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律政花木兰”形象获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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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记者从大连市司法局了解到,近日,市司法局指导市律师协会推出“木兰”美术人物形象,将“木兰”动画形象运用于“木兰普法”系列视频及活动中。市律师协会就“木兰”形象向国家版权局申请著作权登记并取得作品登记证书,作品名称为“律政花木兰”。
 “花木兰为您来维权”系列律师普法微动漫连续剧,共八集。动漫将相对抽象的法律法规以动画剧情的形式,结合律师专业讲解,进行法治宣传。
据介绍,今年以来,大连市司法局和大连市律师协会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力度,组织成立“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律师服务团”“基层社会治理法律服务志愿团”“大连市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团”和“乡村振兴法律服务顾问团”等志愿服务团,为企业解难题、为基层化矛盾、为妇幼增关爱、为农村助振兴,不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111名海商海事专家律师深入物流企业与货代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构建涉海企业常态化法律服务矩阵;31名律师调处家庭、邻里和用工等方面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49人次,涉及金额91万余元;与大连市妇联联合举办3期“情系半边天,法治惠民生”系列主题活动;百余名律师深入涉农区市县,开展“民法典进农村”宣传活动,发放《民法典》《防电信诈骗》等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