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扬波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微信公众号
原文刊载于《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2期
《童蒙训佚文》(图源:湖北省图书馆)
家训作为家庭和家族教育的重要载体,其启蒙功能尚未得到充分研究。宋代被公认为是家训与蒙学两个领域的成熟期,但对两者关系也缺乏相应匹配的探讨。事实上宋代家训的启蒙功能相较前代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揭示宋代家训与启蒙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充分认识中国童蒙文化在家庭和家族场域量与质的变化,从而更好地继承这份传统文化宝贵遗产。
家训,狭义上仅指家训文献,拥有家范、家规、家诫等多种异名,广义上还可包括家训活动。家训文献作为后者总结提炼的进阶形式,代表着一个时代家训的精华,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家训并非天然具备启蒙功能。由于家训往往成书于作者的晚年或壮年,且宋以前家训又多面向子侄,所以儿童往往并非训诫对象,或至少不是主要对象。像常见的老人临死训子,如东汉王祥《训子孙遗令》,以及临事训成年子侄,如南朝梁徐勉与子谈论置产的《诫子崧书》,皆不宜掺杂在家训的启蒙问题中讨论。在排除这类无关启蒙的家训后,可将家训与启蒙的关系分为以下三类:一是整部家训皆为启蒙而作,可称为启蒙家训;二是家训部分内容面向童蒙,可称为涉蒙家训;三是相互转化的关系,本身并非是为启蒙而作的家训,后来衍生出来启蒙功能,可称为蒙书化家训,或者本身是蒙书但非家训,后来演变为启蒙家训,可称为家训化蒙书。细化分类有助于揭示家训启蒙功能的增长历程,体现出历代童蒙文化在“家”这一领域的漫长演变。
一、宋之前家训与启蒙关系变迁
整个先秦时期,也未见明确以儿童为对象的家训。后世家训征引度较高的文献如《礼记》中的《少仪》《曲礼》《内则》等篇涉及儿童,但它们本身不具备家训性质。即使将家训范围扩展到家训活动,一些被后世家训奉为启蒙楷模的典范如孔子“庭训”,其实当事人孔鲤时已步入中年而非儿童。当然孟母教育幼年孟子之类家训活动的确存在,但作为临事而训的家训活动,距离有意识总结家训活动的家训文献尚有很大距离。总体来说,先秦家训在儿童启蒙方面处于基本缺席的状态。
从秦汉到魏晋南北朝,儿童也很少成为家训的训诫对象。这一时期家训的基本特征,是以临死“遗令”或临事“家书”为主要形式。前者固然都是老年家长对于壮年子嗣的遗嘱,后者也往往是家长对于成年子侄的叮咛。偶见训子侄时考虑以“子孙”为垂范对象,如南朝梁徐勉《诫子崧书》诫子“以清白遗子孙”,但这里的儿童角色,只是家长期待儿子传承家训的间接训诫对象,有必要和直接训诫对象区分开来。为免芜蔓,兹不纳入讨论。在众多的《训子书》《诫侄书》中,仅见东汉末王祥《训子孙遗令》、北魏杨椿《诫子孙》二篇,明确将孙辈纳入直接训诫对象。也就是说,涉蒙家训在此阶段问世,但儿童也只是包含在“子孙”这一总集中的含糊存在,而不像宋代已发展成为明确的子集。此阶段晚期,出现了南朝梁王褒《幼训》,为“诫诸子”而作,今仅存《梁书》节录断章,主要讲治学的态度和内容,体现了琅琊王氏作为士族高门重视家学传承的风气,是宋代之前唯一可以明确定性的启蒙家训。不过《幼训》篇幅短小,内容单一,且兼崇三教,与内容丰富且独尊儒家的宋代家训不可同日而语。
隋代问世的《颜氏家训》,被公认为第一部成熟的家训著作。在这部“古今家训,以此为祖”的经典家训中,给予了儿童较前更多的篇幅。如抓周、立志、早教等等,至于笼统涵括儿童的“子孙”之语更为多见。但这些语句只是散见于全书各处,作者颜之推并未为儿童安排专门章节探讨训蒙问题,即《颜氏家训》仅是一部低度涉蒙的家训。唐代和启蒙相关的家训,郑阿财、朱凤玉在《敦煌蒙书研究》中作了专门探讨,认为共有《太公家教》《武王家教》《辩才家教》《新集严父教》《崔氏夫人训女文》5部蒙书类家训。根据作者分析,《太公家教》“当是唐代村塾教者以家庭长者的口吻教谕儿童的格言谚语式通俗读物”,《武王家教》性质与之相近,《辩才家教》是一本“带有浓厚佛教劝世色彩的”劝世文,《新集严父教》“是为教诫家中子弟日常生活行为而编”,《崔氏夫人训女文》“是针对临嫁女儿而撰”,均是唐五代北宋初流传于敦煌地区的蒙书。不过五书除《太公家教》序言明言“助诱童儿”之外,全文并未见只言片语涉及童幼,反倒有不少教子、育女、妯娌相处、家产、买卖、临嫁等成人事务,支持该书蒙书性质的证据只是使用者是儿童。在本文的语境中,五书除《太公家教》外定性为蒙书化家训更为合适,而明言“助诱童儿”的《太公家教》本质上只是仿家训体例的私塾蒙书,且儿童角色的定位仍相当模糊,缺乏与成人角色的区分。
从以上梳理看,先秦家训不具备启蒙功能,迟至东汉末年才出现涉蒙家训,汉唐间具备启蒙功能的家训基本是蒙书化家训,宋代之前可明确定性为启蒙家训的作品仅有南朝梁王褒的《幼训》一篇。而进入宋代,家训的启蒙功能实现了质的飞跃。
二、宋代涉蒙家训的发展
北宋初期,家训与启蒙的关系延续着前代的状态。进入北宋中叶,随着儒学复兴运动波澜壮阔地展开,拉开了近世宗族建设的序幕,家礼、义庄等宗族要素纷纷问世,家训的启蒙功能因此得以更进一阶。在整个北宋时期,家训启蒙方面主要是涉蒙家训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并在南宋获得了更为深广的延续。
第一位做出重要贡献的人物是司马光(1019-1086年),他率先在宋代家训中多方面凸显了儿童角色。司马光共创作有《书仪》、《家范》两部家训,前者创作于元丰四年(1081年),后者应在1081-1086年间。二书均成于司马光的晚年,这也是家训这类体裁创作的常见时段。二书在涉蒙内容方面均达到了历史新高度,一方面它们皆包含了以往涉蒙家训中含糊指涉儿童的“子”“子孙”等内容,另一突破性的方面,是它们均安排了面向儿童的专门章节,即《书仪》卷二《冠仪》、《家范》卷六“孙”。《书仪》共十卷,除了卷一介绍表奏、公文、私书、家书(中有“与幼属书”“与子孙书”两节)4类文书格式外,其他九卷内容均属家礼,分为冠(卷二)、婚(卷三、四)、丧(卷五—九)、祭(卷十)四部分。由于是书旨在使“群子弟及家众,分之以事,授之以职,而责其成功”,故婚、丧、祭仪中皆为儿童安排了角色,如卷四《婚仪下·居家杂仪》:“总角靧面以见尊长,佐长者供养祭祀,则佐执酒食。若既冠弁,则皆责以成人之礼,不得复言童幼矣。”不过儿童在这三项礼仪中角色有限,故篇幅较少。但在冠礼这一专篇之中,儿童是主要角色。司马光据《礼记·冠义》“冠者礼之始”,将冠礼置于诸礼之首。但对先秦二十而冠的行礼年龄做了大的改革,改为“男子年十二至二十皆可冠”。理由是:
冠礼之废久矣。吾少时闻村野之人尚有行之者,谓之“上头”,城郭则莫之行矣,此谓礼失求诸野者也。近世以来,人情尤为轻薄,生子犹饮乳,已加巾帽。有官者,或为之制公服而弄之,过十岁犹总角者盖鲜矣。彼责以四者之行,岂知之哉?往往自幼至长,愚騃如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吉礼虽称二十而冠,然鲁公年十二,晋悼公曰:“君可以冠矣。”今以世俗之弊不可猝变,故且狥俗,自十二至二十,皆许其冠。
即结合宋人幼年已加巾貌习俗,及春秋鲁襄公十二而冠特例,将冠礼年龄下限放低到十二岁,将十五以下的儿童纳入行礼范围。本身冠礼就意味着童年的完全终结和成年的正式开始,所以冠礼祝词有“弃尔幼志,顺尔成德”之语。同时由于冠礼在设计上安排幼弟参与,所谓“兄弟俱在,以成厥德”,所以每一场兄长的冠礼,对于未及龄的幼弟都是一次礼仪教育和预演。司马光所撰《家范》,则是中国历史上家范的第一次集结,不仅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宋以前我国家范的资料,而且也为今后这类文献的编纂创立了一种新的体例。在第六卷专辟“孙”一节,引用《尚书》《诗经》关于敬祖警句,并介绍晋李密、南齐刘瓛、后魏张元、唐李讷与杨损共5例孝孙侍祖事迹,虽然篇幅短小,但属于家训中首辟训蒙专节的创举。司马光所作家训,在北宋当时流通有限,对社会的直接影响也小,但其家礼家规的具体设计,以及家训中所蕴含的齐家治国之礼治思想,对南宋朱熹及后世具有导夫先路的启发之功。
朱熹在仪礼方面撰有《仪礼经传通解》和《朱子家礼》二书,前者专门为儿童安排了幼仪部分,置于下节再论。《朱子家礼》曾一度被质疑为伪作,目前已被学界主流接受为朱熹所作。该书结构、内容改编自司马光《书仪》,但主要观点多取二程、张载,且因时制宜多用俗礼。如冠礼年龄起点就由十二岁提升到了十五岁,使得冠礼的涉蒙程度大为减少,但在婚、丧尤其是祭仪上均为儿童安排了更多的角色。祭礼是《朱子家礼》的核心与精华,制订了墓祭、冬春秋三祭、配祭、忌日等仪式,并整合冠、婚、丧仪,从而确立了以祠堂和宗法为核心的家礼制度,确立了近世家族礼仪的典范。在两宋从家庙祭到影堂祭到祠堂祭的转变过程中,家祭规模由祭祀直系祖先到“祭及旁亲”乃至同族“共庙”,背后是“敬宗收族”观念的不断强化。苏轼在为其孙苏符求婚时,曾恭维求婚对象“禀粹德门,教成家庙”,可见时人是将家庙视作低龄族人的受教之地。家庙尚且如此,影堂和祠堂的功能则更加丰富,是家训的主要实施场所。如金溪三陆(陆九韶、陆九龄、陆九渊)所在的金溪陆氏义门家族,“九韶以训戒之辞编为韵语,清晨家长率众子弟谒先祠,击鼓诵其辞”。祠堂是培育家族认同意识最重要的场所,这种意识的薪火传承,正是通过儿童在祠堂诸仪的耳濡目染所完成。而祠堂发展的分水岭,正是《朱子家礼》。因此对于涉蒙家规而言,该书也是里程碑式的著作。
以上所论涉蒙家训的发展主要由家礼推动,而近世家族另一大要素义庄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义庄由范仲淹首创于皇祐元年(1049年),通过购买田产作为苏州范氏宗族的族产,旨在为阖族提供经济保障。由于出发点在于不使每一个族人沦于贫困,所以这种保障面向的是全体族人,势必会将年幼族人纳入考虑。范仲淹在设立义庄次年,制定了义庄规矩,其中明确规定“男女五岁以上入数”,即五岁以上均列为周济对象。领发义米和成人一样每口一升,领冬衣则“五岁以上十岁以下”相对于成人折半领取,遇丧葬则“卑幼十九岁以下丧葬通支七贯,十五岁以下支三贯,十岁以下支二贯,七岁以下及婢仆皆不支”。义庄规矩作为族规的一种,本身即具备家训的性质。此项规矩后由范仲淹子范纯仁、纯礼、纯粹先后做了十次增补,之后通过收入族谱一直沿用至清末,成为义庄规矩传承的基本形式。由于范氏义庄的典范作用,宋代以下各族纷纷设立义庄作为族产,形成近世宗族的基本要素,而义庄规矩的规训和传承,也基本是通过族谱作为载体。各族的义庄规矩皆秉持敬宗收族的基本理念,将包括儿童在内的所有族人纳入资助范围,并对各类族人按照长幼区分对待,儿童因此得以在义庄规矩这一类家训中专门占据一席之地。当然宋代作为近世家族建设起步期,家族发育程度有限,义庄并不普遍。如南宋叶梦得《石林治生家训要略》云:
有便好田产可买则买之,勿计厚值……昔范文正公三买田地,至今脍炙人口。今人虽不能效法古人,亦当仰企为是。
此处叶梦得只是将范氏义庄当作不可企及而仰慕的对象。但他在范氏义庄的启发下,结合《颜氏家训》“有一子则予田产若干,屋业若干,蓄积若干,有余则每年支费,又有余则以济亲友”的做法,主张“吾膝下亦当量度”,强调“管家者最宜公心……一年收放要算,分子要均,和气致祥”。这种思路之下,儿童自然也会被纳入分配的考量对象。值得注意的是,叶梦得另一部旨在训学的《石林家训》要比《石林治生家训要略》成书晚得多,奉叶梦得为祖并刊刻两书的清儒叶德辉在《石林治生家训要略序》中分析原因说:
《家训》云:“栋、桯既已长立,模、楫、橹亦长矣……”此则云:“栋、桯既已长立,模亦成章,汝三人志行皆可有为。”末则云:“楫、橹方六、七岁,汝等既自有成,以次传道”,而不及缮、绘、绶、絺、绰五人。意其时栋、桯、模皆已成立,楫、橹尚幼,故《要略》急急以治生为重,其于婚嫁、田产之事,亦诰诫经画至再至三。后因楫、橹均已学成而仕,故《家训》谆谆勉以忠谏立身大节。
于此亦可见出,在诸子自幼至长的成长历程中,家训的写作安排序列较为自然地先考虑治生而次及训学。这亦可视作在两宋家族产业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家训涉蒙的比例有着较为突出的进展。
三、宋代启蒙家训的突破
宋代启蒙家训,通常作为家塾教材,旨在规训家庭和家族子弟。两宋新编蒙书中,标题带有“训蒙”“蒙训”“童训”“塾训”字眼的不在少数。但这些“训”字头蒙书并不宜径直视为家塾所用家训,也有可能是乡先生为乡塾训蒙而编撰。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家族和乡村发挥各自的启蒙功能。后者也有可能转化为前者,如程端蒙《性理字训》本身并无证据表明为家塾而作,但到元代被程端礼《程氏家塾读书分年日程》列入家塾启蒙读物。由此可见家训内涵的富于弹性和不易定义,为凸显主题起见,以下仅探讨启蒙家训。为了先有一个整体认识,制作宋代启蒙家训表如下(见表1):
以表中7部著作与南朝王褒《幼训》对比,可以看出启蒙家训至宋代发生了以下突破:1.数量:从1部激增至7部,且7部仅是目前有证据可确认的数目,实际上还要多不少。在两宋可考144种新编蒙书中,仅标题带“训”字的蒙书计有21种,占总数七分之一强。由于多数仅留下作者与书名而别无信息,如仰忻《训蒙规鉴》、李新《塾训》、吴幵《童训统类》等等,此类著作虽然有对半概率属于家训,但由于未掌握证据一律不计入表格。2.形式:《幼训》只是短小的单篇文章,家训专著要到隋代《颜氏家训》才实现突破,而启蒙家训专著,则是到宋代实现突破。篇幅上不再局限于单篇文章,而是由多篇文章集合而成一卷或多卷形式。3.内容:《幼训》今仅存《梁书》所引断章,残文集中在训学上,从内容上看不出区别于向成人训学之处。而宋代启蒙家训主要集中于南宋,这是由于理学家构建的小学思想体系至南宋趋于成熟,因此对儿童角色有了较为清晰的定位,体现出童蒙文化水平实现了质的飞跃。至于宋代启蒙家训何以实现如此重大突破,可分践礼和训理两条脉络来梳理。由于背后推动力主要是理学,故需置于理学发展史的视野下考察。
首先来看践礼启蒙。宋代理学家秉持“回向三代”的理念,通过发掘“三代小学”先礼后文、有教无类的精神资源,构建起先事后理即先礼后理的启蒙体系,开启了小学教育全面普及的里程。张载率先将训蒙重点落在了践礼教育之上,他在《正蒙》中说:
若洒扫应对,乃幼而逊弟之事,长后教之,人必倦弊。惟圣人于大德,有始有卒。故事无大小,莫不处极。今始学之人,未必能继。妄以大道教之,是诬也。
此处所谓“洒扫应对”,语出《论语》:
子游曰:“子夏之门人小子,当洒扫应对进退则可矣,抑末也。本之则无,如之何?”子夏闻之曰:“噫!言游过矣!君子之道,孰先传焉?孰后倦焉?譬诸草木,区以别矣。君子之道,焉可诬也?有始有卒者,其唯圣人乎!”
《论语》此条只是记载子游与子夏关于为学次序的争论,且并未明言与训蒙有关,千载以下至北宋中期,极少有人注意和讨论此条。张载关学以躬行礼教著称,故能率先注意并拈出“洒扫应对”,然后结合《礼记》等先秦典籍记载所谓“三代教法”,强调孩提教礼乃是古法:
古者惟国家则有有司,士庶人皆子弟执事。又古人于孩提时已教之礼,今世学不讲,男女从幼便骄惰坏了,到长益凶狠,只为未尝为子弟之事。
二程进一步将“洒扫应对”的意义升华,不仅视之为教育之始,更以理一分殊的视野将之视为理的体现。程颢认为:“洒扫应对便是形而上者,理无大小故也。”程颐也持类似看法:“圣人之道,更无精粗。从洒扫应对至精义入神,通贯只一理。”
在张载、二程的影响下,最早将“洒扫应对进退”付诸儿童教育实践的是吕本中(1084-1145年)。其于两宋之际为吕氏家塾所编教材《童蒙训》,是宋代可以确认的第一部启蒙家训。他在书中明确告诫子弟:“后生学问,且须理会曲礼、少仪、仪礼等学,洒扫应对进退之事。”同成书于两宋之际的仰忻《训蒙规鉴》,从“规”字上看,应亦属幼仪类蒙书,只是缺乏证据表明是家训。至南宋孝宗朝时,儿童须效三代小学学习“洒扫应对进退”已是理学家共识。朱熹正是在此时代氛围下,提出“小学是直理会那事,大学是穷究那理”的著名命题,在所撰《仪礼经传通解》中,通过将《弟子职》从《管子》中单独析出并诠释为幼仪典籍,然后与《礼记》中《少仪》《曲礼》《玉藻》等篇组成“幼仪”篇章,构成全书重点学礼中的基石,缔造而成理学小学基本框架。朱熹本人又亲撰《童蒙须知》一书,又名《训蒙斋规》,作为学塾中儿童的基本规范。其高足程端蒙和董铢亦合撰有《程董二先生学则》,与乃师《童蒙须知》均被后世奉为儿童礼规经典。理学家创作的儿童礼规之作,尚有吕祖谦《少仪外传》、李宗思《尊幼仪训》、陈淳《小学诗礼》、真德秀《家塾常仪》等。以上诸书可以确认家训性质者,有吕祖谦《少仪外传》、真德秀《家塾常仪》2部。《少仪外传》由吕祖谦为吕氏家塾训蒙而作,从近70种书中摘录前人嘉言善行而辑成,尽管也有不少说理部分,但开篇首条即是其伯祖吕本中《童蒙训》“后生学问,且须理会曲礼、少仪、仪礼等学,洒扫应对进退之事”一语,全书主要篇幅也都是谈儿童礼规。该书开始取名《帅初》,取意《礼记·内则》“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表明践礼训蒙初衷。后更名《辨志》,取意《礼记·学记》“一年视离经辨志”,或有该书包括但不限于践礼的考虑。最后定名《少仪外传》,取意《礼记·少仪》,外传则表明内涵较少仪更广,从而确立了该书幼仪教育的训蒙主旨。真德秀《家塾常仪》,又名《真西山教子斋规》,顾名思义是真德秀为家塾训子而作学规,分学礼、学坐、学行、学立、学言、学揖、学诵、学书八则,篇幅极简,每条仅两三句。前六条显然皆为学斋礼规,即便是后两条,学诵要求“专心看字,断句慢读;须要字字分明,毋得目视东西,手弄他物”,学书要求“臻志把笔,字要齐整圆净,毋得轻易糊涂”,仍是着眼于行为规范。清儒陈宏谋作序称赞是书,“乃是于最少小时,撮其大纲,分为八则。简而要,切而该,尤父兄所宜敬书座右,时加训饬者”。正是以朱熹为核心的宋代理学家群体,将“洒扫应对进退”作为“小学”主要内容,从而区别于成人学习的“大学”,从而使得儿童教育有了鲜明的独特内涵。
再来考察启蒙家训的第二条发展脉络,即训理启蒙。这是一个更为古老的传统,《尚书》即有“具训于蒙士”的记载。“训”本身就是一种说理文体,最初是政事之训,逐渐发展出家训这一体裁。不过宋之前的家训,并不全在儒家范围。《颜氏家训》杂糅三教,训蒙类的《幼训》《太公家教》《辩才家教》等同样都有比例不小的佛理内容。宋代的训理启蒙,儒家占据了绝对的主流地位,且内容分化得更为细致丰富。
吕本中《童蒙训》作为宋代第一部启蒙家训,除了少数篇幅提及践礼,本质上是一部训理类蒙书。今本《童蒙训》分上、中、下三卷,以吕氏家族历代先贤吕蒙正、吕夷简、吕公著等人修身治学的风范为主线,兼及程颐、程颢、张载、邵雍等名儒言行。四库馆臣评价其“所记多正论格言,大抵皆根本经训,务切实用。于立身从政之道,深有所裨”。贯穿全书的是儒家修齐治平的精神,且由于吕本中曾师从杨时、游酢、尹焞,故全书有浓厚的理学色彩。原本《童蒙训》的内容更为丰富,还包括诗话和官箴两部分,为吕氏子弟讲论诗文以及教导异日为官之道,诗话部分自明代开始以《童蒙诗训》单行本行世,官箴部分则至迟在南宋嘉泰四年(1204年)出现《舍人官箴》单行本,至明代彻底从原书析离,故今日以《童蒙训》《童蒙诗训》《官箴》三书共存。所以原本《童蒙训》的内容相当丰富,涵盖了训理、礼规、作诗、为官四大方面。史浩作于淳熙八年(1181年)的《童丱须知》,是其致仕后口占“以训儿孙”的训蒙诗体裁家训,共有君臣、舅姑、敬天、措刑、疏财、玩好等30篇,内容涵盖人伦、天道、修身、为官、持家、习尚六大方面。其中《传道篇》云:
帝王学有源,执中以传道。塞路排杨墨,逃亲鄙释老。
大学吾所行,中庸吾所保。直下肯承当,后人斯有考。
较为鲜明地揭示了史浩排佛老杨墨诸家以继儒学的立场,且拈出《大学》《中庸》,强调担当传承,有较为强烈的理学道统意识。总体来说,《童丱须知》与《童蒙训》均属宋代宦族家训,儒家立场鲜明,内容涵盖伦理、治学、为官、日常等多方面,且均带有一定的理学色彩。缺点是作为启蒙家训,对于训导对象儿童的特殊性尚缺乏认识,只将儿童视作士大夫家族的接班人,其题材和体裁与面向成人的家训尚无区分。
前述朱熹所言“小学是直理会那事,大学是穷究那理”,是中国古代思想家对儿童教育与成人教育差异的首次严肃思考。朱熹本人还通过亲力亲为构建小学体系,传道授业影响弟子传人,开启了小学教育的普及里程。这一小学体系,既是此前千年儿童教育传统的集大成,也融入了宋代新生的理学教育的尝试。当然朱熹本人的思想,也存在一个前后变化的过程。他早年为家塾创作的《训蒙诗》,以100首五言诗阐述性理,显然并未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朱熹的思想存在从早年重理向晚年重礼的转变,所以晚年更为强调儿童礼规。但在训理方面,他也做了不少积极思考。他在1187年所编《小学》开篇撰写了一篇四言韵文《小学题辞》,旨在“庶便童习”。在此基础上,朱熹进而提出存在一个更为悠久的韵文启蒙传统:
每尝疑《曲礼》“衣毋拨,足毋蹶;将上堂,声必扬;将入户,视必下”等协韵处,皆是古人初教小儿语。《列女传·孟母》又添两句曰:“将入门,问孰存。”
朱熹的这一重要论断,向来未得到足够重视。张志公提出使用整齐韵语是传统蒙书最值得借鉴的三项经验之一,且比起七言为主三四言为辅的《急就篇》和四言的《千字文》,全用三言的《三字经》更便于儿童朗读背诵。从蒙书文体看,《千字文》以下到宋末,四言韵文体占据蒙书绝对主流。而自“旧时最佳的蒙学读物”《三字经》于宋元之际问世后,更为灵动活泼的三言韵文体遂成蒙书大宗,此为蒙书史上关键变革。刘子健率先发现《三字经》尚有前身,是陈淳为训子所作的三言韵文体《启蒙初诵》。而《朱子语类》小字注,陈淳正是前述朱熹三字启蒙语录的记录者。陈淳1199年为三岁之子创作了四言韵文《训蒙雅言》,“集易、书、诗、礼、语、孟、孝经中明白切要四字句,协之以韵,凡七十八章,一千二百四十八字”。全篇以诸经义理为主,但特别突出了《礼记》中《大学》《中庸》两篇,颇有性理之语。旋又虑及小儿“初未能长语也,则以三字先之”,才又在当年七月创作出现存最早的纯三言韵文蒙书《启蒙初诵》,始于“天地性,人为贵”,终于“存其心,养其性”,是一篇义理为主、性理为辅的三言短篇韵文。其创作灵感一方面源于陈淳亲身训子实践探索,一方面还应溯源至朱熹教诲。三言韵文切合儿童身心特点,因而成为古代蒙书最佳体裁,并直接发展出了蒙书之冠《三字经》,这是宋代理学家探索小学教育的杰出成就,对元明清童蒙教育产生了巨大影响。
结 语
宋代家训在涉蒙和启蒙两方面,均实现了长足的进展。在北宋兴起家族建设风潮之后,家礼、义庄推动了家训日益关注覆盖全体族人,并且注意到儿童是一个明显有别于成人的群体,因此开始为儿童特意安排了一定篇幅乃至专门篇章。而兴于北宋并盛于南宋的理学,是我国首个严肃思考儿童教育的思想流派,明确区分了小学与大学的差异,并构建而成系统的小学理论体系。理学家群体集中创作出了宋代启蒙家训,为之赋予了以“洒扫应对进退”为主的践礼教育内涵,同时在继承千年儿童教育训理传统的基础之上,又融入了宋代新生的理学教育的尝试,从而在训理启蒙的道路之上作出了有益探索,在家训领域率先实现四言向三言的转型,引发蒙书史上关键变革,将家训乃至整个童蒙文化水平推向了新高度。
作者单位:苏州科技大学
注释从略,完整版请参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