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还记得小时候的这首儿歌吗?多美好的回忆呀,这首儿歌人人都会唱,从很小的时候起,这首儿歌就教我们要拾金不昧。
在童年记忆中,小伙伴们为了争表现,整天都高度警惕,眼睛像雷达一样四处搜寻,就为了能捡到一分钱交给老师得到一次表扬,甚至还有的小朋友眼瞅着自己没得到表扬,硬是从家里带来1分钱交了上去,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类似的童年回忆呢?
不过说实话,很多人小时候不太懂事,所以总想用一分钱去换表扬,后来上小学以后,要是捡到个五毛一块,那就不见得真的会跑去交给警察叔叔了,毕竟拿去买根冰棍吃它不香吗?我上学的时候就干过这种事儿,拾金不昧的品德总是被嘴馋给打败。
小时候常听老人说,你要是在路上捡到钱,一定要马上拿去花掉,所以小朋友们谁要是捡到了个一块两块,第一件事就是冲到小卖部买零食。现在长大了,回想起老人的话还是有点搞不明白,俗话说“捡到钱要马上花掉”,为什么捡到的钱一定要尽快拿去花掉呢?不花有什么后果?
这个问题我想很多人问过自己的爷爷奶奶,得到的答案基本上都很一致,就是说掉了钱的那个人,他是破财消灾,而捡到钱的人,则等于是捡起了灾祸,为了不把灾祸捡回家,所以第一时间就要把捡到的钱给花掉,这样才能化解因此带来的不吉利。
其实过去还流传一种不太靠谱的说法,说如果你要是觉得自己最近不太顺畅,又或者身体不太舒服,你就可以把这些糟心事写在钱上,当然不是真写,大概就用手指比划着写一下就行,然后把这张钱丢在路上,等别人捡走以后,就能带走你的霉运。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真这样干过,反正如果换成我,我是舍不得把钱给丢掉的,再说了,这样做估计多半是没什么效果的,只不过,捡到钱的人反而真害怕惹上霉运,所以捡到后马上就拿去花掉,既得了实惠,又图个心安。
捡到钱马上要花掉,应该也属于民俗文化的一种,这句话看似有违拾金不昧的精神,但很多人忽略了它有两个前提条件,第一:这个钱必须是无主之钱,比如地方就孤零零地一块钱,问了一圈大家都不知道是谁掉的,这种是无主之钱;
但如果你是捡到一个钱包,钱包里还有失主的身份信息,那这个就是有主的钱,你知道这个钱是有主人的,这种就不能拿去花掉,得像儿歌里唱的那样交给警察叔叔或者自己联系失主。
“捡到钱马上要花掉”的第二个前提:捡到的钱必须是单张小额的钱,比如一张十块、二十块这样的小面额,不管别人是为了消解自己的霉运故意丢的,还是不小心遗失的,总之这种小额的不会对失主造成多大的影响。
如果是大额的,比如一叠红色大百元大钞成千上万,那这个钱你可千万不能跑去花掉,说不准,这可是人家的救命钱,捡到这样的钱自然也得尽量想办法找到失主。
中国人自古崇尚“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社会风气,我总感觉咱们赶上了一个好时代,因为大家现在都用手机支付,几乎都很少有使用现金的习惯,现在想要在马路上捡到一块钱,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想来想去,还是小时候的幸福比较简单,说不准哪天就能捡到一块钱买冰棍吃,这种快乐估计现在的小朋友们是很难体会得到了。不过,还是得提醒大家,有些钱,还真就不能乱捡,一定要记住拾金不昧才是君子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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