,穷边僻堡阽危残喘之民,始知有生生之乐,此今日之边事可知而可言者也”。但这没能消除反对者的担忧:“或曰夷使成群,充斥城市为害,将不可制也;或曰财货日益费耗,虏欲终不可足也;或曰与虏益狎,隐忧叵测,将不知所终也。”对方氏造成很大压力,令其在即将离任返京之际,还担心和议会遭动摇,因此上疏一一解释,着重提出与蒙古交往过程中需注意的“善后机宜”,但方氏在疏末也明确述及和议对明朝边防的实际冲击:
自北虏款贡,三军忘战,七八年于此矣。夫兵以气为主,不战则惰,虽日训练之,犹惧其不振也。今三镇之兵堪备行伍者,各仅五万,其操戈乘骑者,二万五千余而已。加以入卫之抽补,工役之繁兴,屯粮马价之兑扣,日就疲困,臣虽再经建议,以为当加意畜养,而事体不一,尚属虚言。臣虽屡行申饬,修工不得役使马军,而各该将领私派工役,隐而不言者,往往有之,臣实恨焉。
边镇之“忘战”,显然与前文所说“以修守则日固,以兵马则日练,以刍饷则日积”不同,也与其在万历三年十一月初三日上疏所称“五六年来,九边无烽燧之警,三军闲暇,万姓保聚,城堡坚完,储饷充积,可谓无事之时矣”相抵触。
方逢时是和议的倡导者、推动者、捍卫者,与此同时,作为一线边镇的督抚,他不得不直面和议对明朝边防的持续削弱。与公开上疏形成对比的是,方氏同时期所撰《辕门记谈》七则中,第四则以问答形式首先检讨明朝对蒙古“和、战、守”三策,在强调必须坚持“和”策后,明确表达了“惧其(边兵)日惰”的担忧。尽管经过大力“整饬”,但他认为“今三军不战久矣,虽日训练之,人心不奋也。再加之年岁,人将不知兵革矣”。他同样对将才感到担忧,认为现行制度不利于“培植作养”将帅,尤其是:“今之法吏,喜闻人过,议功惟恐其不轻,议罪惟恐其不重,而或寄视听于宵人,任喜怒于己见,是非淆乱,贤不肖错杂,谄佞奔竞者多美誉,质直忠勇者负俗累,大帅而下,重足屏息,安望其奋迅激昂以有为乎?”显然,方氏抨击的“法吏”包括九边阅视官。
在方逢时上疏驳斥重新质疑和议之声后十余日,当初与他共同推动和议的前任宣大山西总督、现任兵部尚书王崇古,借南京礼科给事中彭应时、工科都给事中刘铉论劾和议之机,于万历五年九月十七日也反驳:
往返数月,取获番文,条上贡市八事,末议“审经权以策战守”,明言“以贡市为权宜,以修防为经久”也。及敕下兵部,廷议至再,辅臣又于讲筵面奏,亲奉俞旨,许其封贡。是当日边臣措注,皆先皇独断之明,辅弼折冲之略,臣不过奉扬而规画耳。既承辅臣八事之议,定三年阅视之规,示九边崇实之图,臣即随事条覆,严督奉行。今经七载,节省国饷,奚啻百万?保全军民,不可数纪;开垦屯田,远至边外;修砌城堡,各用砖包;筑建边垣,各数百里;柴砖木料,咸取虏中。昔也各边斗米值银二三钱,今则仅值钱许;屯粮尽完,盐粮估减,视嘉靖末年、隆庆初岁,安危迥异。而铉辈乃谓虏贡不足恃,虏情不可测,以安为危,以功为罪。臣去留何足恤,将使以后边臣转相顾忌,不至坐失虏心,大坏边图,贻君父宵旰之忧不止。乞敕廷臣查核,以明国是。臣死无憾。
王崇古通过回顾和议经过来反驳追劾,且以自己的去留相争。该疏上奏后得旨“连年虏酋款贡弥恭,边圉宁谧,卿以劳绩,朕已悉知。浮言不足介意。不准辞”。显然,此举公开展现了张居正内阁对和议的再次确认与强调。
(二)降格执行的第三、四次阅视
万历七年第三次阅视最明显的变化是,阅视官从前两次的部院大臣全部改由科道官担任,九边阅视制被降格执行。正月二十二日,“上以虏酋款顺,恐边臣弛备,遵先帝明旨,遣科道官阅视边务,用以儆惕人心,振兴颓废”。随后给事中李廷仪奏“差官糜费,劳扰无益”,结果以“妄言阻格”被“罚俸半年”。二月十四日,“阅边届期,遣刑科左给事中戴光启往延宁甘固,工科右给事中王致祥往蓟辽保定,刑科给事中姚学闵往宣大山西,给关防三颗,诏令悉心稽画,安静行事”。
关于此次阅视的存世文献较少。《明神宗实录》记载仅有如九月十二日“阅视宣大山西给事中姚学闵论三边八事”、十月“阅视延宁甘固边务刑科左给事中戴光启参劾佥事咸怀良”。相关地方志书偶有记录,但往往一笔带过。
张居正依旧利用阅视对亲信督抚进行奖赏。万历七年秋,他致信即将离任的宣大总督吴兑说:
九贡告成,国威远詟,咸公之功。阅视核实,必有懋赏矣!市事谅亦不出此月可竣,昨语代者(当指郑洛——引者注),姑缓其行,俾公得收全美。披对之期,曾在冬初。今岁增赏数亦不多,已语该部,酌从其请。
万历十年第四次阅视,同样体现张居正对阅视制的利用。正月初七日,遣刑科都给事中周邦杰往蓟辽保定,工科左给事中萧彦往延宁甘固,兵科给事中田大年往宣大山西。当大同巡抚贾应元向张居正报告顺义王俺答死后部众内斗时,张回信,“阅视科臣尚未具题,临行当别有委嘱也”。
十月十九日,田大年上奏所见兵马、钱粮等八事弊端并提出对策,同时特别指出如何处理介于明朝和蒙古之间发挥缓冲作用的小部落。明蒙和议对这些小部落的冲击非常大,使得其地位和生计剧变,尤其是备受瞩目的史、车二部,“曲为堤防议处,无使为心腹之患,则毋论款与不款,而我有常胜之具矣”。同日,周邦杰亦题查劾各边八事。萧彦于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奏肃州防务,十二月二十四日题阅过延宁甘固四镇情形。
此次阅视同样凸显出阅臣与督抚、按臣间的纠葛。万历十一年正月十三日,陕西总督高文荐拟将延、宁二镇丈出的近两万顷荒田“招过流移耕种,三年起科,以充军饷”,遭阅视官萧彦反驳,双方意见最后由户部议复,户部以旧例“开垦荒田,永不起科”为据,建议“应听军民告官自垦,永不起科”,获得通过。十二年六月十一日,“先是,真定车营建于阅视侍郎汪道昆,议改于巡按御史汪言臣,至是,督抚张佳胤、李巳等并言改步非便,兵部覆请如督抚议”。十月初十日,因蓟辽总督张佳胤上疏请求酌处苏商便军事宜,指出巡按、巡关、阅视等“官之查盘太烦”,致使“商之受累最重”,都察院的议复对三者职权进行区分:“有司仓库当属按差(巡按御史——引者注),各边仓场当属关差(巡关御史——引者注),别衙门皆不得与;阅视照六年、九年一差,亦不必拘三年,更不得轻拟重辟。”
(三)名存实亡的后两次阅视
万历十三年第五次阅视停止派遣专门的阅视官,将阅视差使合并到各地原有巡按御史手中。正月十七日圣旨明确:“三年阅视差官,渐成故事,今次罢遣。敕各该巡按御史,遍阅所属。”九边阅视制几乎名存实亡。这一变化主要出自内阁首辅申时行的主张,他认为巡按御史更熟悉当地情况,由其兼任阅视既能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减少专遣阅视官对地方的干扰,减轻财政负担。申氏致信宣大巡按御史徐申云:“朝廷以阅视警饬边备,而其敝也,以阅视疲劳边人……故请上暂停特遣,而以属之各按院……要不失原差之意,而亦不至于为地方之扰耳。”随后,申时行反复致信徐申,指导其以阅视官身分上奏时的注意事项:
近来一等风尚,好生议论,幸朝廷有事而欲有功,今安能禁之不言?只置之不问,自然消弭,勿谓边臣劳苦而上不知,责任艰难而庙堂不恤也。仆在事一日,则持之一日,去即已耳。边堡应修者,公于阅视奏报时,另疏题请为是。
敕内所载“京盘一并奉报”者,盖为阅视钱粮,未免查盘,恐阅视已查,京盘又查,多一番劳扰,故从省便耳。至于阅视造册,自当通三年□入,岂可独遗?其招参则止二年,另疏可也。阅视查实数,招参定罪名,事□并行。其实各款若究竟,则京盘必并于阅视,方为妥当。盖京盘事规,在虏未款贡之先,所行者同此钱粮,既阅又盘,不几赘乎?此当另行建议耳。险隘修筑,未有通数十年而不坏者,向来并造一册,亦欲观圮坏之迟速,以验工程之虚实,非无谓也。今欲以三年之前为“旧管”,则当于“新修”城堡之下,明开来历,或系创修,或系补修、增修,或某年修过,某年复坏,今重修如此,则自明白矣。如以回避,反致混淆,则不可也。
大约同时,申时行也致信甘肃/陕西巡按御史屠叔方,告以“顷阅视停差,即以属公”,指示他奉敕后要认真巡行查阅,“事须核实,不必以程限拘”,同时请他提供当地地图,以便“与部核参验”。
辅臣王锡爵同样利用阅视加强同边方督抚的联系,其致甘肃巡抚曹子登信说:
大□二帙,言言皆深忧至计,劳赏未酬,岂有反酿为罪之理?前者阅视使者来,则弟已为之言:“诸公此行,只宜料理未来,莫但追言既往。”意盖有所为也。李给谏来别,容即当以尊示语之。
由巡按御史兼任阅视官后,对于如何协调两份差使,尤其是如何得体荐劾文武官员,申时行在致辽东巡按陈登云信中有较为详细的讨论:
承问二差举刺事,以愚而虑,决难并行。盖阅视专为边备,三年一差,叙功定罪,以示劝惩,此特举者也。按差复命,则通行者也。来谕先完阅视,另完按差,最为妥当。其三年之内有事地方者,虽已去,犹当叙及,轻重抑扬,在公笔端权衡耳。
所谓“二差”,即巡按与阅视,“举刺”指荐举和弹劾文武官员。在申时行看来,巡按和阅视两份差使“决难并行”,即不能并列齐观,理由是阅视“专为边备,三年一差,叙功定罪,以示劝惩”,属于“特举”,应优先完成;相比之下,巡按仅是“通行”差遣。
申时行也将阅视作为对地方督抚、总兵等官进行奖赏的机制,其致总督郜光先信有云:
孙帅(甘肃总兵孙国臣——引者注)既病不任事,难以强留,优叙之典,且待阅视后耳。(宁夏总兵——引者注)刘承嗣久在河西,彼中藉藉称奖,故述以请教。兹奉尊谕,其人果可移任,即用之矣。余以次迁代者,并当如命。
申时行致延绥巡抚梅友松信亦云:
虏贪而狡,始则肆口需求,虚声以喝我,继则生事窥窃,见形以胁我……贡市如约,此门下筹划劳心,操纵得策之明效也。原擒部夷,杀之不武,而释之足以示恩,有劳将领,于阅视并叙,甚当。谨领悉。
值得注意的是,边镇官员在此次阅视中的升赏受到质疑,由此再度引发对阅视规则的检讨。万历十三年闰九月初一日,以阅视叙劳升赏总督宣大尚书郑洛等。十八日,以阅视叙劳升赏总督蓟辽尚书张佳胤等。针对这些叙劳升赏,刑科左给事中王继先于二十三日上奏反对:
近见兵部题覆阅视:总督郑洛加太子少傅,荫一子锦衣卫百户;张佳胤给与应得诰命,荫一子入监读书;而各官恩荫升赏各有差。窃以为过也……皇上嘉诸臣之功,不过曰“整理边务,效有劳绩”,如是而已。而遽以邀延世之赏,如持左券,岁复一岁,在边臣视为应得,而何有于激劝之实?且今边事亦有隐忧,畚臿新而戈矛敝,雉堞壮而士卒羸。万一丑虏败盟,诸臣身当矢石,又何以加之?臣考万历三年阅视恩例,在督抚大臣,不过奖以玺书,赉以金帛,升荫之典,绝未之及,允为中制。迨至七年,则稍稍崇官阶,而胄监之荫一人,以钻刺得之。乃至今日,隆以宫保,不已也,而荫矣,荫以太学,不已也,而锦衣矣。一笑一颦,明主所爱。愿皇上名器之当重。阅视行赏,悉仿三年事例。
王继先的意见被采纳,“以后遇有加恩,该部酌量题请,无得过滥”。
万历十四年七月二十日,“兵部题陕西各镇关阅视讫,备将疏册参互考订,比前阅实在数目”,这就是阅视结束后上奏朝廷的总结报告“八事册”。《明神宗实录》抄录了其中部分数据,是目前已知此类册籍文书的仅存一例。这些数字有几点需要注意:第一,是第五次阅视,也就是将阅视整合到巡按御史后的首次阅视数据。第二,只是陕西各镇关的数字,即《会典》所说派遣三位阅视官“一往延宁甘固,一往宣大山西,一往蓟辽保定”中“往延宁甘固”者所回奏数字。第三,是跟前一次阅视相比的所谓“现存实在数目”。第四,存在统计意义上的难以通约性,只能提示大概情形。第五,兵部根据这些数字大体分出优劣殿最。第六,只有奉旨升赏,没有惩罚。
可能是针对兵部七月二十日题本数字及相应升赏的回应,八月十一日,陕西巡按董子行条陈边事三项,第三项是“兵马册籍当严”,“阅视所及,报到军马年貌色齿,俱系临期造送,类非素有。今欲将所阅兵马籍,即为实在印收之。嗣是有收有除,皆核审的确,岁终类籍二本,在抚臣者备每年简查,在按臣者备三年阅视,新旧对验,庶可清滥冒之奸”。兵部据此题复后,“上俱依拟”。
第六次阅视在万历十五年十二月廿六日就已被提出:“以阅视届期,命照十二年例举行。”但迟至十六年下半年才开始,至十七年上半年结束。这同样跟申时行对阅视的轻视有关,他在十六年答大同巡抚邓林乔信中称:“边疆之事,仰成督抚,而直指(巡按御史——引者注)时稽核焉,令所在无饰观、无弛备足矣,不必特遣,以扰地方。故比者两阅皆属直指,此圣明德意也。”大致同时,申时行在致巡按徐大化信中也说:
阅视边务,所以不别差官者,一则从省便,免烦扰,一则以按院见在地方,耳目更真,稽核更易也。河西虏情孔棘,边事尤宜谨严。惟公于缓急轻重之间,一为调剂耳。往时闻有铲削城垣以应阅视者,愈削而愈薄,其他甲胄器械,辄那借饰观,事已即成乌有,此似不可不察也。
万历十七年四月初六日,“御史王之栋、刘怀恕阅视宣大报竣,循例举刺,加前总督郑洛勋阶柱国,余赏罚有差”。相应的升赏惩处,还包括十八年二月廿八日“以阅视延宁甘固四镇边务,命总督郜光先荫一子入监读书,梅友松等各赏银币,总兵杜桐等各升赏有差,田汝经等革任回卫”。
综合万历前期六次阅视实践来看,随着时间推移,九边阅视制被降格执行的趋势非常明显,集中体现在阅视官的身分变动上:最初两次派遣专职“大臣”,随后两次由科道官担任,最后两次将阅视差事归并到巡按御史手中,致使阅视制名存实亡。相应地,与阅视相关的各项配套措施也都被降格甚至取消。
万历前期六次阅视凸显诸多问题。一是阅视官同原有巡按御史的职权区分,包括两者关系、对所属地方的重复巡视、荐劾文武官员,以及与贡市论叙制、官员考满制的协调。二是九边阅视制成为内阁首辅扩张权力的制度工具,先后两任首辅张居正、申时行都在阅视前夕分别嘱托阅视官,同时跟自己亲信的边镇官员暗通消息,深度介入阅视,即使在申时行将阅视归并到巡按御史手中时,仍然如此。三是朝廷根据阅视结果对边镇官员的奖惩,为他们有针对性地迎合阅视,进行制度套利提供新途径,集中体现在后来日益明显的有奖无惩和奖赏逾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