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擅自销毁!清远仅1家有资质

10月10日,清远市安全生产专场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一场)召开,通报2023年我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会上介绍,我市原有2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分别是清远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和广东卓越新域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清远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未能通过重新资质认定,已被注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广东卓越新域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新公司名称“清远市卓越蓝天废旧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通过重新资质认定工作,获得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
“从今年3月1日起,我市目前有且只有1家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发布会介绍,清远市卓越蓝天废旧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重新通过资质认定后,在厂区功能区布局、硬件设施设备、环境保护、作业流程等方面有了明显改善,还新建了专门的电动汽车贮存拆解区域,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
根据相关规定,2020年9月1日前已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的企业(以下简称老企业),应在2023年3月1日前通过重新资质认定;逾期未完成重新资质认定的,将按规定取消资质并注销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市商务局呼吁市民在办理机动车报废时要认准资质企业,切勿私自交易、擅自销毁。接下来,市商务局将进一步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持续强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安全监管,守牢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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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多看点
报废汽车擅自处理有什么后果?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格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第三十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拼装机动车;
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
非正规程序处理的报废机动车:一是车辆信息不能注销,车主再次购买车辆将无法上牌;
二是车辆信息未注销,牌照被他人套用出现事故或违法行为后,车主又无不在场证明的,车主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是被不法分子将车辆改装或拼装再次销售给他人后,可能引发交通事故或滋生其他违法行为;
四是擅自回收报废机动车的场所未经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拆解场地普遍十分简陋,拆下来的报废机动车废油、废液和废渣处理也不规范,对土壤和水体也会造成污染。
采写:刘洋 通讯员 刘仲伟
部分资料来源:开阳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固原车管所
编辑:郭晓琼
校对:吴婷婷
编审:田芳
编委:黄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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