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县委书记是一把手,县长是二把手?两者有什么区别?

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至关重要。正因为此,中央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管格外重视,早早将县委书记和县长纳入省管干部范畴。
按理,县委书记和县长作为一个县的父母官,都是同一层次的干部,其级别相同,待遇相近,地位相当。为什么大家习惯性将县委书记称之为“一把手”,而将县长视为“二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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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主要有四点:
一、政治排序
在我国,党是我们领导各项事业的核心。党内排名直接决定干部政治地位。县委书记是县委的负责人,领导县委班子抓全盘工作,县长兼任县委副书记,协助县委书记抓落实,主导政府工作。一个是书记,一个是副书记,孰高孰低一目了然。组织上为什么常说书记是班长、县长是副班长,也是基于这种党内排序。
二、会议召集
一个县,县委是最高决策机构,县委常委会代表县委行使权力,研究讨论全县各项工作,作出决议和决定。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原则上必须经过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县委常委会的召集权就在县委书记手里,什么时候开会,上什么议题,都必须经县委书记首肯,县长不能决定。县委书记因此掌握着县里几乎所有重大事项的绝对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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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待遇
在公务用车上,县委书记使用的车辆一般都是当地的一号车,县长则是二号,公车改革后这种情况已经不复存在,但因公调用车辆,书记的用车肯定比县长更有保障;在出席会议上,省市很多重要会议如果只允许县里一个领导参加,一般都是县委书记代表,如遇重大事项汇报、典型经验汇报,也是书记出马;在活动座次上,县委书记的位次绝对居中,县长一般在书记的左手位,只有在书记不在场的情况下,县长才可以占据主导地位;在阅文批示上,各级部门层层上报县政府,由县长批阅,县长觉得需要向书记汇报或者由书记作出决策的,一般都会批示呈请书记示,书记批示后,剩下的就是执行,其他领导一般不会再提意见。
四、提拔晋升
省市两级提拔副厅级领导职务,要从县区干部中遴选,县委书记一般是优先考虑人选,县长只有在班子结构优化需要的情况下,比如综合考虑年龄、民族、党派等条件,才会考虑从县长中选拔,而且有也是极少数。很多重县、大县的县委书记更是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或者人大政协副职兼任,而县长几乎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换言之,要成为副厅级干部,县委书记几乎是县长绕不过去的坎。
晋升职级也不例外。在有二巡名额的前提下,同等条件组织上一般会优先考虑晋升书记,而不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