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卫健委获悉,11月28日0时-24时,广东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69例(广州286例,深圳65例,珠海5例,汕头2例,佛山27例,韶关9例,河源2例,惠州8例,中山3例,江门9例,阳江2例,湛江25例,茂名2例,肇庆14例,清远8例,潮州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725例(广州6993例,深圳136例,珠海5例,汕头5例,佛山245例,韶关5例,河源10例,梅州4例,惠州13例,东莞138例,中山86例,江门12例,阳江1例,湛江10例,茂名3例,肇庆13例,清远31例,揭阳15例);另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699例(广州673例,珠海2例,佛山1例,韶关1例,汕尾1例,东莞17例,中山1例,肇庆1例,清远1例,潮州1例)。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7例(广州11例,深圳4例,佛山2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7例(广州18例,深圳3例,佛山6例);另有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东莞2例)。
全省新增出院1276例(境外输入17例),目前在院11634例(境外输入259例);新增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3729例(境外输入27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00304例(境外输入221例)。
截至11月28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175528例(境外输入15135例),其中确诊病例34114例(境外输入6355例),无症状感染者141414例(境外输入8780例)。
广州市海珠区
海珠:多区域划为高风险区,
29日起部分区域解除临时管控
11月29日晚,广州海珠发布通告称,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多个区域划为高风险区,部分区域降为低风险区或解除临时管控。
多区域划为高风险区
一、赤岗街道
1.客村西南约十六巷1—4号。
2.赤岗西路横一街33号。
3.赤岗东二街15号。
二、海幢街道
仁厚直街46号之一。
三、江南中街道
1.前进路80号粤安大厦。
2.江南东路37号天汇大厦东座。
3.新兴街1号及之一、2号及之二至之四,万寿一巷8号及之一、11号、12号及之一、13号及之一、14号,康公街34号。
四、南华西街道
滨江西路130号6—29层。
五、南石头街道
1.南箕北约7巷1—6号。
2.广纸丙中街1号,34号。
3.南箕路16号。
4.晓燕湾晓燕街58号。
5.燕子岗南路34号。
6.泉塘兴泉小区54号。
7.工业大道中373号3号楼。
8.南景园南景街34号。
六、龙凤街道
1.富力现代广场G1栋。
2.昌盛里49号。
七、昌岗街道
1.细岗东四街2号。
2.细岗东区24号。
八、江海街道
石榴岗路17号大院15栋。
九、瑞宝街道
1.瑞宝北街十二巷7号、8号及之一、10号,十三巷7号、9号。
2.北便基一巷1号、2号之二,北便基4号及之一、5号之一。
3.瑞宝北街十一巷2号、4号、6号、13号、15号、17号,十二巷7号、9号、11号。
4.北便基21号之二、23号,十二巷1号、3号、4号、6号、7号,十三巷1号、3号。
5.聚龙社一巷2—5号,二巷3号、4号,三巷11号、12号,四巷17、19—21号,五巷17号,北街一巷1、3、5、7、9号。
6.聚龙社七巷8—12号,八巷6、8、9号。
7.南约大街6号,南约二巷3号、4号,三巷1—4号。
8.南约大街五巷1—4号,六巷1、2号,南约大街16号。
9.南约八巷13号、15—17号、20号,七巷9号、10号。
10.南约四巷13—16号,三巷8号。
11.聚源大街9号,东约六巷5号、6号及之一。
12.瑞源街四巷6号、7号,五巷6号、7号,六巷6号、7号。
13.瑞海新村一巷9—11号,二巷9—11号,三巷9—11号。
14.瑞海新村十二巷6—8号,十三巷6—8号。
15.瑞海新村六巷3—5号,七巷3—5号,八巷3—5号。
16.瑞海新村十一巷6—8号,十二巷6—8号。
17.瑞海新村一巷1—3号,二巷1—3号。
18.英豪花园A1栋。
19.南洲名苑怡乐街64号。
20.南洲花苑A5乙,A7甲
21.滨江瑞城A座。
22.和安大厦翠和街3号。
23.九亩洲中街13巷3号。
十、南洲街道
1.益鹏翠园B栋。
2.爱都铭轩A1、A3栋。
3.银威花园A2栋。
十一、琶洲街道
1.石基路乐乎公寓。
2.聚新街31号。
十二、官洲街道
1.仑头西约大街三巷9号,四巷3号、5号、6号、8号、9号,五巷3号。
2.北山桥头大街150—154号、160—164号、170号、174号(双门牌)。
3.北山青云大街二巷11号之一、13号、15号、21号、21号之一、22号、23号、26号,三巷80号、82号、86号、88号。
4.北山青云大街六巷3—7号,七巷1号。
十三、凤阳街道
1.逸景翠园东区荔影居D座。
2.逸景翠园西区豪园居A座。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多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海珠区决定自11月28日24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208号大院之一、之二。
2.滨江东路蓝康街3号(蓝色康园A1栋)。
3.愉景南苑乐天轩A座。
二、昌岗街道
1.怀德大街19、21号,二巷2号,三巷2、4、5号。
2.晓港东二马路16号。
三、南石头街道
1.广纸路东三街31号。
2.工业大道346号。
3.南箕路8、12号。
四、江海街道
1.金丰花园赤岗路203号。
2.新安后街15号3栋。
五、凤阳街道
1.凤阳小区凤阳街47号。
2.叠彩园绿榆轩2座。
3.逸景翠园东区绿雅居A座。
六、瑞宝街道
南新一街8、10、12、14、16号。
七、官洲街道
龙吟大街63、65、67、69、78、80、82号,十巷7号、十二巷1号。
多区域解除临时管控
海珠区决定自11月28日24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赤岗街道
赤岗后街15、17、19、24、26、28、30号。
二、滨江街道
1.花城湾畔小区A栋。
2.怡安花园小区家豪阁、家喜阁、家宝阁(怡安路248号、250号、256号、258号、260号、262号)。
3.中海名都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三、素社街道
1.金汇花苑(除高风险区外)。
2.东晓橫街182号大院。
3.东银广场晓翠庭5至18、22至32层。
4.建基路63、65号。
5.东晓路雅墩街4号,雅墩北街12-18号(双门牌),雅墩东街7-15号(单门牌)。
6.怡海路818号。
四、南华西街道
新龙里5号之一、18号之一、22号,聚龙四巷7号。
五、江南中街道
万松园17号一门、二门,万松园18号一门、二门。
六、凤阳街道
动感华庭A栋。
七、沙园街道
1.光大花园中海橡园H1栋。
2.奋勇北街22号之一。
八、瑞宝街道
尚领时代A座、C座。
广州市白云区
白云:解除部分临时管控区域、
调整多个风险区域等级
11月28日,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解除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第202号)、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第203号),详情如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8日24时起,白云区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云城街
(一)白云东街以东、新市河涌萧岗段以南、云城西路以西、永泰南街口森浩物流以北的合围区域(除高风险区域外)
(二)东至迎南里1号,南至东华大街与塘边大街交叉口,西至塘边大街6号,北至秉德里二巷16号(除高风险区外)
二、龙归街
(一)国泰巷15号、17号
(二)九龙花园腾龙阁A座A梯、B梯,腾龙阁C座A梯、B梯;九龙花园港龙阁A座C梯,港龙阁B座C梯,港龙阁C座C梯
三、同德街
同德花园同雅苑(除同雅街78号、121号、123号外)
四、江高镇
(一)郭塘006网格(除高风险区外)
(二)大石岗村(除高风险区外)
五、三元里街
祥港花园南区(除高风险区外)
六、大源街
大源白路东街6号、8-13号、15号、17号、21号、23号,大源白路东街一巷32号、34号,大源白路西街一巷6号
七、石井街
凰岗社区007网格(除高风险区外)
八、钟落潭镇
(一)白水南八巷以东,钟联路以南,白水南一巷以西,广龙地块围墙以北合围(除高风险区外)
(二)广从十路1288号停车场及宿舍楼,登塘矮岭西路36号、38-44号(双号)
九、石门街
松柏里东一巷1号、4号、6号、7号、9号,东二巷9号,东四巷1号、3号、4号、5号、7号、9号、11号、12号
十、嘉禾街
长红村长湴02网格(除高风险区外)
十一、新市街
汇侨新城东一区(除高风险区外)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自2022年11月28日24时起,白云区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云城街
(一)履泰大街7号、9号、11号、13-16号,履泰大街二巷1-9号、9号之一、10号之一、11号、14号、26号、33号、34号;芝兰里1号、3号、5号、8号、10号、12号;东华大街7号、9号、9号之一、19号、19号之一、21号、23号、25号、27号、27号之一、29号、31号
(二)履泰大街二巷13-17号(单号)、28号、42号
(三)胜堂大街13号、15号、23号、35号,胜堂四巷2-8号(双号)、11号、12号,胜堂七巷2号、12号、14号
二、龙归街
(一)长岭东街21号、23号,长岭北街2号
(二)港龙一横路8号、16号、42号、48号
三、大源街
友塘中街7号、7-1号、10号、10-1号、12号,友塘北街1号、1-1号、2号、3号、4号、4-1号、5号
四、黄石街
江夏荷木岭二巷5号、8号,三巷2号、4号、5号、7号、9号、11号、13号,五巷2号、6号、6号之一、7号之一、7号之三、12号,六巷1-3号;江夏荷木岭西街一巷3号、5号、7号
五、人和镇
(一)秀水塘东街50号、52号、54号,东街十八巷5号,东街十九巷6号、8号,东街二十巷6号、8号,中三街33号、35号
(二)大田东十六巷17号
六、永平街
(一)云山居11栋1-4梯,12栋1-4梯
(二)永泰致和街26号以东、永泰致和街32号以南、磨刀南街57号以西、磨刀南街37号以北
七、钟落潭镇
金盆永福路28号、30号、61号
八、嘉禾街
(一)长红西路1号
(二)长湴中街11号之一、31-1号,长湴中街东一巷6号、6-1号、8号、10号、12号、16号、18号、20号、26号、28号,联和街4号、5号、6号、8号、11号
(三)竹仔园南五巷9号、11-16号,南六巷7号、9号、11-14号、16号、18号,南七巷8-10号、12号、13号、13-1号、14号,南八巷10号、12号、16号、19号、21号
(四)鹅场西街一巷3号、4号、6号、7号、10号、10-1号、14号,鹅场西街二巷4-12号(双号),鹅场西街三巷4-12号(双号),长红书院10号、12-14号、17号、19号
九、太和镇
(一)太和中路142号、146-160号(双号),联升西路10-38号(双号),朝辅街1-23号(单号)、33-43号(单号)、2-52号(双号)
(二)穗丰村水均田路363号A13栋
(三)科盛路3-1号(小红楼)
(四)兴丰村秧地乪路9号、13-21号(单号)
十、均禾街
清湖隆兴工业园围墙以东,新科科甲同兴路、罗岗七星岗工业路以西,新石路以南,环岗北路、罗岗七星岗工业路一横路以北合围区域中01、03、04、05、06网格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白云疾控:
到过这个地点的人员,请立即主动报备!
11月28日,广州市白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提醒称——
广州市荔湾区
荔湾: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
开展“无疫小区”和“无疫楼栋”创建
11月29日,广州市荔湾区发布《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55号)》,全文如下: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面临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巨大压力。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市民健康和城市安全,经综合研判,决定自11月29日起,在荔湾区全域实行如下防控措施:
一、开展“无疫小区”和“无疫楼栋”创建。全民参与,推动小区、村居自治管理,发挥业委会作用,发扬邻里互助互爱精神,广泛动员城乡党员、志愿者、村(居)民,倡导组建小区、村居防控志愿队伍,齐心协力创建“无疫社区(村、小区、网格)”、“无疫楼栋”。
二、以社区、小区、机团单位、大院、企业、公共场所、营业场所等为单位,减少人员流动,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提倡非接触式配送外卖和收发快递。
三、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以外,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员工和市民实行弹性工作制或暂时居家工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排工作人员限流轮岗上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倡导居家办公人员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倡导跨区通勤人员落实核酸“一天一检”,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堂食、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四、社区、经济联社、城中村、住宅小区等区域实行围院式管理。
(一)各围院式管理区域保留必要的出入口,安装必要的视频监控设备,落实全天24小时值班值守并预留应急通道,确保有序进出。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
(二)围院式管理区域内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减少聚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非必要不接受非居住人员来访,按所在街道统一安排积极参加核酸检测。
(三)房屋租赁中介、业主、二手房东等出租方要明确防控责任人和联系人,按照要求向社区、经济联社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动态信息。对不报告租住房屋情况、不配合政府和社区、经济联社开展工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承租单位、公司、个人应同时履行以上责任,主动向社区、经济联社报备。
五、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继续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继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继续暂停服务。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月子中心、康复机构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六、暂缓举办各类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体育活动、展销促销等活动。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到店自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继续暂停营业。进入以上场所应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全区不符合疫情防控或生产安全或消防安全等要求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七、旅游景区、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旅游景区对入场人员数量进行动态调控,接待人数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必须询问入住人员旅居史,发现7天内有本地病例报告城市旅居史的入住人员必须及时向社区、经济联社报备,并督促入住人员落实防控措施。
八、来(返)穗人员应主动进行健康申报和社区报备,落实跨省流动人员“落地检”。所有外省来(返)穗人员,在抵穗后落实“三天三检”,期间不聚餐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
九、请广大居民朋友持续强化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防疫的各项规定要求,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保护个人健康。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务必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不随地吐痰,注意咳嗽礼仪,疫情期间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症状,请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出现咽痛、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立即上门开展抗原检测。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需履行疫情防控相应责任。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瞒报谎报涉疫行踪轨迹信息、风险地区人员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协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管理等拒不执行防疫要求,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措施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一起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攻坚战!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广州市越秀区
越秀:划定风险区域,涉多条街道
11月28日,广州市越秀区发布通报,自2022年11月28日起,在光塔街、梅花村街、大塘街、建设街、珠光街等街道内划定风险区域。
通报全文如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28日起,越秀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光塔街:海珠北路书同巷6-1号、4号、6号、8号,庆福里12号。
梅花村街:越秀区东郊市场2号、3号。
大塘街:德政北路500号,德政北路512号,仁庆里3号、5号。
建设街:建设二马路东六街2号嘉颐居3-8楼。
珠光街:八旗二马路92、94号。
以上区域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上述门牌的底商、商业办公场所暂停营业三天,从业人员“三天三检”。
二、低风险区
光塔街:祝寿巷社区(除高风险区外),象牙北社区(除高风险区外)。
梅花村街:中山一社区(除高风险区外)。
建设街:建设二马路东六街9、10号嘉颐居9-34楼(除高风险区外)。
珠光街:海傍街社区(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
24小时服务热线
光塔街
生活服务热线:81087855、81097809(祝寿巷社区)
13602411001(象牙北社区)
医疗服务热线:18922433494
梅花村街
生活服务热线:37584352
医疗服务热线:18925034773
大塘街
生活服务热线:18922392450
医疗服务热线:18924278283
建设街
生活服务热线:18002210872
医疗服务热线:33972605
珠光街
生活服务热线:83380876
医疗服务热线:18922434205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越秀:调整珠光街、
大东街部分区域管控措施
11月28日晚,广州市越秀区发布通报——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0时起,珠光街的湛塘路广善街5号以及大东街的元运街13号调整为低风险区。
越秀区提醒,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并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2号通告执行。
越秀:划定黄花岗街、
洪桥街和登峰街风险区域
11月29日,广州越秀发布通报,自当天起,在黄花岗街、洪桥街和登峰街划定风险区域。
通报全文如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29日起,划定高风险区域如下:
黄花岗街:水荫路34号大院,云鹤北街一巷至十九巷。
洪桥街:法政右巷以西,法政路以北,小北路以东,小北路小学以南(含小北路小学)所围成的区域。
登峰街:东至横枝岗二街,南至恒福路,西和北为恒福社区管辖范围。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的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越秀:今日起至12月3日,全域倡导居家办公,
开展“无疫社区”和“无疫楼栋”创建
11月29日,广州市越秀区发布《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34号)》。全文如下——
鉴于当前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自11月29日通告印发即时起至12月3日24时,在越秀区全域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一、开展“无疫小区”和“无疫楼栋”创建。积极引导全民参与,推动小区、村居自治管理,发挥业委会作用,发扬邻里互助互爱精神,广泛动员城乡党员、志愿者、村(居)民,倡导组建小区、村居防控志愿队伍,齐心协力创建“无疫社区(村、小区、网格)”、“无疫楼栋”。
二、倡导居家办公。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员工和市民实行弹性工作制或暂时居家工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排工作人员限流轮岗上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三、暂停大型活动。暂缓举办各类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体育活动、展销促销等活动,必须举办的需报批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暂停部分场所开放。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物流货运、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时停产停业。
五、强化社区管理。以住宅小区、楼栋、大院、村居为单位实行围合管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企事业单位设置出入口做好人员进出管理。上述场所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并按场所有关要求查验核酸阴性证明。
六、继续做好来(返)穗人员健康管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来(返)穗人员主动进行健康申报和社区报备。继续落实跨省流动人员“落地检”。继续对所有外省来(返)穗人员,在抵穗后落实“三天三检”,期间不聚餐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
七、继续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进入社区(村)、单位企业、市场商超等场所配合扫码测温、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八、公布的高风险区域和临时管控区域,按公布的期限和措施落实管理措施。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若出现因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广州市黄埔区
黄埔:辖内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涉及6条街道
11月28日晚,广州黄埔区发布通告,对辖内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涉及6条街道。详情如下: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28日起,我区对辖内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
一、九佛街
烯湾科城园区全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下楼核酸检测”的管理措施。
二、黄埔街
裕丰围南街11号之一、裕丰围南街12号、裕丰围南街12号之三: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三、鱼珠街
港前路197号大院1、2号,荔香花园58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四、龙湖街
(一)招商雍景湾15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二)招商雍景湾A16栋:实行“足不出楼、错峰取物、下楼核酸检测”管理措施。
(三)招商雍景湾其他楼栋: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下楼核酸检测”管理措施。
五、永和街
横迳十一街1、3、5、7号楼: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六、新龙镇
镇龙大道285号镇龙建设路1-1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理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以上“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如连续满5日无新增核酸异常情况,且最后一天区域内人员及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时自动解除该区域临时管控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临时管控区内的群众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可致电以下24小时服务热线。
九佛街:
街道办事处电话:
020-61096832
社区服务热线:
020-87454199
13600026259
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020-61096199
16676813671
医疗服务热线:
13719193279
黄埔街:
街道办事处电话:
020-82271053
社区服务热线:
16676813903
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16676813920
医疗服务热线:
16676814773
鱼珠街:
街道办事处电话:
020-82101131
社区服务热线:
16676814412(港前路197号)
16676814416、16676814382(荔香花园)
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16676814409(港前路197号)
16676814410(荔香花园)
医疗服务热线:
13535101348
龙湖街:
街道办事处电话:
020-87438080
社区服务热线:
16676815105
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020-82510407
医疗服务热线:
020-87488066
永和街:
街道办事处电话:
18122243828
社区服务热线:
020-82976143
生活物资保障电话:
020-82982402
医疗服务热线:
13711184198
新龙镇:
街道办事处电话:
13650805981
社区服务热线:
18002237703
生活物资保障电话:
13725123123
医疗服务热线:
13902400481
特此通告。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黄埔: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强化社区管理、严控大型活动
11月29日凌晨4时,广州市黄埔区发布《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决定自11月29日至12月4日24时,在黄埔区全域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全文如下: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市民朋友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通告发布即时起至12月4日24时,在黄埔区全域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强化社区管理。以住宅小区、楼栋、大院、村(居)、经济社、网格为单位实行围合管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企事业单位等设置出入口做好人员进出管理。上述场所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核酸阴性证明。
二、做好来(返)穗人员健康管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来(返)穗人员主动进行健康申报和社区报备。继续落实跨省流动人员“落地检”。继续对所有外省来(返)穗人员,在抵穗后落实“三天三检”,期间不聚餐、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
三、从严控制大型活动。暂缓举办各类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体育活动、展销促销等活动,必须举办的需报批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继续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及时参加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进入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请配合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社区(村)、单位企业等场所请配合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核酸阴性证明。
五、倡导全民积极参与。推动小区、村(居)自治管理,发挥业委会作用,发扬邻里互助互爱精神,广泛动员城乡党员、志愿者、村(居)民,倡导组建小区、村(居)防控志愿队伍,齐心协力共同守护平安和谐美好家园。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广州市增城区
增城:28日新增风险区域和临时管控区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28日起,新增高风险区域和临时管控区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新塘镇黄沙头村东至地塘尾街19号,南至地塘尾街1号、沙溪社鱼塘,西至地塘尾街6号,北至沙头路16号、18号合围区域。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二、新增临时管控区
荔城街夏街村,东至夏街路、南至夏街小学、西至校前路、北至夏西二路合围区域。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停止商业”等管控措施。区域内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基本运行的行业和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进入以上场所须扫场所码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
风险区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市民群众配合相关管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
(一)新塘镇
新塘镇防控办电话:020-82770110;
医疗服务热线:19303069875;
黄沙头村委电话:020-82799102;
生活物资保障热线:020-82798869。
(二)荔城街
荔城街防控办电话:020-82610677;
医疗服务热线:19924728249、020-82752990(荔城医院急诊中心);
夏街村村委电话: 020-82713638;
生活物资保障电话:020-82652133、13809283098。
广州市花都区
花都:狮岭镇划定风险区域
11月29日,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第192号)》,新增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狮岭镇
(一)旗岭丰盛街6号德信烟酒商行。
(二)老鸦斗大街6号。
(三)狮中路7、7-1、9、9-1、11、13、15号,康政西路44号。
(四)皮革城金豪公寓。
(五)新扬村九队西五巷1号。
(六)永发公寓(合成北路东九巷10-3号)。
以上区域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措施。
二、临时管控区
狮岭镇
(一)河滨路以南、旗岭大街以北、金狮大道以东、杨仙路46-2至旗岭大街以西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二)雄狮西路、铁路线、老鸦斗大街合围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三)康政西路以南,康政西路16-2号至16-4号以北,狮中路以东,康政西路32号至16-2号以西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四)祥丰南路、合和路、陈迳街合围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五)新扬村旧学校以南、新扬村村委会以北、新扬小学街以东、水渠以西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六)合成北路东九巷10-1号,东九巷1号、2号、3号、4号。
以上区域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广东省卫健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部分文字 |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邹丽珍 符畅 谭铮 柳卓楠 侯梦菲 周聪
编辑 | 天骄
校对 | 赵丹丹
审核 | 艾渝
签发 | 孙朝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