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社保基数(2022年公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规定:
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注:点击本表数据链接,可以查看详细数据来源;本表未包含我国港、澳、台地区数据;本表数据由人社通平台整理,仅供参考。
截至发稿之日,有部分省市的数据尚未公布。微信文章发布后不能动态更新,点击以下链接,可以查阅动态更新的数据:
https://m12333.cn/policy/ayyu.html
来 源 / 铜陵人社
编 辑 / 潘怀琴
监 制 / 郑 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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