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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河南的水灾,救了吴亦凡。
可是这事儿,显然并没有结束。
目前,网上关于吴亦凡与都美竹的消息,流传的很多,不过都没有证据,也没有人回应。
不过,加拿大公民吴亦凡在中国大陆的演艺生涯已经结束,却是大概率的事了。
因为,众多的央媒、官方账号已经表态了。
其中,在前天,@央视网 发的微博,对于吴亦凡而言就非常有杀伤力。因为央视称“把做明星的门槛提上来”。
毕竟,央视在造星或者引流上的优势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央视指:做艺先做人,做人德为先。艺人不仅是职业,更肩负社会责任。吴亦凡事件闹成这样,已不是娱乐八卦,而是一起影响重大的法律案件和公共事件,需要相关部门全面调查,解疑释惑。以此为鉴,我们更要进行冷思考,到底什么样的人,能戴起“明星”这顶桂冠,并接受大众审视,承担榜样责任。
近年来,个别艺人无论是私德还是公德,反复刷新下限,有不知耻者,嫖娼、酒驾、打人、吸毒无所不为,社会影响恶劣!有必要对失德劣迹者进行针对性的制度约束,通过行业自律倒逼艺人提高道德修养,把做明星的门槛提上来!
央视的这个表态,虽然不能说是宣告吴亦凡的明星生命死亡,可是至少是不可能再上央视了。
接着,青工委(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发出红头文件——《关于做好劣迹艺人风险控制的通知》。
这个通知,对于吴亦凡来说,说不致命,也差不多了。
而这两天,除了关注河南千年一遇的水灾之外,网络上关于前几年吴亦凡被质疑是双重国籍的话题,又沸沸扬扬。
因为在2019年12月5日,吴亦凡曾被某官方账号在短视频平台上,被公开挂出,意指其是双重国籍。
短片中强调对于违反规定没有注销护照的,大使馆将注销他们的证件,“严重者将拒绝入境”。当时,该视频很快就被删除。
百度百科上,明确注明吴亦凡是加拿大国籍。
可是我们都知道,吴亦凡在中国一直是以中国人自居的。
而他也确实出生我国的广东省广州市,10岁时才随母亲移民加拿大。
而关于吴亦凡的双重国籍,目前在网上搜索,会出现大量的相关报道。比如下面这个文章的截屏:
网上甚至还出现号称是吴亦凡的身份证后台截屏。
如果属实自然就坐实了吴亦凡是双重国籍的事儿。
不过,目前也没有警方关于吴亦凡双重国籍传言真伪的回复,也没有回复上面两张截屏是真还是伪。
所以,是不是P的,不好说。
网上还有大量关于吴亦凡母亲的相关讯息,称她也是双重国籍。看截屏。
关于双重国籍,我驻外大使馆曾有严肃的提醒或者说是警告:加入外籍的原中国公司请及时注销原中国护照,否则对于非法获取中国护照的申请人,大使馆将对有关证件注销或宣布作废,当事人将被拒签或被拒绝入境。
我驻外大使馆的意思很明确,就是取得了外国国籍,就必须主动注销中国国籍,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大使馆将对再申请中国护照的已加入外国国籍的人的护照予以注销,且当事人不能再回到中国。
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获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对违反上诉规定,非法获取中国护照的申请人,中国将对有关证件注销或宣布作废处理,有关人员将被拒签或拒绝入境。
可能现在对于国籍法第九条规定中的“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获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理解存在差异,有的人就称即使加入或获取外国国籍,只要不在外国定居就不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显然,这是也国籍法的立法精神相悖的。这可能需要以后在对国籍法进行修订时加以修改、予以明确:只要取得外国国籍,中国国籍就会自动丧失。
现在,吴亦凡究竟是不是双重国籍,应当说还是一个谜!如果是,那么现在就应该立即将他的中国国籍注销了。如果不是,那他就是一纯粹的加拿大公民。
不过,不论是不是双重国籍,他至少在中国内地是呆不下去了。
如果他最终无法被证实有犯罪事实与证据而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那么去加拿大他的祖国,将是几乎唯一的可能。
最后韬哥问一句:我国的娱乐圈,究竟还有多少个“吴亦凡”呢?
我们,不能再给这些所谓的小鲜肉明星太多太多了!国家当继续出手,让娱乐圈不再总是给我们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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