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炮,我军在援朝中已经大量使用,全称BM-13火箭炮,绰号“喀秋莎”,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苏联研制装备。采用轮式车载发射,可挂载16枚M-13型固体燃料火箭弹,战斗射程可达8500米。
金城战役中,我军动用了1094门火炮对敌军实施猛烈攻击,打得敌军晕头转向,死伤了大量防御阵地的官兵,其中包括了5个火箭炮团200门从苏联进口的BM-13“喀秋莎”火箭炮。
在有了使用火箭炮的基础上,中国研究和装备了大量的火箭炮,计有牵引、轮式63式12管107mm、轮式63式19管130mm、全地型车载12管107mm、轮式81式40管122mm;
履带89式40管122mm、轮式90式40管122mm、轮式11式40管模块化122mm、履带11式40管模块化122mm、轮轮式PHL-03式300mm、轮式PHL-191型300mm等。
现在,我陆军第75集团军某合成旅装备了装在东风第三代“猛士”越野车(也称“猛士”-3高机动性装甲车)上的20管模块化122mm火箭炮。
可用于高海拔的山地、丘陵等险恶环境的作战,增大了我山地步兵的攻坚火力,用来摧毁敌坚固的防御工事,集结的步兵、装甲车辆和炮兵阵地等。
将20管模块化装填,具备快速装填和发射能力的122mm火箭弹,装在“猛士”-3越野车上,实现了我军山地作战的全员和全疆域高度机动化,以及输出火力的凶猛和强悍。
“猛士”-3型车载122mm火箭炮,由柴油发动机驱动,最高速度120公里/小时,最大行驶距离750公里。能发射碎片弹、云爆弹、燃烧弹、制导火箭弹等,射程为20公里。
在发射火箭增程弹时,最大射程可达到50公里。“猛士”-3车载20管122mm火箭炮,具有火力猛、射程远、精度高、机动性好、信息化能力强等特点。
东风集团旗下的这型高机动战术车,集机动性、信息化系统、强大的火力和优秀的防护于一体,初步解决了我陆军轻型部队、山地作战部队的代步问题,我集团军中的轻型合成旅的诞生,就是得益于“猛士”系列车的装备。
其性能要优于国际上通用的“悍马”防弹版,正面和侧面可承受7.62X51mm穿甲弹的打击,车轮、车底能抵御4-6公斤TNT爆炸,其防护力甚至能媲北约4×4轻型轮式装甲车。
“猛士”-3,不仅可以满足解放军对越野人员突击车的需求,还可以满足包括12.7mm机枪、35mm自动榴弹发射器、122mm火箭炮/榴弹炮、“红箭”-16反坦克导弹等在内的多种武器的通用机动平台的需求,是我陆军轻型合成旅进行山地作战的锐利武器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