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按照以往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贯彻“仲裁前置”的原则。具体而言,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够进入法院的诉讼程序,所以,一般劳动争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可能会导致劳动者维权的时间变得很长。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30 条的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既不必申请劳动仲裁也不必提起诉讼,而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有利于便捷、快速地解决劳动者的报酬争议问题。
同时。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16 条的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该规定与《劳动合同法》第 30 条的规定有所不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申请支付令的仅限于“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情形,而且是不经过任何程序直接申请支付令;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范围较广,涉及“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多个方面,同时限定申请支付令的前提条件是对上述事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因此,对上述两种申请支付令的法定情形应该注意区分。
对于申请支付令的有关问题做如下的简要解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具备如下几个条件:(1)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是金钱或有价证券;(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当然,还需要相应的证据支持。法院依法作出支付令并送达后,如果债务人(用人单位)未在 15 日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就发生法律效力,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用人单位)在 15 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六条 【支付令】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