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昨日新增3+17!多地公布新增确诊病例活动轨迹!3人违反防疫规定被拘留

3月31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郑州市1例、洛阳市1例、信阳市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6例(本土新增17例,其中周口市8例、驻马店市2例、洛阳市2例、鹤壁市2例、信阳市2例、郑州市1例;境外输入新增9例),无新增疑似病例。3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治愈出院,5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
2020年1月21日至2022年3月31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832例(本土2626例、境外输入206例),现有住院病例118例(本土108例,境外输入10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75例(本土104例,境外输入7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0986人,正在观察的密切接触者5332人。
郑州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和1例确诊病例,轨迹公布
关于郑州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和1例确诊病例的情况通报
2022年3月30-31日,我市出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和1例确诊病例,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10:工作单位:宁江山川仓库(经开第十大街与经南八路交叉口),现住址:经开区幸福滨水家园北院。
3月26日,白天在公司上班,12:00左右在餐厅与病例5有接触,18:30左右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3月27-30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月31日,被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病例11:职业:货车司机。
3月27日,在上海活动。
3月28日,19:00左右出发自驾车返回郑州。
3月29日,11:40左右在周口扶沟西服务区休息,13:16从新村收费站下高速,14:00~16:00在郭店镇黄金大道附近春天物流园卸货,17:30~18:00在乾龙物流园卸货,19:00到龙湖镇乡情烙馍村饭店就餐,后返回郭店镇崔府村。
3月30日,14:30-15:00到郭店中心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19:15到森虎虾尾(龙湖升达店)打包饭菜,24:00左右到龙湖镇清莲足浴休闲会所(求实路1857领城公寓)。
3月31日,被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目前,流调、检测、消杀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进行了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环境检测中病例11的部分外环境采样检测阳性,已采取消杀和封控措施。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接触情况。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目前全国、全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输入性风险时刻存在,防控工作绝不能松懈,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信谣、不传谣,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前往餐馆、商超、酒店等公共场所时,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少聚集、少外出、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建立。
郑州市疫情防控健康热线:0371-12320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鹤壁市浚县出现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关于浚县出现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
情况通报
3月31日,浚县在对上海返乡集中隔离人员例行核酸筛查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系上海市闵行区贝特威自动化厂员工,浚县小河镇张刘庄村人,于3月29日16:17,从上海市闵行区乘坐Z40列车16车厢04号上铺,于3月30日2:03到达郑州火车站,3月31日0:10由浚县人民医院负压救护车“点对点”闭环转运至浚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无症状感染者2:系上海市闵行区贝特威自动化厂员工,浚县小河镇崔堡司村人,于3月29日16:17,从上海市闵行区乘坐Z40列车16车厢05号上铺,于3月30日2:03到达郑州火车站,3月31日0:10由浚县人民医院负压救护车“点对点”闭环转运至浚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并于2022年2月7日接种加强针。
两人已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院救治。
目前,流调、检测、消杀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相关情况将及时对外公布。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
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信阳市淮滨县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关于淮滨县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
通告
2022年3月31日,我县在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上海市返乡人员初筛异常,经信阳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祝某某,女,50岁,现住址:淮滨县马集镇龙泉村。已接种新冠肺炎疫苗2剂次。
3月27日,从上海乘车(沪ATV688)返回淮滨,在上海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3月28日凌晨,从台头下高速到马集家中。8时,到马集卫生院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3月30日,到马集卫生院再次做核酸检测,结果异常。
3月31日,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
祝某某在淮外出活动期间均佩戴口罩。
接到初筛阳性报告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实行扁平化指挥,立即开展流调溯源、风险人员排查、风险区域管控等工作。目前相关人员均已采取隔离管控措施。
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居民,请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淮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信阳市潢川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关于潢川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病毒
无症状感染者情况的通报
2022年3月30日,我县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中发现初筛阳性病例1例,经信阳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复核为阳性,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李某某,男,现住址为潢川县弋阳办事处金星村娄庄组。
3月28日9:35乘坐上海虹桥-宁波D3205次列车(04车厢016A座),11:03到达宁波,18:01换乘宁波-潢川K166次列车(13车厢002上铺),于3月29日6:00到达潢川县火车站,全程均佩戴口罩。
3月29日6:10在火车站广场西乘坐红色三轮车(车主:王某某),6:20至京九大道新一中前面下车,后李某某步行回家,中途未接触其他人员,家中无其他人员。
3月29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4:49骑电瓶车到达潢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点做核酸检测。
14:54返回家中未外出,本人自述往返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当日家中无访客。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协查通报后,于23:50将李某某闭环转运至域丰园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接到初筛阳性报告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开展流调溯源、风险人员排查、风险区域管控等工作。目前,进一步的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中。
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健康,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有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居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潢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周口市太康县通报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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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康县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和无症状感染者情况的通报
3月30日0-24时,太康县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5例、无症状感染者14例。现将新增病例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65现住址:太康县民族医院对面东明胡同。
3月16日,7时许到王家烧饼买烧饼,7时40分送女儿到太康县实验小学上学,后返回家中,11时40分接女儿回家,13时30分送女儿上学,16时50分到大时代超市购物,17时许接女儿回家。
3月17日,7时40分送女儿上学,后返回家中,10时许在大时代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11时40分接女儿回家,13时30分送女儿上学,后返回家中,17时许接女儿回家,19时许在张林庄购物广场购物,后返回家中。
3月18日,7时40分送女儿上学,后返回家中,9时30分到太康县益康药房,10时许到太康县建业百货,13时30分送女儿上学,14时许在王集乡平岗村南侧购买化肥种子,后返回王集乡李占荣村,17时许前往王集乡平岗村南侧购买化肥种子,20时40分在村内李占荣便民超市购物,后返回李占荣村家中。
3月19日,10时许到城关镇赵庄村其娘家,午饭后前往东明胡同家中,13时许返回李占荣村家中。
3月20日,11时许到东明胡同家中,12时许到万鹤赉渔跃在线餐厅就餐,13时许返回家中,16时许前往老县委招待所内洗浴中心,17时许返回家中,先后前往荣泰佳美、王隆集超市,后返回家中。
3月21日,7时40分送女儿上学,9时许到大时代生鲜超市购物,11时40分接女儿回家,13时30分送女儿上学,后返回家中,17时许接女儿回家,18时许到大时代生鲜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
3月22日,7时40分送女儿上学,8时许接女儿回家,9时许去学校拿书,后返回东明胡同家中,10时许返回李占荣村家中。
3月23日,8时许前往新平岗超市购物,9时许在村内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4日至25日,每天9时许在村内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6日,9时许在村内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16时许到王集乡新店铺村购物,18时许到李占荣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
3月27日至28日,在家未外出,期间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3月29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病例66现住址:太康县城郊乡五里杨村。
3月19日,17时30分许到合众轩烩面馆就餐,18时10分返回家中。
3月20日,在家未出门。
3月21日,10时许到五里杨社区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
3月22日至24日,每天到永兴医院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
3月25日,5时许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67现住址:太康县毛庄镇杨庄行政村魏楼村。
3月21日, 20时许从山西省阳泉市返回太康家中。
3月22日,19时许前往村内爷爷家,后返回家中。
3月23日,7时许在村内做核酸检测,7时30分返回家中,13时30分前往病例25家中,17时许返回家中,19时许前往爷爷家,20时许返回家中。
3月24日至27日,9时许在村内做核酸检测,19时许去爷爷家,后返回家中。
3月28日,在家未外出,期间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3月29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病例68系病例67的妹妹,现住址:太康县毛庄镇杨庄行政村魏楼村。
3月23日,7时许与病例67前往村室做核酸检测,7时30分返回家中。21时许前往村内小卖部购物,后返回家中。
3月24日至27日,每天9时许与病例67前往村室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8日,在家未外出,期间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3月29日,13时许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18时许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病例69现住址:太康县老冢镇张楼大队张楼村。
3月24日至25日,每天由其儿子陪同前往张楼广场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6日至28日,在家未外出,每天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3月29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病例70系病例69的妻子,现住址:太康县老冢镇张楼大队张楼村。
3月23日至28日,行程轨迹与病例69一致。
3月29日,转送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病例71现住址:太康县毛庄镇马武楼村。
3月19日,5时许到毛庄镇洪山庙行政村杜楼村老王家胡辣汤店工作,7时许返回家中,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0日,5时许到店工作,7时许返回家中,17时许到谢安路荣泰超市购物,18时许到南街不锈钢厨具店购物,18时30分到县前街金六六超市购物,19时返回家中。
3月21日,5时许到老王家胡辣汤店,7时许返回家中,14时20分到马武楼村进行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
3月22日,行程轨迹与3月19日一致。
3月23日至28日,每天到马武楼村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9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病例72学生,系病例25的表弟,现住址:太康县城郊乡白塔村。
3月16日至18日,每天7时40分前往城郊乡白塔李村小学上学,下午放学后,与同伴在村广场玩耍,后返回家中。
3月19日,中午与家人聚餐。14时许,与病例25前往太康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做核酸检测, 17时30分与病例25返回家中就餐,餐后与同伴在村广场玩耍,后返回家中。
3月20日,上午在家未外出,下午与同伴在村广场玩耍。
3月21日,行程轨迹与3月16日一致。
3月22日,10时30分与同伴在村广场玩耍,后返回家中。
3月23日,上午在家未外出,13时30在村内做核酸检测,随后与同伴在胡同口玩耍,后返回家中。
3月24日,上午在家未外出,中午与家人聚餐,下午与同伴在家门口玩耍,后返回家中。
3月25日,上午在家未外出,下午与同伴在村文化广场玩耍,后返回家中。
3月26日,9时许在村内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在家未外出。
3月27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病例73系病例25的姥姥,现住址:太康县城郊乡白塔村。
3月19日,15时许下地干活,17时许返回家中。
3月20日,14时30分在家门口散步,后返回家中。
3月21日至22日,每天18时许与丈夫在村后散步,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3日至26日,每天8时许前往村文化广场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7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病例74系病例30的丈夫,现住址:太康县实验小学东门南侧。
3月20日,6时许去亿安新筑工地上班,18时返回家中。
3月21日,9时20分在荣泰佳美西广场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
3月22日,6时许前往上合院小区,18时返回家中,19时许前往转楼镇王集村家中。
3月23日至26日,行程轨迹与病例30一致。
3月27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75系病例41的母亲,现住址:太康县纱厂家属院。
3月16日,4时30分许从郑州驾车回到太康县杨庙路口停车场,8时许前往鹿邑县试量镇孙庄附近砂石厂卸货,12时许返回太康县杨庙路口停车场,19时许返回家中。
3月17日,上午在杨庙路口停车场修车,中午前往郑州东四环和北三环交叉口砂石厂,18时许到达砂石厂,24时许返回太康。
3月18日,4时许到达太康县杨庙路口停车场后在车上休息,中午返回家中,22时许前往鹿邑县任集乡沙土集砂石厂送货。
3月19日,10时许回到太康县,在北环京博广通加油站加油,后前往郑州拉货。
3月21日,24时许返回太康。
3月22日,4时30分到达太康县北环路与杨庙路口交叉口停车场后在车上休息,17时许返回家中。
3月23日至24日,每天10时许前往纱厂家属院内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5日,在家未外出,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3月26日,14时许前往纱厂家属院内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7日,11时许前往纱厂家属院内做核酸检测,13时许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76学生,现住址:太康县清集镇黄口行政村黄口村。
3月16日至19日,在学校寄宿上学,19日15时返回家中。
3月20日,在家未外出。
3月21日,上午在家未外出,13时返回学校。
3月22日,18时返回家中。
3月23日至24日,每天在村室附近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
3月25日至27日,在家未外出,每天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3月28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77系病例22的丈夫,现住址:太康县大许寨镇葛花李行政村。
3月16日,8时许前往万城商贸14号楼店内,12时许到沙县小吃店内打包食物后回到店内,18时到太康县人民医院儿科住院部为妻子及女儿送饭,后返回家中。
3月17日,8时许前往万城商贸14号楼店内,9时许到好百年便利店购物,14时40分外出购买电池,其余时间均在自家店内,18时许返回家中。
3月19日,8时许前往万城商贸14号楼店内,到程庄施工地送货后返回店中,18时许返回家中。
3月20日,8时30分许前往万城商贸14号楼店内,后到程庄一自建房施工,12时建业超市南门黄焖鸡店就餐后返回程庄继续施工,18时许返回家中。
3月21日,8时前往万城商贸14号楼店内,9时前往光明眼科对面住宅施工,11时返回到万城商贸城做核酸检测,13时到程庄施工,15时30分到南关三叉路客户家中,16时40分返回店中,18时许返回家中。
3月22日,8时前往万城商贸14号楼店内,11时30分前往废品收购站卖废品,12时许返回家中。
3月23日,10时许前往葛花李广场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14时许前往南地窑厂田地除草。
3月24日,9时许在村内广场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16时30分前往太康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就诊,17时20分返回家中。
3月25日,医务人员上门做核酸检测,后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病例78学生,现住址:太康县谢安路中段商贸大世界西第二胡同。
3月16日至18日,7时30分由母亲送至太康县实验小学。11时25分放学回家,13时25分去学校,17时25分放学接回家中。
3月19日至20日,在家未外出。
3月21日,行程轨迹与3月16日一致。
3月22日,在家未外出。
3月23日至26日,除做核酸检测外,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7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病例79学生,系病例78的弟弟,现住址:太康县谢安路中段商贸大世界西第二胡同。
3月16日至27日,行程轨迹与病例78一致。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7学生,系病例65的女儿,现住址:太康县民族医院对面东明胡同。
3月16日至17日,每天7时40分由病例65送至太康县实验小学,11时40分接回家中,13时30分送至学校,17时许接回家中。
3月18日,7时40分由病例65送至太康县实验小学,11时40分许接回家中,13时30分许送至学校,16时50分许由哥哥接回家中。
3月19日至20日,行程轨迹与病例65一致。
3月21日,行程轨迹与3月16日一致。
3月22日,行程轨迹与病例65一致。
3月23日至25日,每天9时许在村内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6日,行程轨迹与病例65一致。
3月27日至29日,在家未外出,期间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3月30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8系病例65的婆婆,现住址:太康县王集乡李占荣行政村李占荣村。
3月18日至22日,在家未外出。
3月23日至27日,每天10时许前往王集乡李占荣村室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8日至29日,在家未外出,期间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3月30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9学生,现住址:太康县毛庄镇水车刘村。
3月19日至20日,在家未外出。
3月21日,7时30分由其外公送至太康县实验幼儿园,17时20分由其外公接回家中。
3月22日至24日,由与外公前往村委会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5日,由其外婆陪同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0系病例14的母亲,现住址:太康县老冢镇蔡白行政村蔡白村。
3月16日至22日,在家未外出。
3月23日至24日,除在村内做核酸检测外,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5日,在家未外出,期间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3月26日,19时许到村内指定位置领取药品,后返回家中。
3月27日至29日,在家未外出。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21现住址:太康县城关镇黉学街小胡同。
3月20日,11时30分许前往老冢镇蔡白行政村参加生日宴,16时许返回家中。
3月21日,10时40分到城关镇民族医院黉学街做核酸检测,11时许前往团结路北段黉学医院南大时代生鲜生活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16时许带孙子前往县前街太康县公疗医院就诊,17时许返回家中。
3月22日,8时许返回老冢镇蔡白行政村,8时20分在许楼村高店超市购物,9时10分到老冢镇卫生院就诊,9时30分返回老冢镇蔡白行政村。
3月23日至24日,每天11时许到村委会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
3月25日至29日,在家未外出,期间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22学生,系无症状感染者21的孙子,现住址:太康县城关镇黉学街小胡同。
3月20日,11时30分许随无症状感染者21到老冢镇蔡白村参加生日宴,13时30分许返回家中,16时许返回太康县城关镇黉学街小胡同。
3月21日,7时30分许前往实验小学上学,11时30分返回家中,16时许前往县前街太康县公疗医院就诊,17时许返回家中。
3月22日至30日,行程轨迹与无症状感染者21一致。
无症状感染者23现住址:太康县老冢镇西行政村西村。
3月16日至19日,在家未外出。
3月20日,16时许外出散步,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3日至27日,在村内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4现住址:太康县老冢镇西行政村西村。
3月16日至20日,每天9时许前往村内小卖部购物,11时30分返回家中,18时许在家附近散步,19时许返回家中。
3月21日,9时许前往老冢街青田联华超市、恒达超市购物,10时30分返回家中。
3月22日至29日,每天在村内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25现住地:太康县老冢镇西行政村西村。
3月16日至22日,每天8时至9时前往刘寨村广场散步,随后前往老冢镇卫生院做康复治疗,下午到西村小学接送孙子。
3月23日至25日,在村内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26日,在家未外出,由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3月27日,行程轨迹与3月23日一致。
3月28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26学生 现住址:太康县毛庄镇魏湾行政村魏湾村。
3月19日至20日,在家未外出。
3月21日,7时30分由其奶奶送至实验幼儿园,17时20由其奶奶接回家中。
3月22日,在家未外出。
3月23日至24日,每天9时许由其父亲陪同去村卫生室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
3月25日,6时许由其父亲陪同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7系病例31的妻子,现住址:高贤乡张庄行政村西徐庄村。
3月20日至27日,均在村内活动,后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28现住址:太康县城关镇交通路磷肥厂家属院。
3月16日,6时许送儿子到太康县一高附中上学,后返回家中,7时许前往张王社区许家蛋糕房上班,12时许返回家中,16时许上班,21时许返回家中。
3月17日,9时许前往蛋糕房上班,18时30分许下班。
3月18日、3月20日,行程轨迹与3月16日一致。
3月19日、3月21日,行程轨迹与3月17日一致。
3月22日,6时送儿子上学,后返回家中,7时许前往蛋糕房上班,9时许返回家中。
3月23日至28日,除做核酸检测外,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9日,10时许在太康县城关镇交通路磷肥厂家属院楼下做核酸检测,23时许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29系无症状感染者6的奶奶,现住址:太康县高贤乡田店行政村徐桥村。
3月20日至3月24日,在家中未外出,后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0系无症状感染者6的爷爷,现住址:太康县高贤乡田店行政村徐桥村。
3月20日,11时20分前往高贤乡田店行政村徐桥村参加寿宴,后返回家中。
3月21日,在家未外出。
3月22日,15时50分到高贤乡家印中学接孙女,17时许返回家中。
3月23日,在村内做核酸检测,其余时间均在家中。
3月24日,20时许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3月30日,经疾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已追踪到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均已落实集中医学观察,相关区域已实施封闭等管理。进一步的流调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情况将及时对外公布。
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居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主动扫码“太康县疫情防控居民到访涉疫重点场所报备码”登记报备,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强化个人防护意识,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共筑免疫屏障建立。
太康县疫情防控健康热线:
太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违反防疫规定 3人被拘留
3月30日,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许昌市鄢陵县居民刘某婷、郑某周、宋某被警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分别行政拘留十日。
刘某婷与太康县阳性人员同桌就餐
回鄢陵后不落实防控措施
2022年3月22日,家住鄢陵县安陵镇祥瑞小区的刘某婷,在太康县王集乡焦堂村参加解某琳婚礼,中午与太康县阳性人员王某梅同桌就餐。当日返鄢后,刘某婷未按相关规定第一时间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备,不居家隔离、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给鄢陵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和风险。
郑某周从上海返回又与确诊病例同车
刻意逃避卡点回乡
2022年3月24日,鄢陵县彭店镇田岗村村民郑某周,从上海虹桥乘坐高铁到郑州东站,途中与南阳确诊病例李某同车厢。郑某周在郑州东站出站后,乘坐宋某的营运车辆返鄢,途中不走高速,转绕小路逃避疫情卡点检测。郑某周返鄢后,不按照鄢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要求主动向社区报备,没有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没有落实“三天两检”措施,不居家隔离,给鄢陵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和风险。
车主宋某载上海返回人员
刻意绕小路躲避卡点
2022年3月24日,经营鄢陵-郑州客运生意的鄢陵县安陵镇居民宋某,在郑州东站接到乘客郑某周,宋某驾驶车辆前往鄢陵途中,不走高速,转绕小路逃避疫情卡点检测,返鄢后不落实鄢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的管控措施,不报备、不居家隔离,造成疫情密接者没有得到有效管控,给鄢陵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和风险。
刘某婷、郑某周、宋某三人的行为已违反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鄢陵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鄢陵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2022年3月30日,分别对刘某婷、郑某周、宋某三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鄢陵县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居民: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安机关将持续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安全有序的社会秩序。
来源:综合自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日报客户端、云上潢川、云上淮滨、信阳日报、焦作日报、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鹤壁新闻网、太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大象新闻
编辑:杨淑芳
河南法制报记者卫云飞
入选全国百名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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