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离婚,她的那些珠宝属于个人财产吗?

汪峰章子怡官宣离婚:我们之间没有是非对错之争,未来将以亲人身份共同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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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之余,也有网友调侃起汪峰:“老汪终于上了头条!”
在章子怡发布的微博中,家庭日常占了大半,或是陪伴儿女,或是全家出游,不难从中感受出满满的幸福感。不过,更吸引小南的还是章子怡出镜时佩戴的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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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路易威登2022春夏女装秀上,章子怡这组造型干练且不失优雅,耳饰与手镯的点缀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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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中秋祝福的配图中,章子怡与两个孩子亲昵合照,腕间挂一条“不灵不灵”的钻石手链,仿佛呼应着母子三人纯粹又醇厚的感情。
当然,小南印象最深的还是此前张雪迎在飞机上为章子怡拍摄的几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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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照片中,最吸引人注意力的除了章子怡的美貌,还有女神佩戴着的闪闪发亮的珠宝首饰:一套包括戒指、耳坠以及手链的红宝石配钻石套装,一条钻石手链以及一枚钻石手表。
其实早在2017年综艺节目《演员的诞生》播出时,章子怡就已经因为佩戴珠宝上了数次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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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这套佩戴着Midnight Opera House耳环的造型中,大家也可以看到熟悉的红宝石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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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中戏的造型中,有熟悉的红宝石手链和钻石手链。
虽然章子怡在日常、红毯、大片以及节目中展现过的高级珠宝数不胜数,但出镜率最高的还是上面提到的那枚红宝石戒指,佩戴多年,可见章子怡对它的宠爱。这枚戒指中镶嵌的椭圆形红宝石,从颜色来看应该接近或者达到鸽血红的级别,尺寸大小约在10克拉左右,按市价估计价值很可能近千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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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活动结束后,章子怡发微博笑称,如果自己这样睡会不会被抢劫?大全套祖母绿珠宝,确实够抢眼!
那么,女方结婚钻戒等珠宝首饰究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
律师:女方珠宝首饰一般按个人财产处理
大多数即将劳燕分飞的夫妻,能在法官的调解下,就钻戒等珠宝归属问题能达成一致,一般以最后归女方为主。真正法院判决的比例并不高。
浙江尚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翔律师分析,珠宝首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可以从两种情况分析,即钻戒是婚前赠与还是婚后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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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是,如果钻戒珠宝首饰属于婚前男方或男方父母购买的结婚戒指,并赠与且已交付给女方,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应该返还。
他分析,《合同法》中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钻戒属于动产,一旦送出,所有权就发生了变化。如从男方手中交付到女方手中,则所有权从归男方所有变成了归女方所有。
同时,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中,有个情形属于例外。如果,男方为女方购买钻戒的前提是结婚,比如女方说“没有钻戒就不结婚。”但是,钻戒送出后,双方并没有结婚,在登记前就分手。那么,钻戒可以视作彩礼,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第二种情况是,钻戒珠宝首饰属于婚后购买。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陈翔律师说,虽然钻戒珠宝首饰是婚后购买,但是在结婚后仅归女方个人使用,且购买时就专门赠与女方,那么应当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这样的话,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有,这也符合夫妻双方购买戒指时的意愿。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解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特有财产。这点和办不动产的汽车、不动产的房屋性质不同。
“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将个人专用的生活物品作为个人财产处理,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陈翔律师说,当然这其中也有例外。
比如,钻戒珠宝首饰的价格非常高昂,比如说大克拉的裸钻、红蓝宝石等。这种情况下,钻戒并非单纯地为生活所用,而是用以投资或其他目的,那男方可以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小 南 有 话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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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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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地质硕士 GIA、IGI认证宝石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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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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