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城乡融合稳步推进 薄弱环节仍需改善 吴旭龙

为进一步了解青海城乡融合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于2022年组织全省8市(州)、24县(市、区)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结果显示:青海城乡融合发展稳步推进,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但在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等方面仍需改善。
一、调研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采取实地走访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调研了各地乡村振兴、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与健康等职能部门及部分抽中农牧户、异地搬迁户、乡村干部等调查对象。共收回有效调研问卷505份,其中,现居住地在省级特色小镇的占比37.23%,非省级特色小镇的占比62.77%;男性占比68.32%,女性占比31.68%;35岁以下占比30.30%,36-55岁占比57.03%,55岁以上占比12.67%;普通农牧户占比32.67%,易地扶贫搬迁户占比18.81%,乡村干部占比25.15%,农民工占比23.37%。
二、青海城乡融合发展稳步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实施了一大批重大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效。
2021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12年的47.44%提高到61.02%;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的11467.82元提高到25919.00元,增长126.02%。城乡融合发展成效显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城乡融合发展取得实效
1.超七成受访者认为城乡发展水平差异小或正不断缩小。调研显示,59.21%认为“仍有一定差距,但正不断缩小”,11.09%认为“小”,25.15%受访者认为居住地城乡发展水平差异“大”,还有4.55%“不了解”。数据显示,2021年,青海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19.00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745.00元,比2012年增长105.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04.00元,比2012年增长143.19%。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以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1)为2.77,比2012年缩小0.51,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持续缩小。单从收入变化角度看,数据结果与调查问卷反映的结果基本一致。
2.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不断健全。青海省委省政府持续加强对城乡融合发展的顶层设计,构建起了具有青海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全省出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医联体建设发展实施意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新农保”和“城居保”养老保险制度有机整合,全面完成农牧民危房改造“清零”任务。打出了包括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在内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组合拳”,体制机制叠加效应不断显现。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扎实
1.超九成受访者认可乡村振兴效果,政策托底美好生活向往。调研显示,超九成受访者认可乡村振兴效果,并对未来美好生活充满信心。具体来看,对所在地开展乡村振兴效果的感受方面,47.53%的受访者认为所在地开展乡村振兴效果“好”,43.96%认为“有部分作用,还需进一步完善”,仅2.77%认为“不好”,还有5.74%表示“不了解”。对未来生活变得越来越好是否有信心方面,58.61%的受访者表示“充满信心”,36.04%表示“有信心”,5.15%表示“信心不足”,0.2%表示“没有信心”。
2.产业和就业成为农牧民群众脱贫增收的“主渠道”和“主抓手”。青海省委省政府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同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重组省、市(州)、县三级乡村振兴局,建立“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一揽子配套措施,紧密围绕乡村振兴制度需求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把产业和就业作为农牧民群众脱贫增收的“主渠道”和“主抓手”,构建形成到县到村到户三级产业帮扶体系。
支持1622个贫困村发展村级光伏,在168个行政村实施乡村旅游扶贫项目,挂牌认定乡村帮扶车间282家,扶持46.94万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展到户产业。截至2022年8月底,全省73.36万千瓦光伏帮扶电站发电达44.71亿千瓦时。其中,47.1万千瓦村级电站发电24.62亿千瓦时,收益达18.46亿元,1622个脱贫村村均累计收益达114万元。光伏扶贫为脱贫群众送上了“阳光存折”,成为全国质量最优、管理最好、效益最佳、成本最低的“青海典范”。
2019-2021年,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青海省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投入力度,按照每村50万元标准,累计下拨青海省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6.195亿元,扶持1239个行政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截至2022年9月中旬,1064个村完成项目施工并通过验收,完工率85.9%,825个村累计获得收益8211.19万元,集中打造了一批产业成熟、收入稳定、管理规范的发展集体经济示范村。
依托雨露计划、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巾帼脱贫行动等工程,累计培训贫困群众14.3万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就业稳定率达到60%以上。截至2022年9月,全省脱贫人口务工就业20.8万人,其中赴省外务工1.64万人,省内县外务工3.27万人,县内务工15.89万人。已完成国家17.9万年度目标任务的116%,完成省定20万目标任务的104%。
在此次开展调研的地区中,超五成受访者现居住地建设有集中安置区帮扶车间、帮扶产业基地或村集体经济等产业帮扶项目。在问及所在地产业和就业帮扶措施在促进搬迁户稳定就业、防止返贫方面效果如何时,30.49%的受访者认为效果“好”,47.33%受访者认为“有部分作用,还需进一步完善”,仅3.37%认为效果“不好”,另有18.81%的受访者表示“不了解”。
三、存在的困难与不足
(一)城乡产业协同发展仍有差距
青海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但仍存在能源高耗型和资源依赖型企业占比高、产业链条偏短、技术水平偏低、创新能力偏弱等问题。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方面,存在生态农牧业龙头企业较少,主要工业产品大多为初级产品,高质量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较弱,配套设施和服务滞后,生态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不足等问题。
1.“青字号”品牌培育仍需加强。调研显示,有20.59%的受访者认为所在地对于牦牛、藏羊、青稞、冷水鱼、枸杞等特色产业扶持力度“小”。当被问及所在地青海本地品牌影响力是否扩大时,58.81%的受访者选择“是”,但在被要求说出几个具体本地品牌名称时,多数受访者所列品牌影响力较小或无法举例。“青字号”品牌培育仍需加强。
2.农村新兴业态发展仍需加强。全省新兴产业总体仍处于培育阶段,规模小、起点低、产业链条不完整,新旧动能转换的需求非常迫切。调研显示,对于所在地农家乐、游牧行、田园综合体等新兴业态发展水平,30.69%的受访者认为“好”,49.50%的受访者认为“有待加强”,14.46%的受访者表示“不了解”,5.35%的受访者认为“差”。农村新兴业态发展水平仍需提高。
(二)乡村振兴人才短缺
1.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失。数据显示,青海省乡村常住人口数量从2010年年末的311.49万人,下降至2020年年末的236.46万人,人口数量同比下降近四分之一。同时,此次受访者年龄在45岁以上的占比近五成,达45.54%,35岁以下占比仅三成,为30.30%。随着有文化、思想活、精力旺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电商、新兴旅游休闲农业和传统种养殖业等乡村产业发展存在人才流失现象。
2.高技能人才引进仍需加强。大量高技能人才首选发达城市,以获得优良发展环境或更高收入。对于全省各地出台各项引进高技能人才政策,调研显示,21.39%的受访者认为所在地人才引进政策能够吸引高技能人才,40.59%认为“还需进一步完善”。
3.劳动技能培训和劳动权益保护仍需加强。调研显示,超七成受访者所在地提供产业创业培训或劳动技能培训,各地政府鼓励城乡居民通过创业和就业增加收入,但受访者也表示目前培训出现同质化竞争现象,并且对后期成长的需求更加强烈,劳动技能培训需要进一步根据群众需求来提升实效。同时,调研显示,约五成(51.49%)的受访者了解并签订劳动就业合同,约五成(46.93%)的雇主为雇员购买保险,就业者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
4.需要统筹解决好农民权益问题。调研显示,超五成(52.87%)受访者不愿意将户口迁移到城镇,原因是担心农村三权权益受损。担心农村三权权益受损的受访者占58.22%,可以说这一原因是制约农民工就地落户的主要障碍之一。通过调研数据也印证了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必须统筹解决好农民权益问题。
(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仍待加强
调研结果显示,91.09%的受访者认为所在地人居环境得到了改善,91.29%的受访者认为公共基础设施数量有所增加,67.72%的受访者对城乡融合发展中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比较满意,但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存在数量不足、资金不足、重建轻管等方面的问题。
1.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仍存差距。在未来期盼方面(此项为多选),44.95%的受访者期待“医疗水平提高”,38.81%期待“教育公平进一步改善”,分别位居诉求的第一位和第二位。近年来,青海省公共服务总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向农村延伸,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仍存差距。数据显示,省内医疗、教育、养老等服务资源主要集中于西宁、海东两市,其他六市(州)相关指标数总和不及两市总和。另外,在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过程中,地方承接能力有限,因缺乏资金、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等,优质项目无法落地或较难推进。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渠道有待拓宽。通过走访有关单位并进行座谈交流了解到,青海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资金不足,资金来源过于单一,农村投资份额偏小等困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依赖于政府投入,农村集体及农户自筹能力有限,外资及金融机构贷款比例较小,资金问题制约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加强。了解到道路、供水、供电等直接作用于地区经济增长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期经济效益明显,投入相对较大;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虽关系到生态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但往往需要持续投入,投入相对较小,后期运维资金跟不上。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提升管理水平确有必要。
四、意见建议
(一)创新驱动,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做优牦牛、藏羊、青稞、冷水鱼等特色产业,推进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产业链延长,创建国家级农畜产品优势区。二是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继续实施青藏高原原产地品牌培育计划,提升“大美青海·特色品牌”影响力,让更多“青字号”品牌走向中高端市场。三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休闲农业精品工程,进一步发展农家乐、游牧行、田园综合体等农村新兴业态,培育全国、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
(二)多措并举,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一是建立健全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体系,完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二是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加快建立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三是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与村集体的合作共赢模式。四是继续实施人才引进培育工程,积极落实大学生返乡创业支持政策,引导农村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切实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五是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速推动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转化应用。
(三)加大建设,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重点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探索乡村小型一体化地埋式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应用,有序推进“厕所革命”。二是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乡村路、水、电、气、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三是继续实施农牧民住房条件改善工程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
(四)健全体系,促进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
一是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建设城乡学校联合体,推进落实“县管校聘”改革,办好乡镇公办幼儿园、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二是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在城乡间共享。推行医疗联合体、巡回医疗和远程医疗等模式,强化城市医联体和省市(州)县三级专科联盟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医院、远程诊疗平台建设,规范县域医共体、健共体发展,持续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三是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改扩建县级中心养护院,建设嵌入式小型多功能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农牧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四是做好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群体帮扶工作。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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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2023年06月20日 第7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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