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黄南州尖扎县公安局
近日,尖扎县公安局多加派出所快速出击,主动作为,迅速查处一起涉疫违法案件。
2022年9月23日,尖扎县公安局多加派出所接到多加办事处反馈线索:辖区居民羊某某未按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办理报备手续,给尖扎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风险隐患,接到报警后,多加派出所将羊某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羊某某对未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羊某某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尖扎县公安局多加派出所依法对羊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尖扎县公安局
2022年9月25日
茫崖市公安局关于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警情通报
警 情 通 报
当前,茫崖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现将2起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2年9月17日,辖区居民镡某某驾车欲进入花土沟镇区时,因无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通过创业路疫情防控卡点进入镇区。于是镡某某将所驾驶车辆停放在路边,其步行绕道至315国道330变电站土路(封控路段)后擅自回到镇区。
案例二:
2022年9月18日,辖区某公司员工麦某某、阿某某、祝某某、宋某某、刘某某在外出务工返回花土沟镇区时,未按要求从创业路疫情防控卡点进入,而是绕行至315国道330变电站土路(封控路段)后回到镇区所在单位。
以上涉案人员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由于现阶段六人已被集中隔离,待解除隔离后,茫崖市公安局将依法追究其六人的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处理。
茫崖市公安局
2022年9月24日
来源:茫崖市公安局、尖扎县公安局
监制:高照华
责编:刘幸海
编辑:冯丽晨、仲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