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多地发布公告,附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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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推进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现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
二、举报对象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各级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
三、举报内容
    (一)医保部门对管理对象在监督检查方面提供照顾,通过吃、拿、卡、要牟取利益。
    (二)医保部门违规干预医药机构申报医保定点的审评和考核监督等事务,以及在医疗费用审核和拨付等工作过程中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
    (三)定点医药机构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主观故意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四)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引导患者到院外自费购买药品、转嫁费用,与医药企业开展不正当合作,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为欺诈骗保提供便利的腐败问题。
    (五)其他涉及套取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
四、举报电话
    0478-8612501
电话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五、举报邮箱
    bslhqyb@126.com
六、来信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区财政局大楼1219室
七、相关事宜
    (一)请在反映问题时,尽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旁证材料。
    (二)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三)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感谢社会公众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1日
五原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举报方式公告
为推进全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现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
二、举报对象
全县各级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
三、举报内容
(一)医保部门对管理对象在监督检查方面提供照顾,通过吃、拿、卡、要牟取利益。
(二)医保部门违规干预医药机构申报医保定点的审评和考核监督等事务,以及在医疗费用审核和拨付等工作过程中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
(三)定点医药机构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主观故意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四)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引导患者到院外自费购买药品、转嫁费用,与医药企业开展不正当合作,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为欺诈骗保提供便利的腐败问题。
(五)其他涉及套取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
四、举报电话
0478-5233680
电话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五、举报邮箱
wyxybb2009@163.com
六、来信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疾控中心大楼304
七、相关事宜
(一)请在反映问题时,尽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旁证材料。
(二)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三)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感谢社会公众对全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关于公布磴口县医疗保障局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推进全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现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
二、举报对象
全县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
三、举报内容
(一)医保部门对管理对象在监督检查方面提供照顾,通过吃、拿、卡、要牟取利益。
(二)医保部门违规干预医药机构申报医保定点的审评和考核监督等事务,以及在医疗费用审核和拨付等工作过程中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
(三)定点医药机构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主观故意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四)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引导患者到院外自费购买药品、转嫁费用,与医药企业开展不正当合作,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为欺诈骗保提供便利的腐败问题。
(五)其他涉及套取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
四、举报电话
电话受理时间:0478-4405597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五、举报邮箱
nmdkyb@163.com
六、举报信箱
磴口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
七、举报地址
磴口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
八、相关事宜
(一)请在反映问题时,尽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旁证材料。
(二)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三)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感谢社会公众对全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磴口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
关于公布杭锦后旗医疗保障局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杭锦后旗医疗保障局在全旗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为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现将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
二、举报对象
全旗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
三、举报内容
(一)医保部门对管理对象在监督检查方面提供照顾,通过吃、拿、卡、要牟取利益。
(二)医保部门违规干预医药机构申报医保定点的审评和考核监督等事务,以及在医疗费用审核和拨付等工作过程中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
(三)定点医药机构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主观故意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四)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引导患者到院外自费购买药品、转嫁费用,与医药企业开展不正当合作,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为欺诈骗保提供便利的腐败问题。
(五)其他涉及套取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
四、举报电话
0478-6665596 6665595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五、举报邮箱
hhybj5595@126.com
六、来信地址
杭锦后旗陕坝镇塞上东街会展中心东执法局四楼医疗保障局
七、相关事宜
(一)请在反映问题时,尽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旁证材料。
(二)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三)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感谢社会公众对全旗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杭锦后旗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7日
乌拉特中旗医疗保障局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举报方式公告
为推进全旗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现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
二、举报对象
全旗医保经办部门、定点医药机构。
三、举报内容
(一)医保部门对管理对象在监督检查方面提供照顾,通过吃、拿、卡、要牟取利益。
(二)医保部门违规干预医药机构申报医保定点的审评和考核监督等事务,以及在医疗费用审核和拨付等工作过程中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
(三)定点医药机构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主观故意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四)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引导患者到院外自费购买药品、转嫁费用,与医药企业开展不正当合作,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为欺诈骗保提供便利的腐败问题。
(五)其他涉及套取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
四、举报电话
0478-5915605
0478-5915606
电话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五、举报邮箱
891456224@QQ.COM
六、来信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医疗保障局3009室
七、相关事宜
(一)请在反映问题时,尽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旁证材料。
(二)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三)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感谢社会公众对全旗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乌拉特中旗医疗保障局
来源: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五原县医疗保障局 磴口县医疗保障局 杭锦后旗医疗保障局 乌拉特中旗医疗保障局
编辑:葛希合
校对:王婧
审核:廖斌
监制:陈东升
终审:张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