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告诉我们:大恩养仇人,不要轻易对别人施以大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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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歌被害得1894天之后,刘鑫(现改名刘暖曦)被法院判决赔偿江歌母亲69.6万元。
69.6万,挽回不了江歌的生命。但这个结果对其母亲江秋莲来说却非常重要。
因为她终于等来了正义,她要的,就是一个刘鑫有错的判决。
在法院的判决书上,法官肯定了江歌的见义勇为,褒扬了江歌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同时,也谴责了被救助者刘鑫的所有错误。
好人得到褒扬,坏人得到惩罚,一切都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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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了解江歌案以来,我对受害者江歌抱有崇高的敬意,同时也对她的选择感到不值得。
使人不明,轻信于人。
自以为的好闺蜜,却处处算计着自己。刘鑫明知有危险还让江歌在车站等她到深夜凌晨,江歌正遭受行凶,却被闺蜜牢牢关在门外。
过于自信,妄图替人解决情债。
说到底,这是刘鑫与他男友的事情,就算不知道男方有行凶的危险。正常来说也不该多掺和他人感情,最后只会落个里外不是人。
对危险不自知,不懂得保护自己。
不管是陈世峰的供词还是刘鑫的供词都可以确认的一点是,当凶器“刀”出现后,江歌仍然充当着调解员的身份,完全没有意识到此时最重要的应该是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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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是个好人,但这种完全为别人着想,使自己身处险境的作为,真的太不值得了。更何况这些行为的受益者,是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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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刘鑫最初不算是一个纯粹的恶人,他顶多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她能预判到有危险,但肯定没想到会闹出人命。
至于听到江歌的呼救而不敢开门,我也愿意相信这是一个大多数普通女孩遇到突发状况下的多数选择。
只有这些的话,刘鑫顶多是个利己的小人,有些懦弱和自私,但算不上有多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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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江歌案发生之后,刘鑫对江歌母亲江秋莲的所作所为,就可以称得上是恶毒了。甚至我在她身上是清晰看到了这么一个从“自私”到“恶毒”的转变过程。
刘鑫对江歌案的供词开始自我矛盾,因为她想为自己的自私行为进行澄清和辩解,这就使得她的一些小细节前后不一。
刘鑫与江歌母亲江秋莲的矛盾在于,刘鑫作为事件的主要受益人,当江歌母亲找上门想了解状况时,刘鑫应日本警方要求一字不提,这就使得江歌妈妈认为刘鑫有责任。
于是江妈发了第一条微博,呼吁在日留学生督促警方破案,并留下手机号让大家加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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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每一个加江妈微信的人,她都发一段话过去,表示怀疑凶手是江歌室友刘暖曦的前男友,但她不了解此人的任何信息,连名字都不知道,所以在微信上透露了刘暖曦的名字和照片(与江歌的合照),希望网友帮她提供线索。
当刘鑫的照片在网上传播后,各种阴谋论甚嚣尘上。因此江妈第二天又赶忙发了一条微博,恳请大家不要再转发江歌和刘鑫的照片,这时候江妈只是想了解事情的经过,而不是为了网曝。
但本就有些心虚的刘鑫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网上后,便愤怒了。一方面赶紧拉黑了江妈的微信,另一方面也让父母拉黑了江妈的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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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刘鑫妈妈更是打电话警告江妈说:你女儿死,是她自己短命,和我女儿刘鑫没有关系。
自此刘鑫与江妈的矛盾开始激化。
本来只有些自私的刘鑫开始明里暗里对江妈展开攻击、讥讽、言语刺激,再配合一些博主诽谤侮辱江歌母女,暗指江歌是同性恋,曾向自己表白企图混淆案件舆论等。
这一系列事情之后,刘鑫才算得上是一个“恶毒”的女人。
03
在《我采访过的刘暖曦:也许我们无法抵达一个被审视的灵魂深处》这篇文章里,采访过刘鑫的记者表示对她曾经有过怜悯。
因为最初的刘鑫并不坏,她对江歌是怀有愧疚的,她也痛恨自己的懦弱,她有着自己的自私和矛盾。记者甚至担心网络暴力会把刘鑫逼上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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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没想到短短几年,这个曾经还怀有愧疚的女孩就视江母为仇人,故意在节日发“阖家团圆”这种恶毒祝福语给江母,企图瓦解江母的精神斗志。
纵观刘鑫改变的缘由,我想一句古语便能恰好概括:恩大似仇。
刘鑫能清楚地意识到江歌对她的恩太大了,大到她已经无力回报江歌的恩情。不管她有多愧疚,做任何事情弥补江母,她都是会被谴责的一方。
因此刘鑫开始改变嘴脸,歪曲事实。在她的诉说里,江歌帮她是因为江歌喜欢她,江母起诉她,是因为江母想要炒作,想要讹钱。
古人说:小恩养贵人,大恩养仇人,这句话非常有道理。
人性是难以琢磨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恩情过大,这必然会成为受恩者最沉重的精神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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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受恩者是个明事理的人还好,但凡受恩者有些许恶念,便很容易化感恩为仇恨。太大的恩情既然还不了,那就会让这些人彻底否认这份恩情。
我们帮人一定要适可而止地帮,你毫无底线地对别人好,只会增加别人的贪婪,对你更加肆无忌惮。
倘若江歌在天有灵,看到刘鑫如此抹黑自己的母亲。
不知道会不会后悔自己为刘鑫付出的宝贵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