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范畴:性,数,格,时,体,级……

常见的语法范畴:
(1)性:性的语法范畴是属于名词类的词所具有的,印欧语系的语言大多有这种语法范畴。不过性的数量不等,如法语有阳性和阴性,俄语和德语有阳性、阴性和中性。俄语以辅音结尾的为阳性,以a结尾的为阴性,以o结尾的为中性。形容词由于是修饰名词的,也随着修饰的名词而发生性的变化。要注意的是,作为语法范畴的“性”不同于自然性别(sex)。
(2)数:数的语法范畴一般为名词类的词所有,表示现实中的事物的数量关系,一般包括单数和复数两种意义,有的语言还有单、双、复数之分。通常只有表示具体的可以计数的事物的名词才有数的语法范畴,像专有名词、抽象名词等就没有数的变化。
(3)格:表示名词和代词的语法范畴,表示名词在句子中的作用和与其它词的语法关系。格的数量在不同的语言中也是不一样的。德语有主格、与格、所有格、宾格,俄语有主格、所有格、与格、宾格、工具格、前置格。英语的代词有主格(nominative case)、宾格(objective case)、所有格(possessive case)之分,一般名词只有通格和所有格,因为主格和宾格没有形式上的变化,主要是通过在句子中的作用和位置来确定的。
(4)体:体是动词特有的语法范畴,表示动作行为进行的情况、方式,可以表示动作的开始、持续、结束、完成等多种意义。英语有普通体、进行体、完成体。普通体“I write” 进行体“I am writing” 完成体“I have written”。
(5)时:动词特有的语法范畴,表示行为动作发生的时间。可分为现在,过去,将来。如英语“I write”(现在时)“I wrote”(过去时)“I shall write(将来时)。英语一共有16种时态(tense)。通常所说的英语时态,是把时和体结合在一起说的。
(6)人称:人称表示说话者本人和所说的话中的动作行为的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少语言的动词随着主语的人称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
(7)级:表示性质或属性的程度上的差别的语法范畴,是形容词和副词所具有的意义。级一般可分为原级(positive degree)、比较级(comparative degree)、最高级(superlative degree)三种。
(8)态:动词所具有的语法范畴,表示动作行为与主体的关系。通常把态分为主动态(active voice)和被动态(passive voice)两种。句子使用的态不同,动作行为的主体和客体在句子中表示的方法就不同。用主动态时,句子的主语表示动作的主体,即动作的发出者。用被动态时,句子的主语表示动作的客体,即动作的支配者,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例如:Father reads the newspaper-The newspaper is read by father.
注意:语法范畴具有很强的民族特点,不能用一种语言的语法范畴去硬套另一种语言。用来表示语言范畴的形式不是固定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