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盛 谢贵安
来源:“史学史研究编辑部”微信公众号
原文刊载于《史学史研究》2021年第4期
红夷大炮
明清两代是世界历史融为一体的重要时期,欧洲文化通过地理大发现向世界各地急速扩散。作为西方文化结构(观念层--制度层--器物层)外层的西洋器物,成为西洋精神文明的先导,东进中国。古老的中华帝国对西洋先进物质文明的到来,面临着迎受或拒斥的艰难选择。作为意识形态象征的明清官史,对西器东传进行了选择性记载,反映出官方上层社会对西方物质文明所秉持的基本态度。有关西器东传研究的成果很多,但系统探讨明清官史如何记载传华西洋器物的论著尚未之见,故本文试作一探。
一 明清实录对西器东传的记载及其特点
所谓西器东传,是指欧美物质文明成果在中国的传播。本文所说的西器主要是指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手工或工业制品。早期的西器东传主要发生在明清时期,因此本文针对明清官史在反映西器东传上的特点开展探讨。明清官史是明、清朝廷设馆派员所修,史料一般来自各级政府保存的档案,相对可靠,但是官史易于秉承官方僵化的意识形态,对于西洋外来文明唯需所取,未能敏感捕捉甚或有意忽略,导致内容记载偏少或重点倾斜。在官史中,明清实录是其主要代表。
(一)《明实录》从国防立场对西洋火器的密集记载
欧洲物质文明大规模进入中国,始于明正德末年。《明实录》对西器的记载,亦从《明武宗实录》发端。据载,海外佛朗机(葡萄牙)近岁吞并满剌加,逐其国王,于正德十五年,借满剌加之名“遣使进贡”。御史何鳌特向武宗汇报,“佛朗机最号凶诈,兵器比诸夷独精。前年驾大舶,突进广平省下,铳炮之声震动城郭”。这是明代官史对西洋“兵器”的最初印象。
对西器记载较详的是《明世宗实录》,卷中详细介绍了西式武器的传入与仿制过程。如记载广东巡检何儒与佛郎机诸火器的首次接触,“招降佛郎机国番人,因得其蜈蚣船铳等法。”又如记载明廷首次准许对佛郎机进行仿制,南京内外守备魏国公徐鹏举等人“请广东所得佛郎机铳法及匠作”。兵部议:“佛郎机铳非蜈蚣船不能架,宜并行广东取匠,于南京造之。”世宗诏可。此后,官史便围绕着佛郎机铳炮的引进、仿制与应用展开记录,叙述了嘉靖年间都御史汪鋐、兵部尚书李承勋、直隶巡按御史周释明纷纷请求制造佛郎机以克敌的史事。是书还不厌其烦地记载了明朝政府将佛郎机炮发往边关或用于海防的史实,如嘉靖九年二月,兵部覆议提督沿江巡捕总兵官崔文所奏“造战船”一事,要求“仿广中之制,造蜈蚣船,置佛郎机其上,以便冲击”。此外,实录还记载了朝廷使用洋枪操练军队之事。嘉靖十一年二月,朝廷“命工部增造佛朗机铳,颁十二团营演习”。
佛郎机
《明穆宗实录》则记载了边臣对西式火器的重视。隆庆二年五月,总督蓟辽保定都御史谭纶上疏,明确称“中国长技无如火器。欲练兵三万,必得鸟铳手三千人为冲锋”,要求从浙江调三千名火枪手过来守边,获得批准。
万历时期,明代国防问题加剧,除了蒙古持续不断的威胁外,又新增了东北女真人造反的压力。在此背景下,《明神宗实录》记载了西式火器被迫引进、仿造和装备的情况。隆庆六年,兵部覆议吏科给事中裴应章关于辽东善后事宜的奏疏后,认为“火器之利莫过佛郎机、一窝蜂、鸟嘴铳与火箭者,务多备是器”。万历二年三月,工部覆议总督蓟辽都御史刘应节“题讨火器”的建议后,同意“今仍于盔甲厂动支见贮铁佛朗机二千架,鸟铳四百副”听差官领回。至于兵仗局计划添造的“中样铜佛朗机铳三千副,大将军十位,二将军七十九位,三将军二十位,神炮六百六十九个,神铳一千五百五十八把,补造中样铜佛朗机铳一千二百副,小铜佛朗机铳五十副”,应限三年完成。皇帝诏可。四十五年五月,兵部覆议总督、巡按官的建议,指出“火器则自鸟铳、佛朗机外”,其他的也要“加意制造”。辽东战急,明朝更重视西式火器的应用,因此《明神宗实录》频繁地记载这一事项。万历四十六年六月,“兵、工二部议以库贮盔甲并铜铁大小佛郎机、大将军、虎蹲炮、三眼枪、鸟铳、火箭等项,委官挑选演试,解赴辽左”。
鸟铳手
天启年间,辽东战事急转直下,《明熹宗实录》记载了明朝政府迫切需要西洋火器的事实。据《明熹宗实录》载,天启元年三月,在辽阳危机之时,兵科都给事中蔡思充建议“其火器如佛郎机等项,尽定能放之人于教场演习,庶临时不至错愕”。元年四月,刑部尚书黄克缵“募能铸吕宋大铜炮匠人来京铸完大炮二十八位”,派人关到辽阳、奉集等前线。为了扭转辽东战局,徐光启建议“速造火炮”,熹宗委任其负责练兵造炮。光禄寺少卿李之藻亦言“城守火器必得西洋大铳”,于是徐光启“令守备孙学诗赴广于香山岙购得四铳”,解至北京。熹宗又令孙学诗等“赴广取红夷铜铳及选募惯造、惯放夷商赴京”。这些火器在辽东的宁远之战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实录对此有详细记载。六年二月,兵部尚书王永光奏,二十四五两日,女真五六万人力攻宁远。“城中用红夷大炮及一应火器诸物,奋勇焚击,前后伤虏数千,内有头目数人,酋子一人,遗弃车械钩梯无数。已于二十六日拔营,从兴水县白塔峪灰山菁处遁去三十里外扎营”。在“募夷制铳”的人中,还有徐光启的学生孙元化。但孙元化从成本和军事实践立场考虑,不主张多造西洋火炮。熹宗命他速赴宁远,与袁崇焕料理“造铳建台之策”。六年三月,明廷对幕夷制铳得来的西洋大炮十分看重,“封西洋大炮为安国全军平辽靖虏大将军,其管炮官彭簪古加都督职衔”。可见,《熹宗实录》对于募夷制铳策略的实施进行了追踪载录。此外,除了募夷制铳外,实录还多次记载了皇帝从内库中搜集来的用以援辽的多型号“佛郎机”“发熕”等西式火器及在援辽中交付的西式火器数量。
除了事关辽东战事而记录西式火器外,《明熹宗实录》还记载了其他一些事涉西洋火器的事件。天启三年四月,巡抚福建右佥都御史商周祚报称赖在澎湖的荷兰红夷准备“拆城徙舟”,并称“此夷所恃巨舰大炮,便于水而不便于陆”。三年六月,巡视京营给事中彭汝楠等条奏“训练宜实”,指出将“若以车战,则莫妙于佛郎机。查营中见存一千一百五十架,尽堪演习”,要求加强训练。《明熹宗实录》对应用佛郎机铳炮和鸟嘴铳,引进、仿造吕宋大炮、红夷大炮、西洋大炮的记载十分密集,反映出国史对于国防大事的重视,超越了华夷之防的观念。
(二)《清实录》对西器的记载及其复杂心态
《清实录》对西洋奇器的关注与记载,反映出清代官史的普遍特征,体现了自身独有的特点。既关注火器的记载,又有所收敛;不刻意从朝贡角度突出西洋贡物,却将西洋器物作为赏赐物连篇累牍的记载。
第一,既关注西洋火器,又有所收敛。
《清实录》对西洋器物的关注,仍主要集中在西洋火器上。但较之明朝,清朝对火器的关注又有所变化,即在建国之时重视,在承平之世忽略,常将之作为一种军礼的仪式予以记载。
《清实录》对击败明军起到关键作用的红衣大炮记载较多。清人忌讳夷字,故将明人所称的红夷大炮改称为红衣大炮,或红衣炮。其中“红衣大炮”记载了4条5次,其中2条3次出自《清太宗实录》,1条1次出自《清世祖实录》,1条1次出自《清圣祖实录》;“红衣炮”记载了52条116次,其中25条72次出自《太宗实录》,19条31次出自《世祖实录》,6条10次出自《圣祖实录》,2条3次出自《高宗实录》;“红衣将军炮”5条5次,全部出自《清太宗实录》;“红衣将军(炮)”1条1次,出自《清圣祖实录》;“红衣大将军炮”3条6次,全部出自《太宗实录》。弃其名歧而求其实同的话,红衣火炮的记载,以《太宗实录》为最多,共35条86次;《世祖实录》共20条32次;《圣祖实录》共8条12次;《高宗实录》共2条3次。其明显的规律是,从前到后依次递减。这说明随着政权逐渐稳固,坚持骑射传统的清廷对火器的控制越来越严,应用越来越少。
《清太宗实录》主要记载了红夷大炮在对明朝征战和对朝鲜用兵中的作用。天聪五年八月,清军进攻明朝大凌河岸炮台阵地:“我军又以红衣将军炮攻城东一台。台崩,有中炮死者。台兵遂弃台夜遁,我兵追及,尽歼之。我参将朱三中炮死。”五年十月,清军“发红衣大将军炮”攻下明朝参将王景防守的于子章台(今辽宁锦县东)。实录称:“至红衣大炮,我国创造后携载攻城自此始。若非用红衣大炮击攻,则于子章台,必不易克”,并称赞道:“久围大凌河克成厥功者,皆因上创造红衣大将军炮故也”。又说“自此凡遇行军,必携红衣大将军炮”。《清太宗实录》还记载清军用红夷大炮进攻朝鲜。
对红衣大炮的记载,以《太宗实录》为多,此后便呈递减之势。《世祖实录》对红衣大炮的记载较太宗明显减少。《清世祖实录》卷二载,崇德八年九月壬寅,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多罗武英郡王阿济格,统领大军,“载红衣炮及诸火器征明宁远”。顺治十七年十二月,清朝确定“克城功次”的标准,“应视攻战艰苦、敌兵多寡而定”,“凡府、州、县、卫、所用红衣大炮攻破,我师奋勇前进,其功较从梯得城者,俱各减一等”。在清人眼中,红衣大炮威力太大,靠此取城,功劳较小。
《清圣祖实录》对红衣大炮的记载又少于《世祖实录》,且常将红衣大炮当作检阅的仪仗加以记载。康熙二十四年十一月十八日,该《实录》记载了圣祖亲自阅兵的过程:“至是,上由午门出宣武门……其东,则有排枪官军,其西则红衣巨炮。皆次第陈列”。圣祖登上王家岭,升御座,“军中吹螺角者三,发巨炮三。既而排枪并发,前后相继,声络绎不绝者久之,且无不中的。又命将士发红衣巨炮,于是八旗所列红衣将军及诸火器,一时尽发,凡二次,声震天地。巨炮所击,树侯栏墙莫不声应而倒。”这样的检阅,康熙三十六年十一月还发生过一次。当时,圣祖“大阅于玉泉山西南,列红衣大炮、火器、马步、鸟枪军士及前锋护军骁骑,分翼排列。上躬擐甲胄、登玉泉山,御黄幄,诸军鸣螺击鼓齐进,金鸣众止,如是者九。第十次,枪炮齐发,收军归阵。”
《清高宗实录》对红衣大炮的记载最少,只记载了2条2次。其中一条记载了乾隆三十一年夏的一场海难。由于巡查洋面的缯船突遇风浪,船身破碎,枪炮等物落入水中,相关部门仅“捞获炮位、鸟枪、腰刀、铁锚等件。尚有红衣炮、劈山炮各一,百子炮二,并枪刀等件未获。又续获劈山炮一。现仍委员设法打捞。”高宗对此结果表示不满。另一条记载:乾隆三十六年三月,因为要裁补绿营缺额,影响军士演练,福州将军宗室弘晌等奏请:“其红衣炮四位,向随旗演放纯熟,请仍留旗。”高宗报闻。
在《圣祖实录》之后,红衣炮不再作为战争武器出现在战场上,代之以承平之日的阅兵仪仗加以记录。
由于清朝接触西洋火器时,来自葡萄牙的佛郎机被来自荷兰的红衣大炮所取代,因此在《明实录》中被大量记载的佛郎机铳炮,在《清实录》中只出现了一次,且是要求改铸成其他武器。据《清高宗实录》载,乾隆四十八年四月,兵部等部议准山东巡抚明兴关于将佛郎机改铸为辟山炮的奏请,高宗也批准了这一建议。除此外,多达3000余万字的《清实录》再无关于佛郎机铳炮的只言片语。
同时,整个《清实录》甚至没有一条提到过“鸟嘴铳”,只有《清太宗实录》卷七十提到过1次“鸟铳”,但“鸟枪”却大量出现,共有698条1464次,几乎清代各部实录中都有记载。
晚清时,西洋新式武器大量进入,《清实录》对此也有记载,如记载克虏伯炮共6条6次,其中《德宗实录》4条4次,《宣统政纪》2条2次;记载水雷36条60次,皆出于宣宗、文宗、德宗和宣统四朝实录中。“铁甲船”在《清实录》中被记载了26条41次,全在穆、德二朝实录中。其中1次记载称为“铁甲舰”。据《清德宗实录》载,光绪九年,署理直隶总督张树声奏:“前在德国伏尔铿厂订造钢面铁甲船两号,计期竣工。现拟续造穹面钢甲快船一只,备出洋时辅佐铁甲舰之用。”报闻。然而,对于日新月异的西式武器,官史的记载仍显迟钝,像清人笔记中记载的“潜水船”“潜水艇”等,在《清实录》中全无踪影。
第二,未从朝贡角度记载西器,但从赏赐的角度予以突显。
《清实录》未像《清会典》《清通典》《清通志》《清文献通考》那样,从朝贡的角度记载西洋贡品。如《清圣祖实录》卷二二,康熙六年五月庚申,“荷兰国噶喽吧王油烦吗绥极差陪臣进贡方物,宴赉如例”。再如《清圣祖实录》卷一二六,康熙二十五年六月甲子,“荷兰国王耀汉连氏甘勃氏遣使宾先吧芝表贡方物。赏赉如例。”仅描述了朝贡的史实,却没有西洋贡物的名单,这与其他官修史书表现出极大的不同。《清实录》的这种记载方式仅有一次例外,即道光十七年八月,清官员对廓尔喀贡物例行检查时,发现“另有小铜炮一尊,又洋镜、洋表、珊瑚、毡片等件共七箱”多出,与往例不同。据对方称,“铜炮系该国王另外呈进。其洋镜等物,系该国王之妻呈进”,宣宗要求“将原物带回”。可见,只有出现特殊情况,才将多出贡品名单罗列。
《清实录》虽然未从“入”的方面详述西器,但却从“出”的方面详列西器,即对赏赐的西器多有描述。如《清实录》中记载的玻璃,往往作为朝廷赏赐藩部、藏族等头人及外国国王的物品。如《宣宗实录》卷二七,道光元年十二月壬辰,皇帝批准理藩院的奏请,赏赐外来蒙古王公暨呼图克图喇嘛等人“玻璃器皿”等物。嘉庆十二年曾赏赐朝鲜国王“玻璃器四件”。这些器物也作为赏赐有功之臣的礼物。嘉庆十八年,赏平定滑城功,发去“玻璃鼻烟壶五个、瓷鼻烟壶五个,分赏出力官弁”。《清实录》中记载的“洋表”也是赏赐功臣时所列之物。乾隆五十七年六月,因福康安等人攻克热索桥,逼近廓尔喀境内,高宗览奏高兴,于是各赏了福安康、海兰察等人洋表一个。乾隆六十年十二月,福康安、和琳率军攻克大小天星寨后,亦记载了高宗赏赐洋表的内容。此外,《清高宗实录》还有一处记载赏赐“珐琅表”,《高宗实录》记载了两处“时辰表”,《文宗实录》记载了一处“时辰表”,都是赏赐给大臣的。《清实录》对上述西器的记载不是为了突出对西洋器的重视,而是意在表达对功臣的赏赉。
《清实录》不刻意记载贡品的原因,可能是初修实录时,尚未建立天朝上国的体系和观念,因此形成了固有体例。亦或是《清实录》的记载者们秉承清朝统治者“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货物以通有无”和“天朝富有四海,岂需尔小国些微货物哉”的观念,不想夷人贡物表现得过于丰饶。而《清实录》详述赏赐之西器,也并非出于欣赏,只是将其作为政治符号加以突显罢了。
第三,未从观象制历的角度突出西洋天文仪器。
与其他清修官史重视西洋天文仪器不同,《清实录》记载甚少。《清文献通考》中出现的“天体仪”“天象仪”“地球仪”“寒暑表”“黄道经纬仪”“赤道经纬仪”“地平经仪”“地平纬仪”等20余种天文仪器名称,在《清实录》中难寻踪迹。《清实录》对于“千里镜”(一名望远镜),记载过三次,即分别在《世宗实录》《文宗实录》《宣宗实录》中各出现一次。对于笔记中反复出现的“望远镜”,《清实录》中未出现一处。
第四,对生活类西洋奇器记载较少。
《清实录》对于生活类西洋奇器的记载相对较少。以自鸣钟为例,整部《清实录》只记载了4条。其中一条是《清圣祖实录》在记载皇太后六十大寿时,以寿礼形式出现。康熙三十九年,皇四子胤禛恭进寿礼,其中包括“自鸣钟一架”,“千秋洋镜一架,百花洋镜一架”,“哆罗呢一九,璧机缎一九”。其他3条记载,则出现在晚清道光朝和光绪朝实录中。一处是“自鸣钟太监刘得英”,一处是“自鸣钟殿内”,一处是“洋纸行及漏税之自鸣钟等案”,均非记述自鸣钟本物。再以上文提到的洋表为例,《清实录》中只有7条予以记载,其中5条都作为赏赉之物出现在《高宗实录》中,另2条则出现在《宣宗实录》中。其中一条记载的是道光要求严行查禁太监私卖洋表之事。显然,这是从法令角度记载,而非宣扬西方物质文明。
自鸣钟
《清实录》提到“玻璃”共31条41次,但没有一条提到“玻璃窗”。而据清代档案显示,早在雍正元年,连接养心殿前殿和后殿的穿堂,已经安有玻璃窗。“雍正元年十月初一日,郎中保德奉旨在养心殿穿堂北边东西窗安玻璃两块,要求其高为一尺八寸五分,宽为一尺四寸七分或九寸七分。后于十月十三日,将玻璃两块安好。”清代档案是实录修撰的重要史料来源,显然《清实录》对这类材料进行了筛汰。同样,在阮元、李斗等人的笔记和小说中,也已出现了玻璃窗,名声斐然的《红楼梦》也对其进行了细致的描写。这都反映出玻璃窗已经真实地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之下。
同为生活类西器的“眼镜”,也遭遇了相同的经历。据档案显示,眼镜在清宫造办处经常仿制,雍正对其爱不释手,乾隆虽拒绝佩戴,但也屡次在诗文中提及。但《清实录》中却无一处记载。这些现象能够说明,《清实录》对生活中的西洋奇器是比较忽视的。
晚清时,随着洋务运动的发展,清廷在“中体西用”观念影响下,不再回避西洋奇器。咸丰、同治、光绪和宣统四朝实录,记载了众多西洋器物。如火车记载了41条54次(《文宗实录》无记载,《穆宗实录》3条3次,《德宗实录》30条3次,《宣统政纪》8条14次),轮船记载了425条907次(《宣宗实录》21条51次,《文宗实录》72条167次,《穆宗实录》114条267次,《德宗实录》208条410次,《宣统政纪》10条12次),火轮记载了105条204次(《宣宗实录》30条6次,《文宗实录》59条121次,《穆宗实录》11条13次,《德宗实录》5条7次,《宣统政纪》无记载),电报记载了118条244次(全在德、宣二录中,其中《德宗实录》104条217次,《宣统政纪》14条27次),火柴记载了6条6次(其中《德宗实录》4条4次,《宣统实录》2条2次),洋火记载了30条38次(全在穆、德二宗实录,其中《穆宗实录》15条19次,《德宗实录》15条19次),机器记载了233条388次(全都在穆、德、宣统三朝,其中《穆宗实录》14条18次,《德宗实录》203条340次,《宣统实录》16条30次)。但仍有许多西器未能载入实录,如“照相机”“脚踏车”“自行车”“蒸汽机”“显微镜”等。此外,《清德宗实录》记载了5处“电灯”,但有4处都是在叙述“电灯公所”官员的升迁和赏赐时出现的。
《仁宗实录》中记载了仁宗的一段叙述:“朕从来不贵珍奇,不爱玩好,乃天性所禀,非矫情虚饰。粟米、布帛,乃天地养人之物,家所必需。至于钟表,不过为考察时辰之用,小民无此物者甚多,又何曾废其晓起晚息之恒业乎?尚有自鸣鸟等物,更如粪土矣!当知此意,勿令外夷巧取,渐希淳朴之俗。汝等大吏共相劝勉,佐成朕治!”嘉庆帝的这段话代表了封建统治者面对异质文化的普遍心态,或许正是受到这种观念的束缚,清代官史在记载西洋奇器时,便在无形中将之视为奇技淫巧而加以排斥。
二 典章制度体官史对西器东传的记载
明清典章制度体官史,包括《大明会典》《大清会典》、“续三通”和“清三通”,这些官史在记载西器东传时都包含着一些共同特点,即从进贡的角度记载西洋使团所赠之礼品,从观象制历的角度记载西式天文仪器,从国防角度记载西洋火器,毫无违和之感。
(一)《大明会典》《大清会典》对西洋奇器的记载
《大明会典》今传有两个版本,一是李东阳于正德间撰成的《明会典》,正德六年(1511)由司礼监刻印颁行;另一个版本是由万历间张居正、申时行等等人在正德版本基础上修成的《大明会典》。后者在内容上做了大量的扩充,故本节以后一版本进行讨论。
《大明会典》从两个方面对西洋奇器予以记载。
第一,从朝贡角度记录西洋奇器。《明会典》载《上清歌》道:“一愿四时,风调雨顺民心喜,摄外国将宝贝,摄外国将宝贝,见君王,来朝宝殿里,珊瑚、玛瑙、玻璃,进在丹墀。”玻璃便是西洋器物。《大明会典》记载“番货价值”时,关于外使进贡货物“内府估验定价例”是“大玻瓈瓶、椀每个三贯,小玻瓈瓶、椀每个二贯,玻瓈灯瓯每个二贯”。
由于明朝实行进贡定额制,凡不符勘合贸易,或礼部名册上没有登记的国家的“朝贡”,都不予接纳,因此《大明会典》所载西洋贡品并不算多。
第二,从国防角度大量记载西洋火器。由于明代中后期,西洋火器大量进入中国,并被中国人视为“中国长技”,因此《大明会典》记载了大量的西式火器,集中于卷一九三《工部十三·军器军装二·火器》中,详细记载了“军器局造”“兵仗局造”“各边自造”的西洋火器,如不同型号、不同材质的佛朗机铳及其改制品“流星炮”“百出先锋炮”等。在讲“凡九门军器”时,也提到西洋火器:“各门除原用连珠炮、快鎗、夹靶鎗外,添给中样铁佛朗机二十架”。以及“战车旗牌”中提到西洋火器:“万历三年,奏准造车一千二百辆,每辆用二号佛朗机三架,鸟铳二架……”
由于《大明会典》修撰之时,西洋天文仪器还未传入中国,更未与观象功能相联系,因此是书缺乏有关记载,但此方面内容在《大清会典》中得以体现。
《大清会典》
清代由崑冈、李鸿章等人纂修的《大清会典事例》从三个面向记载了西洋奇器。
第一,从朝贡角度记载西洋贡品。
这些内容基本上集中在卷五百三、三百上两卷《礼部·朝贡》的“贡品一”和“贡品二”中。在“贡品一”中,《大清会典事例》详细记载了从清初至乾隆时期的外国入贡及其礼品情况。如顺治十三年,荷兰国王恭进御前方物,其中有鸟铳、铳药袋,瓖银千里镜、玻璃镜、八角大镜、哆啰绒、哔吱段、西洋布花被面等西洋贡品;给皇帝的贡品则有玻璃镜、玻璃匣、哆啰绒、哔吱段、西洋布等西洋物品。康熙二十五年,荷兰使臣所进方物十一种。雍正三年,西洋伊达里亚国教化王伯纳第多所进贡方物六十种,品类详尽,此不赘述。在“贡物二”中,记载了嘉庆元年英吉利国恭进的贡物,有黄色大呢、酱色大呢、新样大呢等。
第二,从观天角度对记载西洋天文仪器。
据《大清会典事例·钦天监》记载,康熙七年,因为钦天监测象不准,“命大臣传集西洋人,与监官质辩。复令礼部堂官与西洋人至午门,测验正午日影”,发现西洋人测量更准时,便“令西洋人治理时宪书法”。这时,钦天监又“奏制新仪”,奉旨:“旧有仪器,观象台旧设浑简仪,明正统年制,仍着收存,毋令损坏。”康熙十二年,“新制仪器告成,一为天体仪,一为黄道经纬仪,一为赤道经纬仪,一为地平经仪,一为地平纬仪,一为纪限仪,安设观象台上。旧仪移置台下别室”。这些新制仪便是西洋式天文仪器。五十二年,康熙帝指出:“今新地图乃用御制新仪所测,各省及各口外经纬度数,丝毫不爽,迥非旧图可比。嗣后皆照新图推算。”乾隆五十年,“英吉利国进象限仪一座,安设于观象台下之紫微殿内。”上文中所载天体仪、黄道经纬仪、赤道经纬仪、地平经仪、地平纬仪、纪限仪和象限仪,都是西洋天文仪器及其仿制品,代表着当时天文学的最高成就。
第三,从国防和军事仪式的角度详细地记载了西洋火器。
《大清会典事例》卷八九四《工部·军火·铸炮》详细记载了清朝历代铸炮的经过、类型、尺寸和数量等。如天聪五年,铸大炮成,钦定名号为天佑助威大将军。崇德七年,遣官往锦州监造大炮,钦定名号为神威大将军。康熙十四年,铸造大炮八十位,各长七尺三寸,口径四寸九分,铁弹重三斤,用火药一斤八两。雍正五年,造威远将军铁炮十位,造錽银子母铁炮十有四位,造子母铁炮三位,重四十八斤者一,重三十六斤者。乾隆十三年,高宗纯皇帝平定金川,制九节十成炮。嘉庆五年,造铁子母炮五十五,每炮一位,身长五尺六寸;子炮五个,每个长八寸五分,每子炮一位,随插捎朝天镫等什件一分。各共重一百五十斤有零,铅子重三两。同治四年,奏准巡捕五营,调取马兰镇子母炮一位,仿照铸造五十尊。
以上所载子母炮,是根据佛郎机炮改造成的西式火炮。但《大清会典》中却极少提到“佛郎机”,仅在《八旗都统·兵制·火器》中出现过一次。
在《大清会典》记载的西洋火器中,击败明军的“红衣大炮”出现较多。据载,天聪六年,太宗文皇帝幸北演武场阅兵,“置铅子于红衣将军炮内,立射的,演试之”。七年,太宗再次举行大阅礼,“前设红衣炮三十位及各种大小炮……三喊而进攻炮军,炮军亦声炮对战”。此外,还记载了嘉庆、道光甚至光绪时,“红衣大炮”用于国防和阅兵的史实。如光绪二年,有人还奏准兴京添设“鸟枪、红衣炮三百杆”。
《大清会典》还连篇累牍地记载了对西式火器的禁铸、禁藏、禁用。如《大清会典事例》卷七七二《刑部·兵律·私藏应禁军器》之《附律条例》,第一款是:“私铸红衣等大小炮位者,不论官员军民人等及铸炮匠役,一并处斩,妻子家产入官。”第二款是:“私铸红衣等大小炮位及抬枪者,不论官员军民人等及铸造匠役,一并处斩,妻子给付功臣之家为奴,家产入官。”上述禁令反映了以游牧民族身份入主中原的清朝统治者对热兵器威力的巨大恐惧和对民众的提防,这亦是清朝火器发展滞后以及鸦片战争时对英国作战败北的制度原因。
(二)“六通”对西器东传的记载
所谓“六通”,就是清朝官修的六部典章制度史,即《续文献通考》《清文献通考》《续通典》《清通典》《续通志》和《清通志》。乾隆十二年六月,高宗先设续文献通考馆,敕修《续文献通考》,至三十二年修成初稿后,又敕修《续通典》和《续通志》,于是新开“三通馆”取代“续文献通考馆”,负责新修《续通典》和《续通志》,并对《续通考》进行完善。再后高宗决定将“古今分帙”,即将“续三通”断限于明末,而清代部分另撰“清三通”,断限于乾隆五十年。于是“续三通”各自一分为二,析出“清三通”,变成“六通”。清修“六通”对西器东传过程均有记载。它们对西器东传的记载,包含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重视对西洋仪器的记载。
由于敬天法祖观念的影响,明清君主对于观测天象、制作历法特别重视,对有助于观象制历的西洋天文仪器亦不忌讳,这在“六通”中多有体现。
“续三通”包含了明朝的历史,当时西器东传业已发生,因此有一定程度的关注和记载。如《续文献通考》卷二一〇《象纬考》记述了主持历局的徐光启在崇祯时用日晷、壶漏和测高仪、望远镜测量天象之事:“率监臣预点日晷,调壶漏,用测高仪器测食甚日晷高度。又于密室中斜开一隙,置窥筩远镜以测亏圆,画日体分数图板以定食分。其时刻、高度悉合。”李经天继徐光启之后主持历局,于崇祯七年“缮进书二十九卷,星屏一具”,“皆故相光启督率西人所造也”。后李天经又进“日晷、星晷、窥筩诸仪器”。文中记载了测高仪、窥筩远镜、星屏、日晷、星晷等由西人制造的西式天文仪器,并肯定其在测象中达到的精确程度。《续通志》在《天文略五·仪象》中对西洋天文仪器也作了记载:“万历中,西洋人利玛窦制浑天仪球、地球等器。仁和李之藻撰《浑天仪说》,发明制造施用之法”,认为“其器之最精者,为浑象、简平二仪。”《天文略六·刻漏》也提到了望远镜、日晷和星晷,“若夫望远镜,亦名窥筩,其制虚管层迭相套,使可伸缩,两端俱用玻璃,随所视物之远近以为长短,不但可以窥天象,且能摄数里外物如在目前。至于日晷、星晷,皆用措置得宜,必须筑台以便安放。”然而,“续三通”中,独《续通典》缺乏对西洋天文仪器的关注与记载。
“清三通”对西洋天文仪器也有记载。《清文献通考》主要集中于卷二五八《象纬考》中。在弁言中,作者声称:“国家整一函夏,西法诸器毕萃观台”,通过仿制和改进,“创制灵台六仪及玑衡抚辰诸仪”,这些西式仪器与明代王圻《续文献通考》所载简仪、仰仪、景符仪、玲珑仪、窥几、烛漏等旧仪器相比,“如日月出而爝火难以为光矣”,充分肯定西洋新仪的作用和先进性。《清文献通考》还记载了康熙八年南怀仁担任钦天监监副后,受命改造观象台仪器一事,并详述钦天监在南怀仁领导下所制二十余种天文仪器。《清通志》在卷五七《器服略·仪器》中对南怀仁指导制作的浑天合七政仪、地平赤道公晷仪、地平经纬赤道公晷等十余件西洋天文仪器,一一作了叙述,其内容与《清文献通考》卷二五八《象纬考》中的内容高度重复。另外,《清通志》卷一九《天文略·恒星》中记载了西洋天文仪器窥筩即天文望远镜的作用。但“清三通”中,惟有《清通典》未对西洋天文仪器进行记载,这与《续通典》情形相似,抑或与“通典”的体裁有关。
第二,重视对事关国防的西洋火器的记录。
“续三通”中,《续文献通考》对西式火器进行最为密集而广泛的记载。该书对西洋火器的记载主要集中在卷一三四《兵考·军器》中,描述了佛朗机铳的铸造、改造、分配情况。《续文献通考》还转述了唐顺之的奏疏:“国初止有神机火鎗一种,而佛郎机子母砲、快鎗、鸟嘴铳皆后出,鸟嘴铳最猛利。”该书还对军器局制造火器情况作了叙述:“嘉靖中造。大样、中样、小样佛郎机铜铳,大样嘉靖二年造,中样二十二年改造,小样七年造,重减大铳三分之一,二十三年造。马上使用小佛郎机千副、佛郎机铁铳四十年造。”“鸟嘴铳三十七年造。流星砲七年用黄铜铸造,式如佛郎机……百出先锋砲,式如佛郎机”,以及隆庆四年照浙江省军门式样造出“发熕火器”。发熕是欧式前装炮之一种。《续文献通考》对西洋火器的记载异常详尽,反映出明代严峻的国防问题,必须依赖先进的西洋武器才能缓解。《续通典》在其《边防典》中,介绍佛郎机、荷兰等国时,涉及到西洋火器。如卷一四七《边防·佛郎机》称,嘉靖二年佛郎机入寇,“其别将都卢以巨礟利兵横行海上,官军击擒之,获二舟,得其礟,即名为佛郎机。副使汪鋐进之朝,用以守墩台、城堡。火礟之有佛郎机,自此始。”在同卷《边防·和兰》中亦有所载。然而,同是记载包括明代在内的官史,《续通志》却未对西洋火器有所记载,这可能与史书的功能区分有关。
“清三通”均对西洋火器进行了较多的关注和记载。《清文献通考》对西洋火器的记载,集中在《兵考·军器》上,介绍了各类西洋火器的材质、重量、尺寸等,甚至连刻在大炮上的工匠名字也予以记载。清太宗天聪五年“红衣大礮成”时,皇帝亲自命名,并在炮上镌刻“天祐助威大将军。天聪五年孟春吉旦造。督造官总兵官额驸佟养性,监造官游击丁启明,备御祝世隆,铸匠王天相、窦守位,铁匠刘计平。”
《清通典》对西洋火器的记载,主要集中在卷七八《兵十一·军器·火器》上,该卷逐一介绍了“皇朝礼器图式火器”,如包括御制金龙炮、制胜将军炮、威远将军炮、自来火枪等。其中不少都是西洋火器的改制品。此外,《清通典·火器营》也记载了清朝的包括西式火器在内的武器装备情况:“火器营康熙三十年设,鸟枪护军,每人各给鸟枪一,八旗各给子母炮五,专司教演火器。”其中子母炮来自于佛郎机铳的改良,鸟枪即鸟嘴铳的翻版。《清通典》在编撰上偏重于礼仪的记载,因此在记载火器时,倾向展示其军礼仪仗的价值而非作战的意义。这在《清通典》卷五八《礼·军一·大阅》中得到体现。如天聪七年,太宗举行阅兵礼时“前设红衣炮三十位,及各种大小炮”。乾隆四年,阅兵的仪程是:官兵身穿甲胄列于南海子,前队按八旗列成阵形,“大红衣炮各火器及骑步鸟鎗第二队、第三队、护军骁骑,以次成列。鸣海螺三,齐放大炮。”这种重仪仗、轻实战的记录方式,亦符合重视弓马骑射传统的清朝统治者,对热兵器的态度。《清通志》在记载西洋火器时,仍着重突出其阅兵军礼、仪仗的功能。卷四五《礼略·军礼二》便记载了西式火器在清代皇帝大阅兵中的军礼功能,康熙二十四年圣祖仁皇帝谕兵部:“国家武备不可一日懈弛。旧例,每岁必操练将士,习试火礟。尔部传谕八旗都统等豫为整备。朕将亲阅焉。”于是,前锋官军自卢沟桥夹道分列至王家岭山麓,“官军排列,枪礟分东西次第布列”,康熙皇帝登王家岭坐定后,吹螺号传令“三发巨礟,三排枪相继齐发”,于是“命将士发巨礟,八旗所列将军礟位及诸火器一时齐发,凡二次,礼成”。此后雍正、乾隆时,都在大阅时发射火炮和鸟枪。这些记载,与《清通典》卷五八《礼·军一·大阅》大体相同。军礼所发射的巨炮便是红衣大炮。《清通志》明确出现“红衣、发贡炮”的记载是在举行祭炮神的礼仪时。可见,清代官史在火器记载上,已从国防角度演变为军礼的角度了。
第三,重视对西洋贡品的胪列。
“续三通”成书于乾隆四十八年至乾隆五十年,此时中国正长期处于闭关锁国的历史阶段,这直接导致西洋诸国使团无法正常进入北京,因此从朝贡角度记载西洋“贡品”,付之阙如。虽然明万历时利玛窦曾将礼品“进贡”神宗,但《明神宗实录》却回避利玛窦所贡西器的名称,可能影响到其他官史的记载,包括清修“续三通”。
利玛窦
清初荷兰、葡萄牙、罗马教廷乃至英国曾都遣使入京,并进献礼品,故清朝官史对这些西洋贡品比较关注。然而,“清三通”中只有《清通典》对西洋各国携带的西器作了记载。该书卷六十《礼》对此作了集中记载:顺治十三年,荷兰国王恭进御前方物,其中有西洋火器鸟铳、铳药袋,西洋玻璃制品镶银千里镜、玻璃镜、八角大镜,西洋编织品哆啰绒、哔叽段、西洋布花被面、大毡、毛缨等。康熙五年,荷兰国王进贡方物,其中有镶金镶银铳、哆啰呢、荷兰绒、大紫色金段、红银段、五色毛毯、西洋白细布、大玻璃镜、玻璃镶镫、荷兰地图、琉璃器皿等。此外,还详细罗列了雍正三年西洋意达里亚国教化王伯纳第多遣使进贡的六十余种方物,以及雍正五年西洋博尔都噶国王进贡的四十一种方物。除《清通典》秉承官方意识形态,将这些国家的礼品写成“番国”的“西洋贡品”外,《清文献通考》和《清通志》都未从朝贡角度记录西洋贡品,对由使臣携来的西洋奇器予以忽视。
三 纪传体官史和一统志对西器的记载
明清官史中还包括纪传体正史和全国地理总志。纪传体正史即清代张廷玉等人所撰《明史》;地理总志就是《大清一统志》。上述二书对明代西器东传作了相应的记载。
(一)《明史》对西来象仪、火器的集中记载
清修《明史》对西洋奇器的记载,史料来源于《明实录》等明代史书,延续了传统官史的基本特色,即从观象制历角度重视西洋天文仪器的记载,从国防角度重视对明代西洋火器的记载。
第一,从观测天象的角度正面记录和称赞西洋天文仪器。
《明史》对明代传入的西洋天文仪器作了大量的正面记载。这主要集中在《明史》卷二五《天文志一》上:“万历中,西洋人利玛窦制浑仪、天球、地球等器。仁和李之藻撰《浑天仪说》,发明制造施用之法,文多不载。其制不外于六合、三辰、四游之法。但古法北极出地,铸为定度,此则子午提规,可以随地度高下,于用为便耳。”实则肯定了西洋天文仪器较之传统仪器更为便利。是书还客观记载了崇祯二年礼部侍郎徐光启兼理历法,提出定时之法的史实,对他提到的诸西式天文仪器也一一作了介绍。此外,《明史·天文志一》对继徐光启之后督修历法的李天经的言论也做了载录:“辅臣光启言定时之法,古有壶漏,近有轮钟,二者皆由人力迁就,不如求端于日星,以天合天,乃为本法,特请制日晷、星晷、望远镜三器。臣奉命接管,敢先言其略。”对他提到的日晷、星晷、望远镜等一一作了介绍。
李天经作为晚明历局官员对西洋天文仪器赞美有加,称望远镜“有大用焉”,而清代修《明史》诸臣也对西洋天文仪器多有赞美,明确指出西式浑天仪“于用为便”,又称“浑盖、简平二仪其最精者”。看来,明清官员看待西洋天文仪器的态度较为一致。
第二,从明代国防角度记载西洋火器的引进与传播。
《明史》所用史料来自《明实录》《明会典》等,因此秉承了明代史料的特点,对西洋火器传华过程记载较祥。是书卷九二《兵志四》记载了西洋火器在中国引进和发展的几个重要历史节点:如正德十六年,白沙巡检何儒仿制佛郎机。嘉靖八年,中央政府在右都御史汪鋐的倡导下开始积极仿制佛郎机。嘉靖二十五年,总督军务翁万达奏所造火器中包含佛郎机改进的“百出先锋”炮。万历年间,明军获得威力巨大的红衣火炮。崇祯时,徐光启请西人制炮等。修撰者从制造的角度,对兵仗局和军器局分造的“连珠佛郎机炮”“百出先锋炮”“大中小佛郎机铜铳、佛郎机铁铳”“鸟嘴铳”等西式火器的进行了介绍。《明史》作者特地指出:“军资器械名目繁伙,不具载,惟火器前代所少,故特详焉。”反映出作者对明朝时代特征的准确把握。同时,《明史》还揭露了明代政府腐败对西式火器使用的限制和影响:“大学士徐光启请令西洋人制造,发各镇。然将帅多不得人,城守不固,有委而去之者。及流寇犯阙,三大营兵不战而溃,枪炮皆为贼有,反用以攻城。城上亦发炮击贼。时中官已多异志,皆空器贮药,取声震而已。”《明史》还记载了明军将西洋火器与战车、舟船的结合的史实。如辽东巡抚魏学曾建议在战车上“设佛郎机二”,广东战船“可发佛郎机”,戚继光的军队在渔船上装备鸟嘴铳,明代的“蜈蚣船”“能驾佛朗机铳”且行如飞等等史事。说明《明史》对这种新式的作战方式予以正视。此外,《明史》还详细记载了吴桥兵变后,明军与叛军孔有德作战时西洋大炮的使用情况,述孙元化用西洋大炮守登州城,城陷,西洋大炮落入叛兵之手。叛兵继而进攻莱州,“辇元化所制西洋大砲,日穴城,城多颓。”但是,清修《明史》对明朝君臣引进西洋火器以对抗后金和清朝的史实予以回避。如《明史》卷二七一《满桂传》载:天启六年正月,“我大清以数万骑来攻,远迩大震,桂与崇焕死守。始攻西南城隅,发西洋红夷砲,伤攻者甚众。明日转攻南城,用火器拒却之,围解。”通过省略主语和虚化主体,使宁远大捷变得十分模糊。
(二)《大清一统志》对“贡品”西器的关注
一统志属于中国特有的地理总志,分区介绍中国各辖区的地理、风俗及物产情况,但出于中国传统的“天朝上国”观念和内华外夷、天下一统的秩序,将周边各国也以“番国”的身份写进书中。《大明一统志》由于编成于天顺五年四月,当时尚无西洋国家来朝进贡,因此并无西洋贡品的记载。成书于嘉庆二十五年、由穆彰阿等人编纂的《大清一统志》(即《嘉庆重修一统志》),则面对西洋诸国纷至沓来的时代,故而对其遣使活动及所赠送礼品进行了大量的记载,但站在清朝官方的立场上,一律将西洋遣使称之为“入贡”,将其礼品视之为“贡品”。
《大清一统志》
《大清一统志》分别叙述了荷兰、英国、法国以及西洋的地理、风俗和特产,将西洋器物以贡物身份呈现给读者。是书卷五五一详尽记载了荷兰“土产”,有哆啰绒、织金毯、哔吱缎、镜、自鸣钟、鸟枪、火石等,并特别注明“以上俱入贡”。卷五五六记载了英国的“土产”,提到火石、大小绒、哔叽、羽纱、玻璃镜、时辰钟表等。卷五六零介绍法兰西时,记载了法国人的衣物:“其国人身著衫袴,垂至胫,皮屦,衣服用琐袱、西洋布。”
《大清一统志》卷五五二还专门立有《西洋》一目,称“西洋,在西南海中,其贡道由广东以达于京师。”并引南怀仁《坤舆图说》云:“欧逻巴州大小诸国,自王以及庶民皆奉天主教……衣服、蚕丝者有天鹅绒、织金缎之属,羊绒者有毯罽、锁哈喇之属。又有利诺草为布细,而坚轻,而滑敝,可捣为纸,极坚靭。”称饮食“用金银、玻璃及瓷器”。其建筑“瓦或用铅,或轻石板,或陶瓦。工作制造备极精巧”。在介绍其“土产”时,其实就是把这些国家往年“入贡”的西器进行罗列,并标注年份。如“土产”提到有金珀书箱、哆啰绒、花露、花幔、花毯、大玻璃镜时,特别注明“以上康熙九年入贡”。此外,还罗列了“雍正三年入贡”西器41件,“乾隆十八年进贡”西器37件。显然,《大清一统志》是以朝贡贸易的视角对西器进行记载的。
四 结 语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明清官史对西洋器物的记载,反映出如下几个特征:
第一,明清官史对西洋器物的记载,往往是从西洋“番国”朝贡的角度开展。这在典章制度体官史以及《大清一统志》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这类史书罗列了西洋入贡天朝的各类奇器,这实际上是在维护中国“天朝居中—四夷宾服”的天下秩序,亦是维护“天颜”(皇帝颜面和天朝威仪)需要的一种史学处理。
第二,明清官史对西洋器物的记载,往往是从观测天象角度开展。古人认为天象的观测和历法的制定,是农耕王朝兴衰的关键。为了保证观象制历的准确性,明清政府皆不遗余力地引进西洋观测仪器,并在其官史中毫无违和的记载。这实际上是事奉“天象”需要的历史写照。
第三,明清官史对西洋器物的记载,往往是从王朝的国防建设角度展开的。国防建设是事关王朝兴衰、疆界盈缩的大事,明清政府为了自身统治的稳固和持续,不断引进西洋最先进的火器成品和技术,并在其官史中用大量篇幅予以记载。这实际上是巩固“天下”需要的一种史学倾向。
第四,明清官史将无关政权安危的生活类西洋奇器视为“奇技淫巧”予以曲解和忽略。如乾隆年间,“泰西氏所造自鸣钟表,制造奇邪”,皇帝“恶其淫巧,尝禁其入贡”。乾隆对西器的态度是明清时期历代封建帝王的缩影。由于最高统治者将西洋奇器视之为“淫巧”之物,因而官史对于与生活相关的自鸣钟、眼镜、铁丝琴等物,都视而不见。如耶稣会士利玛窦向明神宗进献西洋器物一事,为顾起元《客座赘语》、刘侗《帝京景物略》、谢肇淛《五杂俎》等私修笔记大力渲染,在明代士大夫中广为流传,但官史《明实录》中却对利玛窦所携西器名称只字不提。
第五,明清官史对西器东传的记载反映了时代的变化。清代纵跨古代和近代两个时期,其官史《清实录》《大清会典则例》等在古代部分甚少记载西洋奇器,但近代部分( 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 则骤然增多。这是鸦片战争后,国门被迫打开,西洋器物大量涌入的真实写照。面对剧烈的社会变迁,官史亦不得不打下时代的烙印。与此同时,官史在记载西器东传时,仍然固守着传统观念。如《清德宗实录》的《修纂凡例》中明确规定“安设电灯”,但该实录记载了五处“电灯”,有四处都是在叙述“电灯公所”官员的升迁和赏赐时出现的。“电灯”这种舶来之物,原本是生动新奇的社会史素材,却被因循守旧的史官写成了官本位下的传统政治史。
第六,明清官史对近代以来的新传西器有意失载,某种程度上否定了西器涌入的基本事实和历史大势。如《清实录》中完全没有“玻璃窗”“眼镜”“西洋布”“照相机”“脚踏车”“自行车”“蒸汽机”“显微镜”的记载。又如在清朝官修的典章制度史《清会典》(1889 年成书)中,缺乏“电灯”“电报”“火车”等新型西器的记载。
综上所述,面对西洋物质文明大量涌入中国的史实,明清官方史书仅选择性记载了与事奉天象、巩固天下和维护天颜有关的部分物品,而对广泛渗透进明清宫廷与社会的生活类器物刻意省略,忽视其在中国传播的事实。官史对西洋奇器的取舍,折射出官方意识形态依国家利益需要而对西洋物质文明迎受或拒斥的本质特点。同时,也反映出中国重道轻器的传统观念,以及“天朝上国”的盲目自信。乾隆曾言:“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货物以通有无”,“天朝富有四海,岂需尔小国些微货物哉?”这种以居高临下的姿态俯视外夷,拒绝直面西洋物质文明的进步的态度,早已渗透在明清历朝统治者的意识深处,也在明清官史的字里行间留下了烙印。
作者单位: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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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湘 宇
校审:水 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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