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玉林某地一吊车钢丝绳断裂,一人被砸不幸身亡!

图片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28日下午,赵某(广东省广州市人)雇佣廖某(湖南省新田县人)在玉林市博白县三滩镇六司水库施工建设水位监测仪,廖某在操作起重机过程中,吊车钢丝绳断裂,吊钩掉下砸中廖某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赵某电话通知廖某家属,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三滩派出所经过现场勘察、调取现场监控、询问相关人员,定性该案为意外事件,要求当事人向三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2022年5月29日上午8时许,廖某亲属一行13人来到三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滩镇平安建设指导员、司法所所长张我锋和三滩派出所民警王均钦接待了他们,介绍了此案发生的经过,安抚廖某亲属一行,让他们冷静下来,理性等待政府处理,同时向家属了解到死者廖某是独生子,未婚,家中还有两位年迈父母。
图片
调解会上,廖某堂哥向调解员表示,廖某正值壮年,是家中的独生子,家中主要生活来源靠廖某务工收入,现在廖某在为赵某工作过程中死亡,要求赵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供养父母抚恤金等全部费用共计三百万元。
赵某则表示,廖某为其工作刚满一个月,赵某一直想为其购买人身意外险,但廖某一直未提供材料,发生事故的起重机虽然买有商业险,但经询问过保险公司,廖某是驾驶人员,只能报驾乘人员险保额的十万元。而且廖某发生事故时工地已经收工,廖某是在起重机未吊任何东西的情况下,操作起重机收钢丝绳过程中发生意外的,廖某可能存在操作失误才发生的意外,所以赵某表示只承担事故责任的一半,只肯赔偿廖某家属三十万。
图片
调解员梳理了本案的两个争议焦点:一是廖某的死亡赵某是否要承担责任,二是赵某应该赔偿数额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廖某属于提供劳务方,在劳务过程中受到损害,接受劳务方的赵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调解员出了相应的调解方案,并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开导。
经过多轮背靠背调解,调解员依据法律法规,为当事人分析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分析协调不成带来的后果及成本等,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经过一天努力,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赵某赔偿廖某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共计八十五万元;二、签订协议第二日赵某支付廖某家属六十五万元,剩余二十万元在赵某收到廖某家属协助办理保险理赔材料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中年boss说,您的一个
小编的工资就涨0.5毛!
期待你的神观点,评论区见!
来源:博白县三滩司法所、法治博白、网络,由玉林生活编排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