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县公安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说自己的女朋友被人强行带去了宾馆,这是咋回事呢?
民警:您女朋友怎么了?
男子:她现在被歹徒突然强行拉去开房。
情况危急,民警立刻赶到现场,并找到了报警人邓某,可邓某一身酒气,处于醉酒状态。通过宾馆老板民警得知,邓某是被一名叫陆某的女生送到宾馆来住宿的,随后民警立即通知陆某前来宾馆,戏剧性的一幕却发生了。
从江县公安局洛香派出所 所长 吴朴朴:经现场调查核实,报警人邓某和陆某并非男女朋友关系,是因为陆某过生日,邓某为了追求陆某专程从外地来到洛香给陆某过生日,但陆某并没有答应邓某的追求,只是在一起和朋友喝酒。后来见邓某喝醉后,陆某便将他送到陆某舅舅所经营的宾馆休息然后自行返回家中,并没有发生报警内容里所说的事情。
而当邓某醒酒之后
民警询问时他却是这样说的
邓某:当时喝醉了我看到我女朋友被他们拖走了,就特别担心他,然后我才打110。
民警:但是我们到现场之后,传唤你的所谓的女朋友到现场,她不承认她是你女朋友,这是怎么回事?
邓某:这情况我当时我也懵了,我也不知道。
报警人邓某虚构其女朋友
被歹徒强行带走的事由
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
已经构成违法
从江县公安局洛香派出所 所长 吴朴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谎报警情的邓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送拘留所执行。
记者:姚婷 通讯员:杨璐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