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林靖
被微信朋友圈中发布的兼职信息所吸引,听该“朋友”说这是“能赚钱的项目”,大学生小张心动缴纳了近两千元加盟费,后发现上当急报警。9月11日至17日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北京市检一分院就此提示大家谨防此类电信网络诈骗。
小张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发布“缴纳加盟费即可兼职做手工活”的兼职信息,海报图片上宣传这些手工活简单易做、在家兼职即能“日赚百元”。小张很是心动,于是询问了发布信息的朋友李某。
李某告诉小张,这是由一个加盟平台发布的正规兼职信息,他自己就是组长,这的确是能赚钱的项目。在李某的劝说下,小张缴纳了1988元的加盟费。
几天后,小张收到了看上去廉价劣质的十字绣材料包,实际上手后才发现不仅制作周期长,而且由于缺少原材料,难以完成成品。经过几次询问李某未果后,小张急忙前往派出所报案。之后,检察机关对李某等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十六条中还规定,对于电诈犯罪集团、犯罪团伙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分子,以及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依法从严惩处。
据检察官介绍,近期一些诈骗分子以虚假兼职为幌子,虚构所谓的“加盟平台”,在网络上发布兼职信息进行电信网络诈骗,骗取被害人缴纳的加盟费。此外犯罪分子还通过加盟费分成等方式引诱原来缴纳加盟费的被害人共同实施诈骗。
因此,对于各网络平台上发布的高薪招聘信息,大家特别是大学生们不可轻信,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对方要求缴纳加盟费、手续费等各项费用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求职应选择正规招聘平台;加盟项目前,要仔细核查其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是否真实。若您和身边人疑似遭到电信网络诈骗,要及时向公安司法机关反映情况,避免因贪图蝇头小利而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