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每个孩子都是妈妈的心肝宝贝,从他出生来到这个世界上,妈妈就恨不得每一天都陪伴在他身边,接下来我们要说的这位事主张心悦,从2019年开始,至今已经有两年时间没有见过自己的女儿了,她说不是她不想见,而是根本见不到,自己的女儿在两岁的时候就被藏了起来,更让她有苦说不出的是,藏匿孩子的人是孩子的父亲。
王建娜的孩子六个月时被父亲抢走。王小滑的儿子,一岁五个月时,被丈夫带走了。
王建娜、王小滑的孩子没有被拐卖,更没有失踪,而是被孩子的亲生父亲给抢走、藏起来来了。
与王建娜、王小滑境遇相同的人,在全国还有很多,她们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却无法与孩子相见,她们自称“紫丝带妈妈”。
张心悦,一位北京的紫丝带妈妈,2021年4月,在张心悦家,当和记者说到墙上那一道道彩笔印记时,她泣不成声。
张心悦说,这是女儿笑笑一岁半时画的,没想到四年后,这简单的几笔,却成了自己的心灵寄托、刻在心底的希望。
画笔印记、孩子照片、旧玩具,在张心悦家里,目光所及,全是孩子痕迹,张心悦说,这些物品都保持着三年前的原样,记录了笑笑两岁前的快乐时光。一切在张心悦心里,似乎都被定格在了那时——2018年1月19日笑笑被带走的那一天。
2014年冬天,31岁的张心悦和37岁的范先生登记结婚。2016年3月,女儿笑笑出生了。
幸福、温馨、和谐,满足感爆棚。可是好景不长,2017年张心悦被确诊为乳腺癌。张心悦说,从那时起,夫妻关系开始恶化、逐渐疏远。
张心悦说,她一边要承受病痛的折磨,死别的威胁还没有褪去,另一边又新增了生离的绝望。
2018年1月19日,在张心悦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到两岁的笑笑,被爷爷奶奶带回了老家太原,之后范先生也从家里搬了出去。
张心悦说,起初她去太原能和孩子见上一面,渐渐的,范先生一家和自己的联系减少,见孩子的次数越来越少,也越来越难。
为了见到女儿,张心悦向派出所、妇联、街道、范先生的工作单位求助。可是,亲生父亲带走孩子,单位也无能为力。张心悦说,那段时间,自己冥思苦想寻找办法、四处投诉,在希望、绝望、期盼、呐喊中挣扎。
张心悦认为,自己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天然享有监护权,范先生和公公婆婆在没有征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就带走了孩子,侵犯了她对女儿的监护权。
2019年12月,张心悦以监护权纠纷为由,将笑笑的父亲范先生、爷爷奶奶告上了了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犯原告的监护权行为。
刘欣律师说,常见的是在离婚诉讼中,父母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张心悦的案件不同,她和范先生是婚姻存续状态下,不能直接起诉争夺抚养权和探视权,所以请求法院判令行使母亲的监护权。
从法律意义上,诉讼期间,张心悦依旧是孩子的监护人。就算败诉,也享有探视权。张心悦说,自从2020年3月起,范先生删除了她的微信,彻底断绝了自己和儿女见面的可能。
此案历经两审,一审法院认为:张心悦、范先生处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子女均有监护权,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范先生享有对女儿的监护权,驳回了张心悦诉讼请求。张心悦不服,提起了上诉,经审理,二审法院认为:监护方式出现一定变化,并不导致张心悦丧失对笑笑的监护权,法院建议原被告妥善处理成年人之间的矛盾,以最有利于笑笑的原则共同履行监护职责。2021年3月26日,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张雪梅,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说,不管是在婚内,还是离婚,争夺孩子的监护权、探视权、抚养权,以及抢夺孩子、藏匿孩子的行为,近年来时有发生。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可予优先考虑。”张雪梅说,由于这一规定,让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成为一些父母争夺抚养权的手段之一。
张雪梅曾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七百多份离婚诉讼判决书进行分析:约有12%的离婚案中,出现过父母一方藏匿孩子的情况,张雪梅说,真实的比例应高于这个数字。
张雪梅说,很多抢夺藏匿孩子的人,解释通常用“爱孩子、给孩子良好的生活环境、教育环境”等借口来解释自己的行为,根本不顾及孩子的内心感受和处境。
2019年10月,“紫丝带妈妈”维权群体进入大众视野,他们想见到孩子,却无计可施。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平台,“紫丝带妈妈”不断发出呼吁,反对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呼吁完善对抚养权和探视权的司法保障。
朱莉,一位南京妈妈,“紫丝带妈妈”的负责人。朱莉用了四年时间,让儿子回到了自己身边,是为数不多的成功维权的妈妈。朱莉想要用自己的经历呼吁妈妈们把法律吃透,在有限的空间里,尽可能的为自己争取利益。
朱莉介绍,现在微信群有200多人,她们当中被藏匿的孩子分两个年龄段,2岁以下和3至6岁,最小年龄为出生一个星期,藏匿时间最久长达10年。
在“紫丝带妈妈”维权群里,大家探讨办法,向社会各界求助,希望针对婚姻中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得到关注,推动法律的完善。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中,增加了原则性的规定,明确: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同时,针对抢夺、藏匿子女的违法行为,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张雪梅说,这是我国第一个有关禁止藏匿未成年人子女的明文规定。
一边是立法的推动,另一边,无数紫丝带妈妈还在维权的路上。据了解,目前,张心悦和范先生的离婚诉讼正在进行,张心悦将努力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无论怎样,孩子是夫妻之间感情的结晶,不是某一方用来交易的筹码。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应该让两双手共同托起他们的未来,而不是用两只手自私的损害他们的权益。
记者:樊梦 摄像:吴建峰
来源:法治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