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和沧州的朋友们注意了!
这两家医院2月19日发布最新就诊须知,
去医院看病要带这些东西......
正定县人民医院最新就诊须知
根据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院在持续加强院感防控管理的前提下,有序开展诊疗服务。为方便您在我院顺利就诊,请了解以下规定,并做好就诊准备。
1、各科室门诊、病区正常开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急诊24小时接诊(急救电话88299120),为全县人民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2、所有进入医院人员(除急诊就诊患者和陪护外)要刷身份证、戴好口罩、测量体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流行病学调查、保持1米间距。
3、门、急诊入口设置预检分诊处。来院就诊患者要主动配合医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如实报告流行病学史。任何人员不得隐瞒病情和接触史。
4、凡发热(体温≥37.3°C)患者、有明确流行病学史患者、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患者,均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5、就诊期间,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人员聚集,自觉保持至少1米间距。严格落实“一医一患一诊室”,叫号或听从安排进入诊室。实行非必要不陪护(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患者可安排1名家属陪同)。
6、耳鼻喉科、口腔科、内镜室等科室,进行易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前,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7、住院患者及陪护要求(1)非急诊拟住院患者及固定陪护家属需提供7日内2次核酸阴性证明,其中至少一次为72小时内,方可预约办理入院手续。(2)急诊患者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包括陪护),等待核酸结果期间按医院规定收入院。(3)住院期间,请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患者及陪护核酸检测。(4)轻症不陪护,重症限1名陪护并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5)住院期间,病房施行封闭式管理,一律谢绝探视,提倡视频探视。并请遵守病区管理规定,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不互串病室,不聚集,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医护人员。
8、正定县人民医院APP已开通线上健康咨询及线上诊疗服务,欢迎大家通过正定县人民医院APP进行线上健康咨询或线上预约及诊疗。
咨询电话:
办公室:88022626
儿科:86338301
神经内科:86338305
骨外科:86331985
沧州市中心医院就诊须知
尊敬的全市父老,各界朋友:
您好!根据沧防指办传[2021]145号、冀防领办[2021]1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请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就诊:
1.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除急诊就诊患者和陪护外)均需持身份证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或检测报告单)。
2.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先到相关科室开具核酸检测医嘱,缴费并进行样本采集,等待结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可以正常就诊。(综合楼除七层半核酸采集点外,在综合楼大门外东侧增设临时核酸采集点,方便广大患者采集核酸标本。)
3.患者及家属进入院区请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按要求登记,按照指定通道有序出入。
4.进入院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并按要求登记。
5.所有发热患者(体温≥37.3°C)、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6.我院就诊患者实行实名就诊,除急诊科、发热门诊外,其他门诊推广预约诊疗,就诊患者可通过我院微信公众号、银医联App、预约电话、自助机等平台预约就诊,请您提前半小时取号,严格按照预约时间段就诊、检查,避免聚集。
7.有下列情况的患者及家属,必须主动告知医院工作人员:
(1)2周内从中、高风险区返沧人员或其密切接触者;
(2)2周内境外返沧人员;
(3) 2周内接触过14天内境外归国人员;
(4) 聚集性发病(2例及以上);
(5)近期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者;
(6)体温≥37.3℃;
(7)24小时内服用退热药物者。
请如实提供个人行程、身体状况等信息,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8.请您在候诊、检查、检验、门诊治疗、缴费、等候期间注意至少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
9.如您仅需进行核酸筛查,我院增设多个采集地点,收费20元/人。具体地址如下:
(1)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光荣路5号)。咨询电话:2079550
(2)中心医院南院区(御河路6号,市委对面)。咨询电话:2080866
(3)沧州市中心医院慢性病康复院区(运河区永济西路29号)咨询电话:2176000
(4)金鼎社区卫生服务站(御河路和开元大道交叉口)。咨询电话:2080866,2167771。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请您自觉遵守医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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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以上两家医院
千万不要忘带身份证和核酸证明!
来源:冀时客户端、沧州市中心医院
编辑:邹畅
责编:王亚伟
监制:陈泽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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