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梁捷
科斯(1910-2013),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新制度经济学代表性人物。科斯出生于英国,1932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在利物浦大学任教。1951年,科斯移民美国先后在弗吉尼亚大学和芝加哥大学任教。在芝加哥大学期间,科斯主要在法学院教授经济学,开辟了法律经济学的分支。1991年,科斯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2013年,科斯去世。
科斯著作不多,但影响深远。他在早年论文《企业的性质》中提出了交易费用概念,很快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分析概念;1960年,科斯发表《社会成本问题》,提出了科斯定理,后来成为了新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的核心定理。
科斯是个非常谨慎的学者,一辈子写作极少,最终能被大家记住的只剩两篇论文。但就是这两篇论文,各自开创了一个领域,并让他获得了199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第一篇论文,是科斯25岁读大学时写的,叫做“企业的性质”。科斯在文中提出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什么会有企业?为什么企业的规模又是有限的?比如,我们看到很多大企业,在它们成长的过程中都并购了无数企业。可是现在这些大企业为什么不再合并成一个超级大企业,这样我们生活中只要一家企业就够了。
企业存在的原因主要原因是纵向一体化的原因。企业是由许多专业化的个人组成的,而所谓纵向一体化就是处于相继生产阶段或相继产业的专业化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上下游企业的合并。在经济学中,一体化和专业化是两个意义正好相反的概念。自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家一直注重劳动分工。而且,市场上专业化水平不断发展,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市场范围的扩展。也有人将这个称作“斯密定理”: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比如一个小镇上出现了修理手表的工匠,那就说明市场已经扩展得足够大,有很多人需要维修自己的手表,这样才可能维系这个修表工匠的生存。
但是如果在市场范围不断扩张、经济也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与专业化相反的趋向,这会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但是这种趋向确实出现了,也就是企业的出现和纵向一体化的发生。很多大企业一路兼并小企业,最终成为巨无霸式的企业。这个事实对主流经济学提出重要的挑战,假如一体化不能带来利益,人们实行非专业化的动机是什么?
在这篇论文中,科斯尝试解答他自己一直迷惑不解的问题:企业的起源或纵向一体化的原因,这两个问题是一个问题。为了解释这些问题,科斯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这一概念的首要含意是,交易活动是稀缺性的、可计量的,也是可比较的,因而可以纳入经济学分析的轨道。一旦如此,上述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企业的存在就是为了节约市场上的交易费用,即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交易替代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当一个企业觉得,并购另一个上下游企业,比与这个企业继续合作更为合算,它就会尝试并购。
所以企业的大小,就是在企业内部交易的边际费用等于市场交易的边际费用,或者等于其他企业内部交易的边际费用的那一点上,决定了企业的规模。企业面临相继连续的生产阶段,可以选择与其他企业订立长期合同,也可以实行纵向一体化,兼并其他企业,扩大自己的规模。企业的最终选择,只是取决于两种形式的交易费用孰高孰低。
可以看出,正是对这一悖论的思索,促使科斯写作《企业的性质》。科斯给出了一体化的具体原因。这种解释也能完美地纳入新古典经济学范式。科斯对于交易费用的发现,就是简单地告诉人们,扩大企业规模或者实行纵向一体化战略,也可能带来经济节约,就是对交易费用的节约。
科斯在文章中自称,写作《企业的性质》的目的是要提出“既具有现实性又便于理论推导的企业概念”。这篇论文自然实现了这个目的,然而它的理论意义要远远超出原本的主题。在1987年的学术讨论会上,科斯教授在演讲中回顾说,“将交易费用纳入经济分析中是一件异常艰难的任务,所以毫不奇怪,在30年代初期,我对经济学知之甚少,也就没有这样的企图。”
“交易费用”这个概念被提出以后,人们就发现,它是如此好用。过去的经济分析总是忽略这种制度成本。固然有一些老派学者如凡勃伦等,早已注意到制度的重要性。但是他们手里缺乏交易费用这种简明有力的工具,这样也很难对制度的经济绩效作出更准确的分析。现在有了交易费用概念以后,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就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后来也被称作“新制度经济学”。
凡勃伦
科斯在1937年发表了这篇文章以后,迟迟没有后续的力作。他后来前往芝加哥大学,在法学院任教,而科斯还是在思考类似的基本问题。他在阅读马歇尔与庇古著作的时候,注意到庇古对于外部性的讨论。
庇古
以火车为例。在早期没有电气火车的时代,火车总是要烧煤。烧煤就会溅出火星,很容易引燃铁轨两侧的农田,造成很大的危害。为了防止火灾,农民和铁路部门进行协商,共同约定采取一些预防措施,以减少火灾可能带来的损失。但是农民和铁路部门的协议有几种不同的形式。比如,农民许诺不在铁轨两侧种植或堆积农作物,把土地空出来,但这样会浪费土地,需要铁路部门予以补偿。而铁路部门也可以试着加装一些装置,防止火星溅出,或者干脆减少火车次数,那会造成铁路部门的损失,需要农民加以补偿。
这似乎是一个典型的法律问题,可以用立法来解决。比如通过制定禁令来解决这个利益纷争。假如法律裁定农民有免于火灾的权利,他们就可以要求铁路部门加装装置、保证不溅出火星,这才允许铁路通车。这样一来,火星就不会引起火灾损失。反过来,假如法律裁定,铁路部门拥有营运权利,他们想开就开,那么农民只能退让。
科斯敏锐地发现,这里的关键并不是权利的最初分配,法律如何裁定并不一定是决定性的。假如农民有权利禁止铁路部门运营,那么铁路部门就可以想办法向农民购买这种权利。这种做法也并不困难,铁路部门只要支付一大笔钱给农民,以换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如此一来,问题就解决了,农民不会再禁止铁路运营。反过来,如果法律偏向铁路部门,认为他们有权利运营火车,即便引发火灾也不应该受到严厉惩罚。那么农民也有选择,可以试着向铁路部门购买这种权利。具体来说,农民可以支付一笔钱给铁路部门,以换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比如我们农民自己出钱来帮他们装这种装置,或者干脆出钱补贴铁路部门,减少火车班次。只要农民从沿铁路农田中所收获的收益高于他们需要向铁路部门的补贴,他们就有动力这样做。
所以不管谁拥有这种权利,最终的结果都会是有效率的,双方总会愉快地达成一致意见,避免火星引发火灾。而法官在这里的工作,就是要判断哪一方拥有这种权利。最初的判罚并不会影响最终结果的效率。
科斯指出,这里的关键是双方交涉的成本,也就是达成有效经济协议的成本,这也是交易费用。交易费用就是两种状态之间进行转移的费用,它既可以用于之前的企业规模的解释,也可用于这里两种权利分配结果的解释。在这个例子里,假如交易费用极低,那么法官不用判决如何来实施经济活动,只需要判决谁需要付钱就可。双方会很容易地协调,讨价还价,最终达成双方都满意的一个结果。只要交易费用为零,问题就很容易解决。科斯在这一点上很坦率,他承认“这是一个十分不切实际的假设”。
尽管如此,科斯的这个发现仍然非常重要,为我们分析类似问题提供了一个基于交易费用的理论框架。科斯本人并没有为这个发现命名,但是其他学者都称其为“科斯定理”,这个名称很快就传开了。有了科斯定理这个参照系,法学就可以运用理性选择的方法,对法律安排的社会价值做出准确的评估。科斯定理也为制度经济学家指明了目标。只要努力减少交易费用,就有机会提升最终的效率,这就是制度变迁应该思考的方向。
科斯的这两篇文章时隔二十多年,但内在之间却有深刻的联系,那就是交易费用。通过科斯定理,科斯把庇古对于外部性的分析又往前推动了一步。环境污染,本质上就是一种负外部性。庇古认为,我们只能通过庇古税这样的外部干预来消除这种负外部性。但是庇古税的测量和计算,本身是极为困难的。而科斯定理给出了一种完全不同的思路,可以通过外部性的产生方和受害方的双边协商,达成有效率的最终结果。而其中最重要的前提就是交易费用为零。
科斯定理提出以后,又被后来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者更深入地探讨,具体地分为科斯定理1和科斯定理2。
所谓科斯定理1是指,当交易费用为零时,只要允许自由交易,不管产权初始界定如何,最终都能实现社会总产值的最大化,即帕累托最优状态。所以当权利任意配置可以无成本地通过市场得到重新配置时,可交易的权利初始配置不会影响它的最终配置或社会福利,因为权利的任意配置可以无成本地得到相关主体的纠正。因此,仅仅从经济效率的角度看,权利的一种初始配置与另一种初始配置并无差异。
帕累托
科斯定理2是指,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可交易权利的初始安排将影响到资源的最终配置。在引入交易费用以后,对外部侵害的权力调整只有在经过调整后的产值增长大于它所带来的成本时方能进行。所以,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权利的一种安排会比其他安排带来更多的产值,也可能导致更高的费用。也就是市场交易费用影响着资源配置的效果。
科斯定理2可能更接近我们所处的世界。它有两层含义:第一,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现实世界,产权初始分配状态不能通过无成本的交易向最优状态变化,因而产权初始界定会对经济效率产生影响;第二,权利的调整只有在有利于总产值增长时才会发生,而且必须在调整引起的产值增长大于调整时所支出的交易成本时才会发生。
此外,科斯对于经济学的方法论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长期以来,经济学家对选择逻辑极为痴迷,热衷于使用数学模型来进一步精确化研究结论。这套基于理性选择的数学模型尽管最终可能使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恢复生机,却也可能导致大量负作用。因为理论和其研究对象相互分离,所以经济学家研究的只是一种“黑板经济学”,与现实无关。在经济学家的模型里,交易发生在没有任何制度特征的背景中。我们分析的是没有人性的消费者、没有组织的企业,甚至是没有市场的交易。
在科斯时代的经济学文献中,经济学对人性的认识是苍白的,对应该成为他们工作核心内容的制度的态度也是这样。经济学家最应该研究的制度是企业和市场,它们共同构成了经济体系的制度结构,但是它们却在研究中被普遍地抽象了。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企业和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假定为一种给定的模型,因而没有人再关心企业和市场的真实运作情况,法律在其中的作用也被大大忽略,因为模型总是假设市场自然有效,市场自动出清。
科斯在1991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科斯定理也得到了公认。但是科斯并不满意目前经济学的研究进路,还是希望自己的研究能够一定程度上改变这种不利趋势,促进大家更多地对企业、法律等制度因素投入关注。
本文节选自梁捷所著《经济学家都干了什么:一部西方经济学简史》一书,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授权发布)
华文好书选读
《经济学家都干了什么:一部西方经济学简史》
梁捷
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
2021年11月
本书是一本面向大众的西方经济思想史读物,主要聚焦经济学在最近170余年的发展、演进脉络。书中每个经济学家设一章,介绍了从马克思到贝克尔总共29位对经济学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经济学家。
在这170多年里,经济学本身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到新古典经济学,从历史学派到奥地利学派,从凯恩斯主义到货币主义,从经济增长理论到发展经济学,从一般均衡理论到博弈论,每一位学者都在更新传统的研究范式,探索新的研究可能性。本书特别强调经济思想演进的内在逻辑,清晰介绍各个时期主流研究范式的优点和局限性,帮助读者返回历史语境,从历史角度重新认识经济学的形成过程。
在写作过程中,本书还注重把学者的学术研究与个人经历相结合,详细介绍了每个学者的生平背景,在每一章开头都附上本章经济学者的小传。通过对这29位经济学者的分析介绍,可以帮助普通读者了解经济学家的具体工作,对于正在学习经济学的青年人也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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