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曝光:轿车右转撞倒直行电动车,全责!

摒弃交通陋习
抵制交通违法
遵法守规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
这里是『警示曝光·每周一例』
自2021年2月28日起,仪征公安交警将多渠道梳理汇总辖区内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交通违法案例,以 『警示曝光·每周一例』形式通过新媒体平台向大众发布,持续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麻木之人”,让交通安全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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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6期『警示曝光·每周一例』与您见面了。本期我们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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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右侧先行,看好交通标志标线……”这些交通规则的顺口溜很多驾驶人可以说出好几套,可就是在参与交通中没有认真遵守,以至于发生了各种意外交通事故。下边要说的这位驾驶人驾驶车辆行经路口右转时,未让直行的电动自行车先行,结果……
01
事故时间
2023年04月14日17时00分许
02
事故地点
仪征市工农路仪征岗(328国道与工农路路口)西道口
03
事故详情
2023年04月14日17时00分左右,杨某某(男,30岁)驾驶小型轿车,在上述地点由西向南行驶时,与由西向东行驶陈某某(女,57岁)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致陈某某受伤,两车损坏。
通过现场监控可以看到,杨某某所驾驶的小汽车右方,同样有汽车在等待礼让,但杨某某未观察路口情况,且未礼让正常直行的电动车,将电动车撞倒
碰撞瞬间,陈某某整个身体被撞到汽车挡风玻璃上,随后重重摔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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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是,电动车驾驶人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与汽车挡风玻璃撞击时,头盔起到了很好的防护作用,电动车驾驶人没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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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责任判定
当事人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当事人杨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陈某某无责任。
行车上路驾驶时
在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
先行原则有三点
转弯的机动车辆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两车都直行,在十字路口时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即左侧车让右侧车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车让左转弯车先行。
仪征公安交警提示
驾驶车辆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应提前降低车速并观察周围情况,礼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切实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同时,电动车和摩托车驾驶人在上道路行驶时要佩戴好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有效保护头部,降低伤害程度。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需要大家积极参与、共同维护
安全是离家最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